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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自然卷,怎样?!)
我天生有自然卷,头发又黑又粗,还会乱翘乱蓬,不管用多少发胶都没用,也曾多次尝试平板烫,大概只能维持一个星期,不听话的Q发总难以驯服。
长大后,我烫过大卷波浪,感觉稍微成熟点,但不好整理,每天喷水喷到手软。我也曾剪短过,却让我的方形脸更明显,我希望把两颊遮起来,因为别人说不好看,其实我自己照镜子时一点也不觉得,长这样就长这样,为何我要对此愧疚?
几年前开始流行离子烫,我前前后后烫了六次,每次都要花大半天的时间,因为我的发量多、发质硬,设计师和助理们都快抓狂了。总之,我的鬈发变得直顺,也花了不少钱保养,但或许它们不喜欢被改变本性,以脂漏性皮肤炎作为抗议,头皮屑纷纷有如雪飘,需要用特别的洗发精。
看著镜中直发的人,有种背叛自己的罪恶感,那并非真正的我。为何我不能坦率表达?烫成直发,变得平顺,只想跟周遭的人同化,却也因此否定了自己,以及我那自然卷的天性。
现在,我又变回一头鬈发了,每天出门就绑起来,回家就放下来,朋友说我没变化、太无趣,为什么不去烫一下?不管烫直、烫卷,都比这样有型多啦!
对此我只耸耸肩,一笑置之,反正我就是我,难看与否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我感觉舒服、自然,那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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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猛相亲法)
某晚,我在喜宴上遇到同学小玉,看她老公英挺大方,还为儿子吹气球,忍不住问她如何发掘这般极品?小玉笑说,他们的相恋过程只能以“耸够有力”来形容。
当年小玉住在台南,忙于美容护肤的生意,店里有位熟客很欣赏她,频频说要为她介绍男友。小玉拗不过客人的催促,下班后被带去见男方,说来也巧,男方的家就在附近,没几步路就到了,更劲爆的是,男方的双亲也在家,等著鉴定未来媳妇。
众人坐下喝茶,气氛之暧昧可想而知,小王害羞得只想消失。那男生看来老实又可靠,却是个恋爱低能儿,喝完茶也不知该做啥,还是媒人提醒他,“你嘛请人家小姐去吃个饭,真是的!”
那男生恍然大悟,起立请小玉吃饭,而后他追求的方法也很“土”,没有烛光晚餐、鲜花情书,只是每天去等小玉下班,带著父母交代的便当和水果,两年后他们结为夫妻,现在儿子都三岁了。
小玉说这款相亲在南部很流行,看来我这北部人太“闭俗”了,如果换成我一定抵死不从。不过话说回来,直接见到对象和对方的家庭,不用再摸索老半天,或许正是现代人的学习楷模,尤其是我这种难搞的单身女子,直率一点可能更有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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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我们喝茶)
坐在桌前被电脑打的我,才伸了个懒腰,眼前突然浮现多年前的一个夜。
四个从台北南下念书的女孩,聚在一家超高级餐厅,虽名曰“寒舍”,其实是座“皇宫”,富丽堂皇得教人不知如何是好,幸好花两百块就可点壶伯爵奶茶,就可让我们发呆、作梦、幻想未来。
那夜,灯光昏黄,夜景迷离,骑车在高雄的宽敞大道上,我们正徜佯在十九、二十岁的青春里。当时早已料到,那样的夜再也回不来,所以我特别用心去记得。
今天,两个女孩在美国,两个女孩虽在台湾,也是一东一西隔著距离,谁知道何时才能重聚,回到年少轻狂的那夜?
亲爱的老友们,这些年来,我们在恋爱、工作、生活中跌倒又站起,从女孩变成了女人,这是多曲折又多自然的过程。
今夜你们是否也像我一样,不知为何就想起了当年?让我们定下一个约会好吗?直到三十岁、四十岁……七十岁的时候,也要一起去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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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小鸟)
我刚满三岁就进了幼稚园,老师常教我们带动唱。
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太阳下山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当时我听不太懂这些歌词,我只会跟著乱哼,学小鸟飞舞。直到很久以后,当我长大了,明白了这首歌,不免有些怀念起来。
是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对著当时才三、四岁的孩子唱这首歌,这不是生命中很荒谬、很矛盾,却也很真实的一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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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瞬间)
我很讨厌自己的个性:总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想到结束的时候。
那是种甜美的焦灼、预知的感伤,因为每当我和太美的事物相遇,我就会听到分离的脚步踏近。
当他多看我一眼,当他环著我的肩膀,当那夜色一点一滴流逝而去,每分每秒都让我欢欣又悲伤,我既活在这当下的幸福之中,也活在未来那回想的时分。
或许我是太过不安、太过宿命,总觉得太美的,就太难长久。
所以,眼神让我颤抖,拥抱让我想哭,为了那不可多得的完美,更为了那注定降临的落寞。究竟要怎样才能留住这瞬间?我想也只有深刻体会,将这一秒钟化为永恒的结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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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轮)
清晨五点,我家巷子陆续骑进了三辆机车。
一辆送中国时报,一辆送自由时报,一辆送羊奶,因为他们穿得都很多,戴著帽子和手套,看不出是男是女,有一位绑著小马尾,有一位剪了超短平头。
天冷得不可思议,我站在阳台上,手心里捧著热茶,而这三位年轻朋友,在清晨五点就开始为生活打拚。
多少人还在温暖被窝里,原本也该包括我,只因一时睡不好而醒来,才发现这一天已经开始。从今后我将知道,清晨五点传来的机车引擎声,是生命之轮的运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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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三点)
我的忧郁症似乎又发作了,什么也不想要,没感觉、没冲动。如果我消失了、隐形了,谁会想念我?说不定连我也不想念自己。
懒懒的,烦烦的,生命有一半的时间都是这么过,梦境那么多,让我逃得喘不过气,最后在存亡关键醒来,仍觉得有什么在背后追赶。生命中很荒谬、很矛盾,却也很真实的一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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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瞬间)
我很讨厌自己的个性:总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想到结束的时候。
那是种甜美的焦灼、预知的感伤,因为每当我和太美的事物相遇,我就会听到分离的脚步踏近。
当他多看我一眼,当他环著我的肩膀,当那夜色一点一滴流逝而去,每分每秒都让我欢欣又悲伤,我既活在这当下的幸福之中,也活在未来那回想的时分。
或许我是太过不安、太过宿命,总觉得太美的,就太难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