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随我怎么惩罚的喔!那我就罚你学会骑脚蹬车。”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他的笑容依旧。
这时候颂伶才放下心,她开心的点了点头。
“放心!不用你说,我也一定要把脚蹬车给学会。”她把眼角的泪擦干,又哭又笑的模样真是滑稽。
其实颂伶刚才说的那些话是真的伤害到凯仲了,但是他却隐藏了自己真实的感受。因为颂伶说的都是事实,而他也没打算要欺骗任何人。在纽约的那段生活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程,他虽然不会再想去经历那样的生活,但是体验过那种生活之后,对他的人生历练是种成长,他并没有后悔过。因为如果没有那些供养他的女人,他没办法在纽约完成自己的电影学业。
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那些方式是好是坏,单用道德的价值观来评量,并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
“骑脚踏车眼睛要看前方,然后身体要放轻松……”凯仲热心的教导着颂伶。
无奈她胆子小,全身始终如铁一样僵硬,眼睛也不敢离开把手,根本没办法学会骑单车。
砰的一声,她又摔个四脚朝天。
“我看我真的很笨。”她不免有些心灰意冷。
“怎么可能?就算再笨的学生,经过我这个名师的指导,哪有不会的道理呢?”凯仲在旁边打气。看到他爽朗的笑容,颂伶觉得自己又是勇气百倍。把车子牵了起来,打算再骑一遍,没想到凯仲竟然温柔的握着她的手,坐在后座,整个人扶着她的身体,帮她保持平衡。
“这样你就不必怕,别忘了我在你身后,你只要眼睛看前方,脚往前踩!”
他的身体几乎都要和她贴在一起了,他们两人的手臂叠合,亲密的接触让他俩心中荡漾着一种异样的感觉。
颂伶觉得身后的男人像一座山保护着她,她可以没有顾忌的向前踩去,直到天涯的尽头为止。就这样,她两眼发直、脑袋刷白的向前踩去,竟然出乎意料的顺利。不一会儿,她已经踩得很顺畅了。
“很好!就是这样。”
奇怪,凯仲的声音怎么听起来这么遥远呢?颂伶回头一看,凯仲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跳下车,正站在她的后方帮她加油。
想到自己竟然没有人扶持,她心头一慌,又是跌了个狗吃屎。
“怎么样?没事吧!”凯冲连忙把她扶起来。
“我没事。”她不好意思的说。
就在这时候,颂伶的肚子竟然发出好大的腹鸣声,饥饿的叫声让她觉得好羞愧喔。
“今晚闹脾气没吃饱对不对?”他猜道。
颂伶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就在这时候,肚子又叫了好大一声。
“哇……龙虾!我还以为你拿去跟老板换了呢?”看到凯仲手里拿的那尾龙虾,颂伶惊讶的叫了出来。
“没办法啊,老板说不让我换,我只好硬着头皮买下来了。”
凯仲说谎,其实不是老板不换,而是他看到颂伶那个馋嘴的模样,就情她一定很想吃龙虾,所以他掏出自己的私房钱把龙虾买了下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颂伶那个渴望的眼神,他就是没办法让她失望。他在不知不觉中竟然想尽可能的满足她所有的希望,让她能够天天保持快乐的笑容。
“可是要怎么煮呢?你会吗?”颂伶看着龙虾苦恼。
家中向来都有大厨服务,她自己则是连开水都没烧过。
“当然了!我在纽约的时候天天煮饭给女人吃,厨艺可好了。我煎个奶油蒜香龙虾,你说怎么样?”
光听到名字,颂伶就想吃极了,连忙直点头。
看到凯仲熟练的把龙虾剖开,然后撒上一点盐,抹上剁碎的蒜泥,把龙虾放到溶着奶油的平底锅去煎。一时香味四溢,颂伶忍不住吞了好几口口水。
“哇!好香。”她深呼吸了一口气。
“这是当然了。”凯仲自认他的厨艺只略差于他写剧本的功力。
颂伶看着他的侧脸,他是那么认真的煎着龙虾,专注、认真的表情,就像他对电影的执着。她有预感,凯仲绝不会一辈子被埋没才华的,有一天,他会变成天上那颗最耀眼的星星。
“听说你在写剧本啊?”
