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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龙氏的传播公司里,林秘书正在努力地挡住这个像火车头一样,一头闯进来的亚迪。「先生、先生,你没有预约不能进去!」
但他仍是走进了龙韶天的办公室里,背后是着急的林秘书。「龙总经理,这个先生坚持一定要进来。」
亚迪冷冷地说:「我说了,我有事情要和他说,是关于阿曼达的事情,他总会想知道吧!」
阿曼达!
听到这个名字,林秘书不确定地望了龙韶天一眼,见他摆了摆手,她才颔首出去。
「你要说什么?」他的眸子里有下易察觉的情绪波动。
「这些都是她的照片,你自己好好地看一看!」
亚迪将手上一大叠的照片啪地一声,狠狠地摔到他的桌上。
「你自己看看!你有没有好好地看过她,用你的心、你的脑袋仔细地看清楚!我当你的眼睛瞎了,那你看看摄影机里看到了什么!」
几百张的照片在他的眼前散开,每一张都是阿曼达,用各种不同的眼神和姿态看他,清晰得好象她就在眼前。
彷佛经过痛苦的挣扎,他机械化的、被动的拿起其中一张照片--
她赤着脚高高地站在一栋大楼上,脚底不是万丈红尘的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一片繁华,似乎仍可以隐隐听到喧嚣的声音。风飘起她的衣裙长发,她两眼空茫地看着前方,天际是一片霞光,彩霞满天,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一样西悬着,她年轻的脸上,有着老僧入定的神情,像高站在钢索上,脸上无怒、无喜、无嗔、无念。
她在一望无际的沙漠里,沙丘像一个个女人的胴体,柔软地起伏着。她大张着双臂往落日的方向奔去,像拥抱一个爱人的姿态,奔向落日的方向,在沙漠里呈现一个黑色的剪影,轻跃的美感,看来动人、美丽。
表演结束了,四周的人声也静了,她在后台上,梳妆镜上反射出来的是一张脱妆的脸;她的脸上,有着疲惫和空洞。她抽着一根烟,烟雾里的她,看来萧索、孤单,像个被抽空了生命的布娃娃,和人们看惯了在舞台上热力四射的阿曼达,有着天壤之别。
另一张是她正在吹泡泡,素净的脸上,只是随意地绾起头发,身上穿著细肩带的衣服和一件短裤,她和一个小男孩看着随风飘起的泡泡,她开怀地笑了,笑得纯真、自然。
她低着头,两手轻抚着肚子,隐隐露出一个温馨的笑容,彷佛在独享一个只有她才知道的秘密,轻启着唇,正对着肚子轻喃、低语什么。
她有孩子了,这就是她离开的理由,这个认知像响雷一样击中了他,龙韶天终于痛嗥出声。
直到此时,他才彻底地明白她离开了,她永远地离开了!他咀嚼着这个事实,终于认清了这句话的含义,体会到心脏从胸腔里被一刀一刀地刨出来的痛楚。
可笑的是,他竟然还在做最后的努力,徒劳地想知道还有没有别的侥幸。直到此时,他才终于体认到,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掩着脸,双脚用力地夹紧,想控制因为想用力哭泣所带来的颤抖,他的脑子一下子空空荡荡的,全身肌肉因为互相撕扭而刺骨地疼痛着。
最后,他掩着脸哭了,泪水从他的脸庞滑了下来。这是阿曼达吗?是背对他的阿曼达吗?她把热力给了他、给了成千上亿的听众,自己一个人时就颓然空茫的阿曼达吗?
是自己一手扼杀她的烂漫,一点一滴地谋杀了她的笑容。
「只要你救我妈,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十四岁的她,一对世故、早熟的眼睛,撞击了他生锈厚重的心门。
「我会唱歌,很会唱歌,可以帮你赚很多的钱。」
十八岁的她,把未来的一生放到了他的手里,讲这句话时,她昂扬自信。
「其实,你也是很寂寞的。」
二十岁的她,早就看透他的灵魂。
「你爱我吧!不爱我也没有关系,我的爱很多,够我们两个人用了。」
二十岁的她,将自己的身、自己的心一并捧在手里给了他。
「而你,是我的生命、我的灵魂,我全部的全部;即使你不要,我还是都给你。」
二十三岁的她,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哭、自己的笑、咳吐出血,织就一件彩衣披在他的身上,照亮他的前途。
现在的她已经一无所有了,却依然用自己的身体孕育他的血肉,然后消失了。
一声像负伤动物的哀号声从他的嘴里发出……
他哽咽大吼~~阿曼达!!
叶……叶萍……
第十章
「再五百尺就到山顶了。」同行的助理说道。
龙韶天咬着牙,忍住胃部的痉挛和头昏欲吐,脚步越见踉舱。他紧抓住小径旁的树干以稳住打颤的双腿,一路攀高,让他的神经越绷越紧,没有勇气看身后的斜坡,他的目光只能放在自己的脚步上。
「龙总,你不要紧吧?」
已被冷汗浸湿的衣服,随着山风一吹,已快冻成霜。他深喘了口气,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力强撑着。「不……不要紧,快走吧!」
「这山有六千五百多公尺,空气稀薄,路不好走,风也很大。尤其到山顶的时候,还有人说会产生幻觉。」
助理小心地觑了他一眼,不知道这一、两年来的龙总是怎么了。他原是怕高的,只要离地三尺的高度就会头昏目眩了。他永远难以忘记总裁第一次挣扎着坐在三楼高的阳台上时,他那种可怕的反应,脸色苍白得吓人,额上布满了冷汗,颤抖着双手,全身几乎要虚脱了似的,坐不到三分钟,就像受着极刑似的煎熬。
之后,他又坐到了四楼高的阳台,然后五楼,一直往上增,近乎自虐地折磨着自己。一次次冷汗潸潸、一次次昏吐,就像……在赎罪一样,怀着虔诚到近乎卑微的一颗心,意图折磨自己来减少心里的罪恶感。
没人知道总裁这种难以理解的行为是为什么,当他习惯了可以在高楼的阳台上时,他又开始往更高处去,站在山峰上,一站就是好久、好久,静静地抽完了几根烟后。,就离开了。
那时候的他在想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的自虐?他不敢问,只是放在心里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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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龙韶天终于站在山峰处时,他咬着牙,放眼望去这一片的大好河山,峰峰相连相挨,看向远处时,竟是高得连到了天际。山顶的风很强劲,飕飕刮得又冷又刺人。
他点了一根烟,目光落在一个不知名的方向。
「阿曼达,妳在吗?我来找妳了,妳看到了吗?」
吐出的烟雾一下子就被风吹散了,他控制不了指间的颤抖,还有心里发疯似的想念。
「这是妳喜欢的风景,我可以陪妳看了,不会再丢下妳一个人了,阿曼达……妳在哪?妳在哪?」
他动员了几千个人,到全球各地去寻找。她在台湾肯定待不下去,而纽约也失去了她的踪迹,她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离去得绝然而毫不留恋。
这两年来,他克服了自己的惧高症,体验到了一个人待在高处是怎样的滋味--萧索寂寞,彷佛尘世的声音离得很远、很远。这是长久以来,她独尝的孤单滋味吗?
怎么椎心刺骨、怎么哀嚎出声都已经挽下回她了。阿曼达……阿曼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