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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雷回来了。”这句话,我是说给东明听的。

  “他人呢?怎么没和我联络?”他很讶异的问。

  我轻描淡写的回答,“他昨天就走了,来不及找你们。”

  “他回来干嘛,怎么那么急?”凯伦一脸的疑问。

  “听说我生病,他不放心赶回来看我,但只能请两天的假,所以留了一夜就走了。”

  “他还真痴哪!”她很不以为然的说。

  我知道她话里的意思,便偷偷在她耳边警告,“别再玩花样了,小心我把你歹lJ人拒绝往来户。”她向我扮了个鬼脸。不知道什么时候,沈东明已经走到舞台上,拉起了小提琴,那是“英伦情人”的主题曲。

  他拉琴时的表情和举止很迷人,他的琴音总让我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今夜,我陶醉在他的琴音中,有短暂的时间遗忘了远在上海的雷。

  第二章

  要去伦敦的前一天,凯伦打电话给我,坚持晚上要为我饯别。

  她在电话中对我说:“除了为你饯别外,我还有一个会让你心脏停止跳动的事情要宣布。”

  她是个热心的小女人,身上永远有用不完的活力,我很羡慕她,她是个很好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东西。

  只可惜这么好的女人,在情场上却很不顺利。

  去年的圣诞节,那位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录音师男友,为了一个在酒廊上班的小姐背叛了她。凯伦为了这件事消沉了好久,还好她喜欢唱歌,唱歌治疗了她的失意。在她失恋的那段日子,我们这一票好友每天都陪她去KTV借消磨时间来抚平伤痛。

  我实在很不想拒绝凯伦的美意,但明天早上九点的飞机,七点就要出门,我担心去酒馆后,又要闹到很晚才能回家。

  明天如果赶不上班机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我只好委婉的推辞她的美意,我带着抱歉的声音向她说:“等我回来吧,今天晚上真的不行。”

  “你来,我不让你喝酒。”

  “不是喝酒的问题,而是我需要好好睡一觉,到了伦敦的隔天我马上要和那边的人开会。”

  “好吧,那件会让你心脏停止跳动的事,就让你自己去发现了。”她故弄玄虚的说。

  “什么事那么严重?”她的话引发了我的好奇心。

  “你明天就知道了。”

  在我还想追问下去时,电话传来插播的嘟嘟声,我只好匆匆和她道别接了插播的电话。是雷打来的,他交代我要记得带大衣,因为伦敦的天气很冷。

  我甜蜜的说:

  “你的关心才是我最好的御寒衣物。”

  T T T

  凯伦说得没错,我的心脏如果不够强的话,就会停止跳动。

  当我在机场托运行李时看见了东明,我差点以为认错了人。之后,听到他说他也要去伦敦时,我差点昏倒。

  意外的还在后面。

  他和我一样,搭的是同一班机,住的是同一家酒店。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上了飞机后,他竟然——

  坐在我旁边。

  太巧合了!

  惊讶不已的我,不得不去相信人生有太多事情是自己所无法掌控和预料的。

  不过,换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漫长的旅程有人陪伴,或许未尝不是件好事,不是吗?

  到达伦敦时天色已经很晚,这里的天气特别冷而且还下着雪,我开始后悔没有把雪靴带来。

  “你有准备雪靴吗?”和我一同上了酒店派来的接泊车后,东明问我。

  “没有!”我很懊恼,“你想酒店里有没有附设商店街?”

  如果有商店街或许可以买到雪靴。

  他随即用流利的英文替我问司机,听见司机说没有时,我想我真遇见了麻烦了。

  第二天,我正准备要去家饰布料展会场和工作人员开会时,东明拿了一双雪靴来到我的房间,他微笑的向我说:“五号半,不晓得合不合你的脚?”

  “你哪来的这双鞋?”

  我讶异的问。

  “不问这个,先穿穿看再说。”

  我无法拒绝,只好低着头试穿那双雪靴。

  五号半是我的尺寸,穿起来刚刚好。

  禁不住满腹的疑问,我又开口,“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别忘了我是制鞋的。”

  他灿烂的笑着。

  雪靴穿在脚上,我心里涨满了感动,凯伦常说他是个细心的人,我真的感受到了。

  东明和我一样要去布料展会场,这次他说他是为了希望能够在布料展中找到一些适合当鞋面的布料。

  布料展地点就在酒店附近,有了雪靴保暖,踩在雪地上,我觉得很幸福。

  两人并肩而行的途中,我好奇的再问他一次,“哪来的这双鞋?”

  昨天到酒店已经很晚了,而且又下雪,他不可能半夜出去买鞋吧。

  “我从台湾带来的。”

  我有点诧异,“你怎会……想要为我带雪靴?”

  风很大,雪飘在身上,他揽住我的肩,“搭机前一晚整理行李时,我想迷糊的你一定不知道伦敦会下雪,于是我又回到厂里取了一双女用雪靴,放进行李箱。”

  “你……”我本来要说,你对我太好了,但话到唇边。我却又改口说:“好细心。”

  “我不是对每一个人都这样的。”

  我知道他话中含意,但我不想探究。

  穿着他为我带来的雪靴,我的心想念着在上海的雷,伦敦下着雪,上海呢?不晓得他有没有御寒的大衣。

  T T T

  一个星期后。

  这次公司在布料展现场有成品展示,总公司只有我一个人再加上德国分公司的两位职员,三人要负责所有的事情,因此我非常忙碌。

  比起我,东明就清闲多了。

  他是买家,因此只用三天的时间就完成了这次来伦敦的任务。他一直很希望我能够和他一起去逛逛伦敦博物馆,但我始终不得闲。

  在他要回台湾的那个晚上,他约我吃晚餐。我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便拨空前去赴约。

  用完餐后,我们一起到泰晤士河畔散步,天空还是飘着雪,我的脚上依然穿着他送我的雪靴。

  我再次谢谢他,“还好有你这双雪靴,不然我的脚一定都长冻疮了。”

  “这是最不聪明的我,唯一做的最聪明的一件事。”他自嘲的说。

  “谁说的,你一直是个聪明的人。”我说的是真心话,他的事业就是最好的证明。

  虽然有时候我认为,今天他能够那么快就拥有自己的鞋厂,那是因为他家里有钱的关系,但我心里是很佩服他的。

  因为我知道,他的成功是因为他的努力。

  “你真的这么认为?”他侧头看了我一眼。

  “当然!”

  他摇摇头轻叹口气,“我不认为,如果我够聪明的话,就不会让你被雷蒙仁抢走。”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把眼光放在河面上,我心里明白他对我的一片情,但我已经有了雷,只好辜负他的一片情意。

  “明天几点的班机?”我笑着转移话题。

  “早上九点。”

  “要我送你吗?”

  “你肯?”他的眼底有着期待。

  “当然肯啊!”

  他高兴得想拉我的手,但我灵巧的闪过。

  “对了,我有一样东西要送你。”

  我从包包里拿出了前天到会场附近的一家商店,为了感谢他送我雪靴而买的一条咖啡色纯羊毛手工编织围巾。

  沈东明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你有雪靴但却少了一条围巾。”我替他围上。

  “谢谢。”

  我们互相凝视了几秒钟后,我尴尬的将目光移开。

  “我们该走了。”

  他揽着我的肩,这次我没拒绝。

  我们从泰晤士河散步回到酒店才进大厅,竟然看见了一位意外的访客,我不敢相信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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