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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晓风低头看看名片,上头的确写着二手名牌服饰贩卖及出租。「可是──妳怎么知道这个地方呢?」她好奇地问杨海芬。

  「这……」杨海芬有点不好意思,不过索性一甩头,坦白承认:「我喜欢名牌衣服穿在身上那种尊贵的感觉,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是妳们也知道,这里的薪水不是那么多,当然买不起这么多衣服,所以我就用租的,反正一般人也认不出这是不是当季的衣服,只要我穿得高兴就好了。」

  「原来可以用租的?」贝晓风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不过这倒是解决她不少问题。

  至少她不必再担心,只能穿着「国王的新衣」去赴约。

  「谢谢妳,海芬,替我解决头疼的问题!」贝晓风感激地收妥名片。

  「欸!别说谢,如果将来妳真的飞上枝头变凤凰,别忘了提拔好姊妹就行了。我不贪心,只要妳开一间精品店,让我过过当店长的瘾就好了。」

  「那我要当副店长。」佟玲珍赶紧跟进。

  「好好!我一人给妳们一间店,让妳们随心所欲,妳们说好不好?」贝晓风也跟着开起玩笑。

  反正她们都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一旦让冯君翰知道实情,只怕他会恨她,根本别提什么爱与婚姻了。

  她暗自决定,下回见面之后,绝对不再答应他的邀约,就让他慢慢遗忘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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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约那天下午,贝晓风早早就出门了。

  她先按地址找到那间二手名牌服饰店,租了一套过季的Dior粉色洋装,轻柔的布料贴着她玲珑纤细的身躯,而下摆不规则的设计,则衬托出她修长姣美的双腿。

  她另外又租了一只LV的包包,这才把自己穿去的衣服寄放在店里,接着搭公车上阳明山。

  谁叫她哪儿的住址不好说,偏偏告诉他她住仰德大道,这会儿只好勤跑阳明山了。

  她搭到上回的地方下车,很快找到「她家」──仰德大道一百号那栋豪宅,她看看手表,距离相约的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只好乖乖等了。

  她取出昨天海芬和珍玲提前送她的生日礼物──透气粉饼及口红,稍微上了点妆。毕竟穿着名牌服装,脸上却毫无色彩的话,看起来好像很奇怪。

  仔细上好妆,她看看镜中的自己,细薄的粉底让她的皮肤看起来更完美,而樱桃红的唇蜜,则让她原本就红润的双唇更加润泽诱人。

  她浅笑着收起化妆品,再度看了眼时间──很好,只剩十五分钟了!

  她又继续站在门口等,这时忽然有一辆汽车从马路中央转往她站立的方向,她疑惑地望着,心想:难道是冯君翰?

  这时,她身后的雕花铁门缓缓滑开,她立即明白,原来是这栋房子的主人回来了。

  她立即闪到一边,并假装东张西望,以回避豪宅主人的注意。

  然而有钱人的警戒心本来就比较高,豪宅的主人没错过她诡异的行径,开启车窗质问她:「妳在这里做什么?」

  贝晓风转头一看,那个人年约五六十岁,看起来颇具威严感,她不由得有些畏惧。

  「我……我在散步。」

  「散步?妳住在附近?」他怎么没印象见过她?

  「是……是啊!」

  那人又狐疑地对着她上下扫视一遍,最后可能认为她没什么威胁性,才命令司机把车开进家门。

  主人的车开进门之后,雕花铁门又缓缓合拢,贝晓风这才捂着紧张到快停止跳动的胸口,吐出一大口气。

  妈呀,她紧张得心脏快麻痹了!

  说巧不巧,豪宅主人的车刚进去不到两分钟,冯君翰的车就到了。因为心系约会,所以他一下班就赶过来,到达时还比预定时间早了十分钟。

  贝晓风这下更是吓得手心冒汗。万一他再提早一两分钟,说不定就会──噢,谢天谢地!

  冯君翰见她僵直着不动,疑惑地下车走到她身旁。「晓风,妳怎么站在这里?要不要先上车?」

  「喔……好。」贝晓风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努力凝定心神,跟着他走向车子。

  上车之后,冯君翰先开车上路,然后才问:「刚才妳怎么站在外头?」而且神色惊惶,好像受了很大的惊吓。

  「我──我想先出来等你。」

  「其实不必这样,妳可以在家等我,我若到了,自然会按电铃让妳知道。现在治安不好,阳明山又是高级住宅区,很容易引起歹徒觊觎,妳独自站在外头,要是被坏人绑架怎么办呢?」

  「不会啦!这一带治安还不错,而且警方都会固定来巡逻。再说我早就准备好了,在家里坐不住,所以才想先出来等你。」她连忙解释。

  「妳真的──和其它女孩不一样!」他用惊奇赞赏的眼光注视她。「其它女人化妆打扮总要一两个小时,有时连来接的人到了都还没打扮好,而妳是接的人还没到,就已经准备好站在门外等了。」

  如果每个女孩都像她一样,那么男人可就幸福了。

  「听起来,你好像认识很多女人?」明知自己没有吃味的权利,但她还是忍不住心底发酸。

  「没有妳以为的那么多。」他摇头失笑,看来她会是个小醋桶。「事实上大部分的例子,是我从同性朋友那里听来的,我的情史没那么伟大,毕竟我身负重任,得忙着吸收新知和充实自己,包括初恋,我也不过才交过三任女朋友而已,而且最近的一任是在两年前分手的。」

  「为什么?」贝晓风轻声问。

  「为什么分手?应该说是个性不合吧!她是个主观意识强烈的人,而我也不是脾气软、百依百顺的男人,所以就──」

  「不是的!我是问,为什么这两年没再交女朋友?依你的条件,想必有不少人主动示好吧?」

  「嗯,是不少。」尤其愈接近毕业,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孩愈多也愈主动,有人天天在家门口等他,有人一天几十通电话拼命狂CALL,还有人穿着性感低胸礼服企图勾引他,最后他几乎是逃回国的,好多东西都来不及整理,全送人了。

  「那么──为什么没再交女朋友?」其实她是对自己没自信。

  他一定认识许多比她更好的女孩,为什么不和别人交往而来追她?还是她只想他无聊、打发时间的工具?她真的不明白。

  「因为就是不想啊!」

  「欸?」贝晓风微微一愣。这是什么答案?

  「就拿吃饭来做比喻吧!人都要吃饭,但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吃饭,有时我们停止进食,是因为我们根本不饿。昨天之前的两年间我就是这种感觉,因为我没有想谈恋爱的心理需求,所以才不想交女朋友,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虽说是简单的道理,但其中的奥妙还得细细去想,才能体会个中的涵义。

  贝晓风虽然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但她还是有点不明白。

  「为什么是我?可以是任何人不是吗?」

  「没错!但我不要任何人,只要妳。其实如果妳真要我说,我也说不出为什么独独钟情妳,但感情这东西有时真的很奇妙,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一条无形的线牵引你与对方相识、相恋,一切彷佛注定好了,水到渠成,谁也逃不过命运的安排。难道妳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吗?」他情绪有些激动地直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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