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宴会那件事,从头到尾,全是我一个人不对了?」乔凌的心,此刻是逐渐地往下沉。
「难道不是吗?」柏尉贤冷冷地反问:「难道你敢说,你那晚没大闹宴会厅吗?」
「是!我是闹,可是……」
「可是什么?你还想辩什么?辩你是无可奈何?还是受人胁迫?你还敢向大家警告,说惹你这个太妹,就会有如此下场?甚至还威胁他们,要烧他们公司、抢他们银行存款?」
柏尉贤的逼话,让乔凌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她的确有说过这些话,而她乔凌,向来敢做敢当,不会推卸责任。
而且,她那晚事后想想,自己似乎也做得太过火了。可是,她受不了别人用轻视的眼光看她,侮辱耻笑她的出生。
虽然,她是个小太妹,但她也有她的尊严啊!
「好!就算是我不对!可是,你真的今天说分手就分手?」乔凌压低了姿态,她不想把事情弄僵,这可不是她来此的目的啊!
「我如果娶了你,那就表示我认为我妈是错的,而且,我不可能伤我妈的心。」纵使心中百般不愿,但柏尉贤嘴上仍是强硬地说出狠话来。
「你真的不后悔?」乔凌仍不死心。
柏尉贤深吸口气,用平静却不容反对的坚定口气,「不后悔,就当我们这段相识,是场错误吧。」
「去你妈的错误!你说得可真轻松!三两句话就结束了我们之间的事?」乔凌忍不住地歇斯底里地吼了出来,「当初,是你主动苦苦追求我,现在,我给你追上了手,对你放下了感情,你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我踢开!你把我当成什么?皮球还是你家给你洗脚的佣人!你口口声声说我败坏你们家名声,让你妈蒙羞,可是,你知不知道你那个老巫婆妈妈……」
「不准你侮辱我妈!」柏尉贤打断乔凌的话,更大声地吼了回去。
乔凌安静了,她心痛地看着愤怒的柏尉贤,剎那间,她突然明白,在他的心中,他那位老巫婆母亲才是最重要的,再来就是他的家人、他的事业……而自己呢?自己又算哪根葱?哪根草?还亏自己把他当成此生之中最重要的人。
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但她却强忍地不让它流下来,她要维持仅有的自尊!
「我终于明白,在你心中,我一点地位也没有,你的心中只有你的家人、你的事业,我只不过是你无聊时,会偶尔想起的玩具。亏我还这么……这么地为你付出,你母亲嫌弃我,我努力地改变学习,想让她接受我;你要我放弃我那两份工作,我也毫不犹豫地辞职不做,这一切,我是为了谁?
「我在一头熟,但却不停换来你们的冷水泼,就算再热的岩浆,都会被你们给淋熄了。我觉得--我好像是个白痴、是个傻瓜,任由你们摆布、戏弄,没价值了,再把我甩开,丢得远远的……」乔凌哽咽的说,脸上还露出自嘲的笑容。
柏尉贤不敢正视她,他怕看见她的泪水,他怕因此而心软,可是,他实在无法忍受她对自己母亲的作为!毕竟,母亲是他最爱的人!
「我们两个,是不同世界的人……」柏尉贤痛苦困难的说。
「是!你们有钱嘛!有钱到可以把事实扭曲、杀人了可以用钱贿赂不必坐牢嘛!我们穷人家,一天不工作,就会饿死,到处受你们有钱人欺负!受你们轻视瞧不起!受了你们的侮辱,还要不能反抗地接受!我们也是人啊!」乔凌激动凄楚地喊。
她此刻的心,已经被柏尉贤伤得好深、好深。
柏尉贤决定不再开口说任何的话,免得吵个没完没了。
乔凌伤痛地看着他,再度想压下心中翻波的伤痛情绪,她也狠下心的说:「柏尉贤,请你永远记住你今天对我说过的话,我也警告你,我乔凌虽出生低落,甚至是个太妹,但我也是有骨气,活得光明磊落的人!我现在走后,我不会再回头,永远消失在你面前,同样的侮辱,我是绝不会再遭受第二次,我不是你手中的玩具,任你玩弄、又任你丢弃!」说完,她便毅然转身离去,毫不留恋。
门「砰」的一声大力关起,乔凌像是要拆了它似的。
柏尉贤像是刚打完了一场败战地走回椅子前,全身瘫软地跌坐下去,任由他的心,逐渐地往下沉……
第十一章
乔凌一出办公大楼后,眼泪再也受不了地如下大雨般,哗啦啦地流下。
她一路气冲冲地走着,心里还不停诅咒怒骂着柏尉贤及他那个巫婆妈妈。
没想到,她乔凌第一次谈恋爱,就跌了这么惨,她实在跌得好痛、好痛,甚至心都跌碎了。她同时也暗自发着誓,以后再也不谈恋爱了!何必自找苦吃?
她不知在街上走了多久,她只知道,待她泪水流干时,整个人舒服些的时候,她才惊觉--自己走到哪里了?
她停住脚步,四处张望,全是高楼林立,站在这个陌生异国的都市中,她--迷路了。
怎么办?她可不知该如何回到饭店啊!
这下可糟了!心里和嘴边的诅咒早停止了,却慢慢换上了慌张和害怕。
她出门离开饭店时,忘了带饭店的地址出来,现在自己想用自己的破烂英文和肢体语言,去询问路人,都没法问了。
她可急了!脚步四处快速移动着,想寻找出她出门时至柏尉贤公司的任何一条,她认为「熟悉」的路,但四处找寻了好多条街,却没有一条有印象。
伸手摸摸裤子口袋里的一张纸条,上面有写着柏尉贤公司的地址。想想,自己要去问人,如何去那死男人的公司,回去找他,向他求救吗?
不!她不要!她不是这么没骨气的人!
而且,就算她能拉下脸,丢弃所有自尊回去找他,也来不及了,因为,此时已是五点半了。所有公司早在半小时前下班了。
这该怎么办啊?难道要地客死异乡?
不不不!她才不要!这种死法太可怜、也太悲惨了。不行!她一定誓死要找到她住的饭店。
就这般地,乔凌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飞」,在这个小城市里找了将近两个半小时,她还是没找着。
她的肚子此时已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她看看手表,已是晚上八点了。难怪,她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而且,她也累得快瘫了。
俗语说:「吃饭皇帝大」。她现在不管找不找得着饭店,部得先填饱肚子才行!而且,她乔凌可是最注重吃的,饿到肚子,那还得了?让肚子「受伤」,还不如杀了她!
她四处张望,周围的店面,不是眼饰精品店,就是高级餐厅。呵!她才不敢进餐厅咧!看着菜单上印着「毛毛虫」文字,自己就像个瞎子一样,有看没有懂。如果乱点,又怕点了一堆奇怪东西。
她只好又向前走了约两百公尺。
啊哈!她开心地笑了,因为,她看到前面远远的地方,有一个非常亲切,再也熟悉不过的标志招牌--「麦当劳」!
她小跑步地过去,踏进麦当劳,她就像饿死鬼投胎般地扑上一个柜台。
「Wellcome。」柜台的人员露出惯有的笑容。
乔凌低头看着放置在柜台上的餐点,她看看上面印着各式餐点的照片,手指着她想要点的东西,说「This one! And this one! This one! And cola 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