“是啊!电影是我的梦想。我一定要努力的写出好的剧本,可以打动人心的好剧本。你知道吗?我现在正打算参加剧本新人奖比赛,我有预感,这一次我一定可以打动那些评审的。”说到自己的梦想,凯仲眼神都精亮了起来。
“你要是赢了比赛,你要怎么用那些奖金呢?”颂伶也为他高兴。
“不知道,我还没想到。”凯仲惊觉自己怎么会在一个女人面前侃侃而谈自己的梦想呢?这是以为从没有过的事情。
“买一台冷气怎么样?春满园好是好,就是太热了些。”颂伶打趣的说。
“想得美!你以为我会便宜了你?”
他们相处不过几天而已,却觉得彼此好像已经很熟识了。这几天,颂伶几乎都快忘了立章,她沉浸在欢乐中,好像把春满园当成自己的家一样自然。
这时候凯仲突然想到,颂伶也许再过不了多久就会离开,如同春满园其他的客人一样。就算他为她买了冷气,她可能也吹不到!想到这边,他突然很舍不得,希望蒋立章不要来接她。
“好了!煎好了。你快点开动吧!”凯仲把龙虾盛了起来。
看到那色香味俱全的龙虾,颂伶笑得嘴都快裂开了。
“那我就不客气开动了。”她快速的用刀叉切割下一块虾肉,正要往嘴里塞,突然间看到凯仲那双晶亮有神的眼睛,颂伶感谢他为她做的一切。
她以前都只希望别人对她好、爱她、宠她,她只想当个被人宠爱的小公主,什么东西她都习惯独享。但是自从周到凯仲,她的生命起了变化,她发觉自己也渴望去爱别人,就如同渴望别人爱她一样。
“怎么不吃呢?”
“你也吃吧!一个人吃没什么滋味的。我已经习惯你那个丑陋的吃相,没看到还真吃不下呢。”颂伶找了个借口。
她分了一半的龙虾给凯仲吃,他俩吃得津津有味。颂伶觉得,今天的龙虾比以前她在大饭店吃过的龙虾要好吃多了,这是为什么,她也说不太出来。
这是一种感觉吧!是因为分享,而把美味加倍。
“爸,你找我有什么事吗?”蒋立章战战兢兢的走近父亲的办公室。
他不知道老爸一回国就找他到底有什么事,不过看他的脸色那么严肃,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况且他一向最怕他老爸,在老爸面前,他所有行为不但无所遁形,而且害怕得像只待宰的羔羊。
蒋祖信以锐利而让人害怕的眼光看着自己的儿子,他出国之前才千叮万嘱,要立章好生的把颂伶这个大金矿伺候好。怎么他才一回国,就听到立章放颂伶鸽子的消息,这要是传到颂伶爸爸的耳中,可怎么得了?
到时不但结不成亲家,恐怕他们蒋氏企业向于氏跨国银行进行的融资贷款案都会受到搁置。而这个浑小子就像个无事人一样,一点也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你这个浑小子,你说!你怎么把颂伶一个人丢在风谷乡呢?我不是要你好好的对待她,尽快和她结婚的吗?瞧,你现在闯出什么纰漏来?”蒋祖信气愤的把桌上的文件通通扫到地上去。
看到爸爸生那么大的气,立章害怕不已,但仍有话要说,“爸,你都不知道那个于颂伶有多难搞?脾气坏,又喜欢指使别人,像个大小姐一样要人家对她百依百顺。我实在是受不了她,所以才想给她一点教训,让她以后懂得尊重我这个老公。”他觉得自己和颂伶结婚是必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