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伴娘别想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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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谈谈自由业

  通常填写各式各样的表格,都少不了要填一栏「职业栏」,上面注有服务业、军公教、医务人员、行政人员、家管、学生……以供选择,但很少有列入作家、写作人的选项,因此每当我填到职业栏的时候,都会一律写「自由业」。

  为什么不写作家或写作人?

  因为很怕人家会殷殷垂询--

  「呵……作家啊!在那个报纸写啊?」(对方会附加好奇的目光。)

  「好棒!送我一本书吧-」(对方会发出期盼的目光。)

  「哦,妳是写小说的,小说家喔……写小说要灵感吗?」(对方会以惊异的目光盯着,其实我最怕被间到这句。)

  「怎么有那么多故事好写?爱来爱去爱不完喔?」(对方会露出疑惑又佩服的目光。)

  「作家收入好不好?时间很自由喔!」(对方会毫不保留用探究的目光表示很想知道。)

  「只要写写字就能赚钱,好好喔!」(对方强烈艳羡的目光,会让人以为世界上的钱都很好赚。)

  总之,既使与对方素昧平生,也会引来一连串好奇的问题,以及「关爱」的眼神,万一遇到那个人大嗓门,立刻引来更多好奇的目光,实在令人无法「实话实写」;真的,勇气不够就干脆以「自由业」一笔带过。

  我问过身边当作家的朋友,会不会在职业栏上写下作家、小说家、写作人?答案是一个也没有,都是以「自由业」蒙混过关。

  瞧,「自由业」多么好用,三个字就令人为之向往无限--工作很自由、时间很自由、生活也很自由!

  其实,外行人不知道,做自由工作的人最不自由了,随时得「看紧」自己,切勿玩心太重、切勿怠惰拖延,否则构想十年都动不了笔,还有交稿时间要稳定,答应什么时候交就该什么时候交,千万别影响人家的作业时间。

  所以,那么自由的一个行业,如果没有比一般人更自律、更坚持原则,奉劝还是不要选「自由业」的好。

  楔子

  明凯达是T大学考古研究所的教授,是个有名望的学者,与唯一的女儿明媚相依为命,感情深厚。

  这个女儿不但是明凯达的掌上明珠,也是身为父亲的骄傲,不过,只有一点……只是一点点的遗憾。

  明媚五官清丽,有着星星般璀璨的眼神与太阳般明朗的微笑,给人一种像氧气般不可或缺的印象。

  对啦!就是时下所谓的氧气美女,灵气逼人,她身材纤瘦,举手投足间却活力十足,从十五岁开始,不知有多少男人借故到明家门口站岗。

  不过,明媚一心向学,从不乱交男朋友,功课永远名列前茅,小小年纪就要与父亲看齐,立志成为著名的学者。

  照说有女儿这么美,这么上进又有成就,明凯达还遗憾什么呢?

  如今二十四岁的明媚,仍然将她的美、她的气质、她的活力……全都贡献给史前生物--恐龙!

  明媚爱恐龙多过爱男人,既使一堆男人对她趋之若骛,都因为她三句不离恐龙,不知伤了多少男人的自尊心与耐性,从此这些男人无影无踪。

  她为了研究恐龙而没时间约会,没时间花前月下。而她真的很忙,分分秒秒都是为了恐龙,所以她留着长发不是为了漂亮,而是因为懒得常去修剪。

  明媚为恐龙所付出的心血,的确已有回报,也很成功,如今她与父亲同在T大学执教,是考古学系的新任讲师,同时正在写博士论文--「恐龙灭绝之谜」,她天天埋头苦苦的做……不,是快乐的做研究!

  这天,她正快乐的做研究时,门铃响了。

  照例明媚沉醉在史前时代里,由明凯达去开门,而门外站着一名年轻男子。

  明凯达喜道:「浩予啊……请进!」

  林浩予是明凯达的学生,两人师生情谊甚笃,也是高明媚两届的学长。

  「这星期六是我结婚的日子,请老师和明媚别忘了去观礼。」林浩予提醒。

  「当然没忘记,我是男方的介绍人嘛!」明凯达拍拍他的肩。

  「谢谢老师……」他抓抓脑袋又说:「还有一件事想麻烦明媚,明媚请妳务必答应。」

  明媚转头问:「什么事?」

  他一脸恳求的开口,「请妳当巧妮的伴娘。」

  「不是找了巧妮的表妹当伴娘吗?」她纳闷地问。

  「本来是的,但她昨晚盲肠炎进了医院开刀,婚礼那天铁定来不及出院,所以只好请妳帮忙了。」

  「可是,我从没当过伴娘,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这样「临危受命」,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明凯达也开口,「是啊,明媚什么经验都没有,恐怕不能胜任。」

  「不怕,那天一共有三对伴郎和伴娘,明媚只要穿着伴娘礼服,跟着我们出场就可以,婚礼一切细节或突发状况,自然会有其它人安排,妳什么也不需要做。」林浩予赶紧解释。

  「你还是找别人吧!」她想想仍摇头。

  「拜托,只剩下三天,我临时上哪去找人,巧妮是妳的同学,妳非帮这个忙不可。」光是筹备婚礼就够他忙的,现在只要能找到人顶替原伴娘的位置充充场面,他也无法去计较那么多了。

  「真的只要出场伴着新娘就行了?我可什么都不会喔!」明媚禁不超人情压力,不再坚持。

  「安啦!婚礼当天的Run Down全都排好了,时间精确到几点几分,每一项都有专人负责,妳只要现身到位,陪在新娘旁边就可以了。」

  「好吧!」

  「我们一言为定。」林浩予终于松了一口气。

  第一章

  十月里秋风送爽,明亮的阳光照在青青草地上,庄重而神圣的小教堂传出温暖的钟声,许多人在为一对新人的婚礼作见证。

  明媚是今天的伴娘,可惜她快迟到了。

  她匆匆开着小March来到教堂外的小径,幸运的看见篱笆旁有个小车位,正好适合她停车。

  她匆匆把小车驶入空位,不料技术不怎样,一下子切得太进去,于是退后准备再切--

  砰!

  明媚抚着额探头看向车后,她的车尾和后方的吉普车撞上了,希望不要太严重,她暗忖着。

  这时,后方车子的驾驶没下车,他身旁的女伴倒是先冲了出来。

  那是个娇艳的女郎,见明媚还坐在车上,走过去便开骂,「妳到底会不会开车?撞了人还不下来道歉?」

  呵!好凶的气焰。明媚看她一眼,懒懒的回道:「你们车子有任何损坏,我照赔就是了。」

  说完,明媚赶紧把车子停好,拎着大包小包下车,因为婚礼就要开始了,她怕误了时间。

  娇艳女郎却火了,拦着她说:「有钱赔就了不起啊!」

  明媚焦急的看看腕表,「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在赶时间……」

  「哈!笑死人,妳赶时间我比妳更赶时间。」娇艳女郎仍挡在小径上。

  「那好,大家都赶时间……」明媚听了,从车子里拿出纸笔,写下名字和联络电话交给她,「车子修理好后,请联络我,我会赔偿一切费用。」

  「哈?!」娇艳女郎怀疑的看她,瞇着眼说:「谁知道妳的名字和联络电话是真是假?」

  明媚着实无奈,「那妳想怎样?我真的在赶时间啊!」

  「怡平!」车内的男人步伐利落的走过来,朝女郎叫道。

  他有一张性格粗犷的脸,以及运动家般的高大体格,但表情严肃得很,加上走路时,衬衫下的肌肉线条随着动作起伏而牵动着,明媚看着他,不自觉害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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