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他的手,小茜笑着说:「要和我签约?咳咳!我很贵的喔!」看样子,她已经学会如何摆架子了。
千万不能让男人太容易对妳放心--这可是安妮教她的。虽然以她的个性,根本懒得跳去别的地方。
杜墨青伸出双臂环住她,把她牢牢圈在怀里,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玫瑰色的白金戒指--
「我要先把妳『签』下,不准妳再跳槽到别的男人怀里。」
小茜看着戒指,眼睛眨呀眨的,简直难以相信。「ㄟ……听说,男人送女人戒指,是有非常特别的涵义耶,你……你想娶我喔?这样会不会太快了一点啊?」小茜抬眸,怀疑地看着他。虽然她终于发现自己爱着杜墨青,但现在谈结婚,好像太早了一点吧?
「放心,这只是妳的耶诞礼物。」他摇摇头,微微一笑,然后温柔又带着点霸气的,把戒指戴上她的食指。「不过……如果妳肯乖乖写稿,每个月按进度交稿,或许我会考虑把妳娶回家喔。」
他双眼含笑,深情地看着她。当然不想给小茜太大的压力,虽然在他心里早已经认定了是她。
「ㄟ……可是有点紧耶!」小茜看着那明显过小的戒指,感觉彷佛戴上去之后,就再也拔不下来似的。
杜墨青瞇起眼睛,微笑不语。
是啊!就是要把妳套得牢牢的,当然要挑小t点的戒指喽~~
尾声
一年后的耶诞节--
冬日午后,暖暖的阳光洒在白色别墅前的庭院里,绿油油的草坪上,六只狗狗正快乐地玩耍追逐着。
女主人端着一大盘看起来美味可口的大餐,走到庭院--
「宝贝们,吃饭喽!快来尝尝妈咪特地为你们准备的圣诞大餐喔~」小茜腰间系着白色围裙,手里捧着餐盘。
一听到她的声音,狗狗们立刻停止玩耍,一窝蜂地奔到她身边。
这是小白、阿金、来福、来旺、美乐蒂和香奈儿,这些都是小茜这一年来收养的宝贝狗狗。
为了让牠们有个宽敞的家,杜墨青决定在市郊买下这间小别墅,上个月新居才刚落成呢。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小茜有个更好的写作环境,而且还可以和心爱的狗狗们天天相处在一起。
「朱小茜!不要偷懒,妳今天的工作进度写完了没有?」杜墨青擦擦双手,从门里走出来,原来狗狗们的圣诞大餐根本是出自他手。
是他答应了今天要负责一家八口的圣诞大餐,她才肯乖乖地坐在计算机前写稿,没想到,这会儿她又乘机跑出来混水摸鱼了。
「拜托啦,今天是圣诞节耶!你能不能让我放一天假啊?」小茜央求着。
自从一年前出版了那本书后,小茜的作品不但大受好评,而且大卖热卖,也许这世界,真的需要多一点的童话。
杜墨青更热心地为她做好一系列的规划,让她的写作生涯大放异采。不但如此,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他也要替她规划一下「人生大事」。
「乖乖工作,等这本书完成之后,我们可以放一个月的假,到时候妳想去哪里玩都可以喔!」杜墨青笑着对她说。
「玩一个月?哇!」她听了虽然很兴奋,却有点怀疑。「但是……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好的事啊?」
「当然有。」他笑得好神秘。「度蜜月啊!」
蜜月?!她有没有听错啊?小茜眨了眨她的大眼睛,度什么蜜月?
杜墨青从身后拿出一个蓝色的美丽小礼盒,递到她手上。
「这是什么?」她接过那精巧的小盒子。
「送给妳的,打开看看。」
「喔……」她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不知道怎么搞的,又不是第一次收到他的礼物,但这次心好像跳得特别厉害。「哇!」她惊呼着,小嘴张成了O字形。
又是一只美丽的戒指耶!不同的是,这只指银色戒指上,多镶了一颗闪耀璀璨的晶亮钻石。
「这……又是我的圣诞礼物吗?」钻戒美得让她话都快说不清楚了。
「不!」他摇摇头,再次露出那深藏不露的迷人微笑。「这是向妳求婚的礼物。」
求婚引她原本已经够大的眼睛,现在变得跟铜板一样大,心脏也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他总是这样,总是毫无预警地,给她一次又一次的惊喜。
小茜因为震撼过度还处在发呆状况,却让墨青以为她还在考虑,只好再使出惯用的伎俩--
「是啊,妳要答应嫁给我,才能有一个月的假期喔!」他又露出魔鬼编辑的面容,用威胁兼利诱的口气说着。
他仔细看着小茜的脸。她先是一动也不动,然后,眼眶中慢慢有了湿润的光泽……
咦?他正觉得奇怪时,小茜却突然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满心的喜悦与感动,透过肢体和动作完全传递到他的心里。
她当然是答应的,因为她的人生已经不能没有他了。
因为有他,她才会有了努力工作的动力,也因为他,生活变得更丰富、快乐,现在的小茜,过着前所未有的幸福生活。
再说……为了那一个月假期,她说什么也要嫁啊!
小茜松开手,含情脉脉地看着他。「那,我要去夏威夷喔!」
「当然没问题。」杜墨青双手拥住她,俯身给她一个热情的吻。
他替她做的「生涯规划」果然很彻底,这会儿,连人生大事都替她「规划」好了呢!
【全书完】
编注:
一齐彤与耿之介的爱情故事,请看采花396《想当少奶奶》。
二夏安妮与占奇的爱情故苣,请看采花404《只想使使坏》。
后记
好像每年,都会像这样病一场吧?
平常很少生病,但只要一感冒,好像都要发烧到三十九度才会罢休。
说列身体状况啊……陶小妍真的是个很迟钝、反应很慢,也很不会照顾自己的人。
上个星期的某天,早上起来就觉得不太舒服,不过跟朋友约好了要去逛街,陶小妍真的已经很久没去逛街了,所以当然是要打起精神,当作只是没睡好,穿上厚夹克,出门跟朋友去逛百货公司。
逛完一楼的化妆品及精品店,开始觉得喉咙好痛(当时还以为是自己讲太多话),于是就去买了一杯热桔茶,补充一下维他命C,然后继续去逛Bl的少淑女服饰楼层。
大约逛了三、五间专柜,试穿二十几件衣服后,开始觉得头有点晕,身体有点发烫,而且骨头酸痛不已(当时还以为是逛街走太多路走到脚酸哩~~),但是当朋友看我脸色不太好,问我「还好吧?」的时候,我的反应却是--
「呆就古~~呆就古~~」
开玩笑,人家已经三个月没逛街了耶!又正逢百货公司周年庆,怎么可以什么都没买到就回家呢?所以,我拖着疲倦又不舒服的身子继续奋战下去--
直到百货公司送客的音乐响起时,我几乎已经是走不动了……
也许是因为脸色差,试穿什么都觉得不好看,也因为身体疲倦,只是勉强自己巡过每个专柜,却丝毫没有购买的欲望。整个逛百货公司的过程彷佛就像在跑马拉松似的,完全只是靠意志力抵达终点(满白痴的吧,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坚持的?)
那天逛了一整天,到最后只买了一盒腮红,和林志玲代言的牛仔裤,真是不符合经济效益啊!
这也就算了,重点是,当天回家之伎,身体愈来愈不舒服,去浴室想洗个脸,才发现自己已经烧得满脸通红,拿温度计一量--三十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