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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煌氏家族」是众多企业中异军突起的一匹黑马,不仅夹带着上兆的资产,创立汽车业、服装业、百货业、广告业……等数种行业,并设立研发部门,巩固自己独一无二的地位。

  创立人:煌严,拥有一流的头脑,对于市场动向判断精准,善于投资,新颖的点子在市场上创立了不少佳绩。

  一些见不得人好的企业放出许多不利煌氏家族的假消息,藉以打击它,好坐收渔翁之利,谁知道,很多谣言总是不到几天便不攻自破。

  就在煌严的事业达到巅峰时,他娶了四个如花似玉、精明干练的老婆,每个老婆皆很争气地为他产下子嗣,让他在晚年时乐得享受与世无争的生活,不用烦恼后继无人。

  他要将所有的财产交由四个小孩,但是有个前提——谁先结婚,谁分的财产就越多,只是那几个家伙却偏偏不把钱看在眼底,个个桀骜不驯、崇尚不婚主义,害得他们这几个长辈心急如焚,想要抱孙子的心情一天比一天狂热。

  最后,他们心生一计,想到可以抱孙子的计谋,准备设计煌门四杰!

  这煌门四杰分别为——

  大哥——煌步璘,二十九岁,外号「小说之神」。

  他长相俊帅,双眸炯炯有神,体格高挑,谈吐间令人感受到他丰富的内涵,但却有些自大,标准的文人性格,令人为之疯狂。

  二哥——煌无群,二十七岁,外号「画家之神」。

  他是感性兼理性的男人,常常喜欢一个人独处,享受孤寂的感觉,令人想要去窥视他的一切。

  三哥——煌于飞,二十五岁,外号「服装之神」。

  他一身古铜色的肌肤性感无比,再加上随和的性格,让所有人都很想与他更接近。他吊儿郎当的笑容,在众人眼里总有一股无法抗拒的魅力。

  小妹——煌玥,二十岁,外号「歌王之神」。

  她娇滴滴的容颜深深地吸引众人,甜美的笑容让人为她倾心,个性冲动、追根究柢的精神令人为她捏把冷汗。

  她向来都戴上一只眼罩,女扮男装在观众面前演出,从来没有人知道她是女的。

  「煌门四杰」究竟会如何被设计而走上姻缘路,谁也不知道,就让咱们好好地观赏吧!

  第1章(1)

  李心枫呆站在台北街头,两眼无神的望着路旁的电视墙。

  电视节目中不仅介绍「痴问」这本书其中的一段情节,来宾还口沫横飞地谈论着元斌和林心如将独挑大梁,演出由痴问这本书改编的电视连续剧。

  在还没开拍之前,台北街头早就竖立了关于痴问大大小小的广告看板,在网路上也引发讨论,造成一阵旋风,未演先轰动。

  「这个……故事,不是我写到一半就丢掉的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喃喃自语。

  她恨不得自己有超能力,能够将竖立在台北市街头的广告看板拆掉,别让她再看到它!

  「天呀!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李心枫无力地蹲了下来,双手抱头,此刻的她心情糟到极点,好想哭啊!

  从小开始,她就对小说产生浓厚的兴趣,直到当了作家后,她更坚定自己的信念,立志写出一本让人难以忘怀的小说,让全世界都知道爱情是任何感情都无法取代的。

  李心枫,二十五岁,出身于小康家庭,有对教书的父母,及一个商业大亨的哥哥李子杰。

  她水汪汪的眼眸,隐约泛着动人的光彩,配上俏挺的鼻子、白皙的皮肤、诱人的红唇,组合出一张绝美的容颜。

  她的一举一动往往牵动许多男人的心。

  只可惜这只是她脸蛋以上的部分,脸蛋以下,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圆滚滚的身材,一堆可怕的赘肉,全身上下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肥得要死。

  这其实只是她制造出来的假象!

  李心枫不想因为外在突出的身材,让人觉得她只是个花瓶罢了!

  所以她每次外出时,总会穿上一件厚重的肥胖衣,将她傲人的身材遮住,让人误以为她是一个大胖子,这样一来,众人就会将注意力集中在她的才华上。

  像这样的生活,她早就过习惯了。

  「呼!」她深吸一口气,随之缓缓地吐出,展开灿烂的微笑,她是不会被打败的,这样反而会使她情绪更高亢。

  「算了,就算再气也无济于事,去喝杯咖啡好了。下午再努力的写小说!」此刻她勉强地告诉自己,即使她体力早已接近崩溃边缘、她的脑子快要接近无法思考的地步,她仍然会试图心平气和地告诉自己。

  虽然第一次亲眼见到自己尚未发表的作品被剽窃,但她也只好认了,毕竟,以她的能力哪能跟煌氏家族的煌步璘相比呢?

  不管财力或权势,她都比不上他!

  「当作自己免费送他好了。」她虽然气在心头,但还不至于气到吐血的地步,至少她还拥有自己的一片天,这就够了,不是吗?

  她随手拿起一条橡皮筋将长及腰的秀发绑起,谁知从她背后突然窜出一个男人,将她用力一撞,让她整个人趴倒在红色磁砖上,惹来众人一阵的大笑。

  「哈哈哈!」将她撞倒在地的男人,并未如绅士般将她扶起,反而在一旁弯下腰来哈哈大笑。

  那个男人完全不给她面子!

  其实这部痴问作品是他在路上捡来的,本来以为是上帝为他开的一道门,谁知书中的内容相当杂乱,于是他花了很久的时间——三个月,来彻底地修改它。

  对他而言,写一本书只需要二十天,从来没有超过二十天以上的情况发生,唯有这一部作品令他大伤脑筋。

  作品出版后,他马上出来探查民情,也就是看看读者们对这部痴问,有什么反应?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果然,一如往常地造成许多回向,引起热烈讨论,更吸引众多的读者欣赏。

  就在他准备离去之际,眼角瞥见一个胖女人做了一些怪怪的举动,不是一下子气呼呼地大骂看板上的男女,就是哀声叹气地喊算了。

  这些奇怪的举动,让他感到好奇!

  他基于好玩的因素,故意撞倒她,随即再不客气地哈哈大笑,想让她丢脸丢到家。

  没想到,仔细一看,她不就是他一直在找的小说奇才——李心枫吗?

  哈!太好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心枫,我一定要与你合写一本旷世钜作。虽然你的身材不能看,但能和像我这样的男人共同写书,你也该偷笑了吧!

  他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

  「这个该死的杀千刀。」李心枫撑起身子,试图想办法扳回一城,她要好好让他见识一下她的厉害。

  「喂!你这个人未免太没有同情心了吧!把我撞倒不说,还在一旁哈哈大笑,简直是过分至极!」她气得用颤抖的手指着他的鼻子,忍着最后一点点的理智,努力吐着气,不想使这个地方变成战场。

  「嘿!我就是想要笑啊!你又没出什么事,给大家笑一笑又不会少一块肉!」

  男人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显得闪耀无比,更令人觉得可恶至极。

  「你太过分了!」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从来没见过这么强词夺理、又死不认错的男人。

  「那你又能拿我怎么样?」谁说撞倒人就一定得认错?法律又没有规定,他才不吃她这一套!

  没错,她的确是拿他没办法,但她就是气不过,为何她得让人这么耻笑。她一定要报仇,一定要给他一个教训。突然间,一道诡谲的笑意传进了她的眼底,让她兴起一股想要好好回报他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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