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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乔拍拍胸,舒口气地说:

  “吓死我了!从来没看过你这样,一声不响眼泪就掉下来!还好我马上放歌,否则你明天就等着去见老总!”

  “对不起!”

  “没关系!只要你行行好,下次要哭时先打个招呼,好让我准备准备,否则再来个几次,我绝对会英年早逝!”

  我对他感激地笑笑,感谢他为我掩护,以及,不再追问我落泪的原因。

  “歌快结束了,我出去了。”小乔转身走出录音室,打开门时停顿了一下,没有回头地说:“这首歌叫做‘爱到不能忘’。”说完关上门,回到他的位置。

  爱到不能忘,刻骨铭心、至死的爱?

  骗人的吧?这种的爱无法存在现世的!

  音乐结束后,打开麦克风,我竟不知说什么》看着窗外小乔担心的眼神,我勉强自己开口:“每个人,无论男生、女生,如果恋爱了,总希望恋情能有结果,大家总要求自己的恋情是甜蜜的是完美的。但是,恋爱并不只有甜蜜欢乐,更多的是痛苦、挣扎,是外界的眼光、有时人们更是败给自己的心!不坚定的心才是恋情最大的杀手。因此,对于这位不知名的听众妹妹,商别想说,责任跟爱情不能两全时,选择一边,而永不后悔!刚刚播出的歌曲是‘爱到不能忘’,接着为你播出这首‘INTO THE NIGHT’。”

  录音室中轻扬着空远飘忽的声音,好象下一秒就会消失,冷漠诡异。

  我揉揉眉心,筋疲力尽。

  是不是我离莫迪亚斯太远,以致我竟又质疑起一切?

  夜如此的黑,你在哪里?

  你在哪里……

  第五章

  结束‘午夜兰调’后,我又躲进另一个录音室,录制我另外一个节目。这个工作我打可以白天再做,但是我不想!投入工作中才能让我沉淀心情,不再思及那些我怀疑的事!

  有些事,我想相信却不知何以为凭,莫迪亚斯离我太远了啊!

  经过了一个半小时,我终于录制完毕,脑中纷扰的思绪也平静了。收拾好又向晚班的同事门道别后,我就离开公司了。

  骑车回到我住的地方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半,夜色正浓。

  我住在市镇的边缘,四周稀稀落落的只有几户人家。刚搬来时,我以为自己捡了个便宜;房子又大,环境也清幽,我的屋前再没有建筑物,只有几丛草。因此视野辽阔,远望是一片苍苍郁翠,广阔穹苍。这类美景,岂是住在城中所能享受到的?

  住了一阵子,我才明白何以我能如此“幸运”捡到这片美景——

  在我的住所后两巷子,就是一处公墓!

  答案揭晓时,我站在公墓前大笑了一阵,生死一线,阴阳杂居,算不算是种荒谬?

  不久,我就领略了住这儿的千般好处,说也说不尽。略举一项,住在这里,不管我多晚回来,或是深更半夜仍在屋子外游荡,都决不会有危险。在这个科技疯狂发展,迷信却益发严重的世纪末,一切熟悉的价值观都崩解颓屺的时代,人们反而更加地相信那虚无莫可见的神鬼。

  因此,这片土地自是少人拜访!

  如此,方便了我罢了。

  就像现在,我悠哉悠哉地停好车,仰头看那没有遭到尘嚣污染的夜空,饶是只有一弯弦月吊在半空,也别有韵味。

  看了一会儿夜空,我的下意识告诉我,这里不止我一个人!

  我用眼角瞄瞄左右,没什么不寻常。但是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令我很难不去在意。

  我又静站几秒,猛一转身,依旧没有东西。

  我一百八十度来回扫视,仍然徒劳无功。

  “商别你别神经质了!”自嘲地笑笑,回过身正要进屋,眼角却瞥见一对莹黄,仍动也不动地对着我。

  “是萤火虫吧!”自言自语地说,迟疑地向前行,走了几步后,我就停下脚步。

  自那丛草中,慢慢地踱出一只巨兽。

  我张着嘴,呼吸变得又浅又急,太暗了,我看不出那是什么!

  云缓缓地飘走,大地又笼罩在一片银白中。藉着微弱的月光,我终于看清楚,那是一只大狼犬!

  我摇摇头,对自己说:“商别,你变胆小了。”转身正要进屋,忽然有一个念头自心上略过——

  “唉,不可能的,那么远!”虽然这么说,我还是又转过身,专注地盯着那只狼狗……

  那只狼狗已经走到我身前一米处,正睁着那对琥珀色地眼珠子忧伤地看着我。

  琥珀色的眼,银灰色的毛,还有它的身长……尤其是它的眼神……

  我用力地甩甩头,又对自己说:“商别,那是你的错觉。”但是……但是……

  “莫迪亚斯?”我终究控制不住诱惑,试探地轻喊。

  那只狼狗听到我的喊声,飞奔过来,扑到我身上,冲力太大,我整个人都倒在地上。但是我不在乎!我太高兴了!

  “莫迪亚斯,真的是你!你怎么来的?喔!我真傻!你怎么会回答我?哈哈哈,别一直舔我,脸上都是你的口水了!”

  我抱着莫迪亚斯滚来滚去,它不住地舔舐着我,好象也在笑一样。我更是停不住,脸上除了笑,再也不可能有其他的神色得以停住!

  我们两个就这般在屋外疯叫奔驰了一晚,直到天边转成鱼肚般的灰白,我们才进屋,枕抱着莫迪亚斯,我很快地就睡着了。

  第六章

  对于莫迪亚斯出现的问题,我想了良久,我不懂,它是怎么度过那一片汪洋?

  想了很久,头都疼了,终于宣告放弃;反正不管它如何漂洋过海,它现在就在我身边,我何必费神去想一些很难解答的问题?

  可是研究中心会不会追查它的失踪?

  我又想到另一个伤脑筋的问题!

  啊——去去去——才正说不要费神,又去想这些做什么?就算他们真要查,也不会神算到莫迪亚斯竟已到了这儿;约莫是在他们国家找一找,找不到时就会放弃了!

  我自觉推论颇正确地笑笑,为莫迪亚斯今后可以一直和我在一起而高兴!

  “别以为自己身价很高,走起路来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一个轻柔却又尖酸的声音向至我面前。我定睛一看,是郑雯蕙,电台中对我表现厌恶之情最明显的人!

  我自认不曾得罪过她,但她很奇怪,仿佛将我当成她的假想敌,无时不在找机会攻击我!我平时是个和平主义者,她对我的种种挑剔,只要在我忍耐范围,我一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到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那些事端通常挺无聊的,我犯得着和她一般见识么?

  因此,我看到她,从来不打招呼,可也不会摆脸色就是了。

  “唉,有靠山的人到底不一样!上班时怎么打混都没关系,真好命呢!”她一脸不屑,眼斜向前方的说。

  我瞄她一眼,实在不想理她,继续往前走。

  “下一次你不准用B5的录音室!”她在我身后,语气颐指气使地说。

  我慢慢转过身。“公司有规定录音室是给谁用的吗?”

  她轻蔑地笑笑,继续用那种高高在上的语气说:“没有,但是我都习惯用那间;而且,我有自信,只要我提出专属的录音室这个建议,一定会被总经理接受!”

  “那好——”我点点头,说道:“等你提出这建议而公司也批准时再说;现在,只要我想使用B5录音室我就会去用!失陪了!”我转身往前走,不睬她已经成铁青的脸。走走,又停了下来,我想我应该好好表明一次立场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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