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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殷小琪——是我的名字,沉醉在爱情世界的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这天我和远在上海的男友雷蒙仁聊了一个钟头的越洋电话,明.明知道用上网的方式费用便宜多了,但为了能够听见他的声昔,再昂贵的电话我也付得心甘情愿。算算在这一个月来光是和男友谈情说爱的通话费,已足够我买半件法国名服装设计师Gianni versace所设计的小礼服了。

  Versace的设计简单大方,强调肩带的各种变化,我看中了一件黑底银色勿忘草花纹的尖领小礼服,但简简单单的一件洋装要二十三万,我实在买不下手。

  老姐殷小荷却因而嘲笑我,“老爸老妈钱多得用不完,我们不帮忙消化一些,难道要让他们把钱给带回地狱去?!”

  她长我五岁,然而我们两姐妹却是完全不同的典型,在她的眼里我就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姑娘。反观她。却是个热情艳丽、慷慨大方、花起钱来毫不客气的女人。

  她会这样不把钱当一回事,我想是因为她在潜意识里想借着花钱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她和我一样心里积存着太多对父母亲权威教育的不满。

  虽然这样,她却一直住在家里,反而是平日乖巧的我,考上大学后马上就搬出去住,而为了不想再伸手拿父母的钱,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了半工半读的自立生活。或许,应该也算是另一种反抗的方式吧!

  而拿我没办法的父母,面对我的坚持与姐姐的劝说下,也只能勉强答应了。

  看了看时钟,嗯,时间不早了,我迅速换好衣服,抓了包包便往外冲去。昨天刚从欧洲血拼回来的老姐约我到餐厅喝下午茶,虽然我和她性格不同,但感情却很深厚,所以这个约当然是得去赴不可喽!

  “你应该去改变个造型。”这是小荷看见我匆忙奔进餐厅时所说的第一句话。

  她常这样,每次和我见面不是要我去染发,就是叫我去隆鼻,要不然就叫我干脆去做全身整型,反正在她眼中,没有人是比她美丽的,我已经习惯了她对我的挑剔。“好姐姐,不要每次看见我,就要打击我的信心嘛!”我笑着说。

  小荷站出来真的比我出色多了,该大的地方大,该翘的地方翘,我们一起去逛街,售货员招呼的一定是她,但我从来不嫉妒。因为我很爱她并且以她的漂亮为荣。因为她是个好姐姐。

  妈咪工作忙碌,一年有半年在空中飞来飞去;我是听姐姐说床边故事长大的小孩,因此我对她特别的依赖。

  这次见面,我还有一堆事情要和她分享。我常觉得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人,能够拥有一个比妈妈还亲,比朋友还交心的姐姐。

  “不是姐说你,你不要以为你年轻,就可以穿得那么邋遢,每次姐和你见面,你不是牛仔裤就是牛仔裙,不然就是牛仔背心,天啊,你干嘛,准备嫁牛仔啊?!”殷小荷一副受不了的表情。

  “我和你不一样,我以自然为师,你没听过自然就是美吗?要我没事穿像你那么正式,打死我吧!”招来了侍者,我随便点了杯咖啡。

  “身上穿的衣服质料和颜色也会有磁场,我的衣服可以吸引来和我一样有品味的男人;买得起发表会上名模穿的衣服是要有高所得的,这是我挑选男人的最初条件。”

  “那你的男人在哪里?”

  “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以为我没人要啊?!”

  “我不敢!”我笑着举起双手表示投降。知姐莫若妹,我这老姐虽然条件好,但相对的眼光自然也就高。

  她身边总是有不少绕着她转的蜜蜂,可惜没有一个合乎她条件的,因此她目前还是单身贵族。 

  我常糗她,说她是台北最后一个高身价的单身女郎,因为她太昂贵所以没人养得起。

  喝了口果汁,殷小荷的表情转为严肃,“告诉你,像雷蒙仁那样的男人,我是看不上眼的!”

  我笑了笑,不作任何回应。

  我和雷蒙仁在一起,小荷一直很不以为然,她认为我的家世和条件可以挑到更好的男朋友。

  在她的观念里,认为一个男人没有自己的事业是没法让女人快乐的。一个女人要快乐才能享受美好的爱情。然而小荷虽然不赞成我选择雷——相伴终身的男人,但她还是替我在父母面前隐瞒这件事,因为如果让他们知道,不只我会从此失去独立自由的生活,连雷蒙仁也会遭受波及。原因无他,只因数年前小荷曾被一个不老实的穷光蛋骗了真情。记得那段日子她极端消沉.父母见状心疼不已,只懂得用高压政策的他们便严格要求我不可步人小荷的后尘,否则他们便要我搬回家住。

  聪明的我,当然知道“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的道理,虽然过了这些年,小荷已从情伤中走出,但我相信,父母当初的“警告”绝不会因此而消失。

  唉!可偏偏聪明的人也会有失误的地方——

  踌躇了许久,我还是决定开口,“姐,我怀孕了。”

  “雷蒙仁的?”殷小荷差点被刚人口的果汁呛到。

  “你当我是什么,不是他,还有别人啊?”他可是我的初恋耶!“你们不是都有作防范措施吗?”她是知道这宝贝妹妹和男友现处半同居状态,亦不曾严辞加以反对过,但……那是因为她对小琪的“聪明”有信心哪!

  我强颜欢笑的向她说:“上个月是我们相识三周年的日子,一时意乱情迷下,就……”

  “就那么巧中了特奖?!”殷小荷无奈的拍拍额头。“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生下他。” 

  “你用什么养?可乐啊?”

  “我可以和雷蒙仁结婚。”

  “你找死,光老爸那关你就别想过,难道你忘了我的事吗?”她毫不留情的泼了我一桶冷水。

  “我可以去杜塞道夫生完小孩再回来,他们不会知道的。”我的工作是布料花版设计师,公司人事科已经有消息传出来,派调去德国杜塞道夫一年的进修人员名单里头说不定会有我。如果真是如此,我刚好可以在德国生产。“别傻了,公司会派一个怀孕的女职员去德国吗?而且,你怎么知道雷蒙仁要不要孩子?”

  这句话倒指出了我的烦恼。

  雷是不要孩子的。

  “就算我们结婚了,我也不想要有小孩,生活已经够辛苦了,我不想再制造一个小生命来这世界添麻烦。”这是他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

  他的顾虑是大部分现代未婚或已婚的男女或多或少会面临的烦恼,当初我并不很在意,人的想法会变,我认为时间到了,他自然就会想要小孩了。

  然而,我万万没想到他真的不要。

  前几天我们在昂贵的电话线上,为了我肚子里这个孩子已经吵了好多次,虽然今天我们的通话最后是以甜蜜收场,但那是因为,我没再提到孩子的事。

  “他不要。”我呐呐的说。

  “那以后呢?”

  “我自己养孩子,现在单亲妈妈多得是。”

  “你太天真了,你以为单亲妈妈那么好当的啊?!”

  “我……”我犹豫了。没错,这是最坏的打算。

  在我的观念里,认为只要经济条件不差,当个单亲妈妈应该不会很难;并且我不相信把孩子生下来后,雷会舍得不要他。虽然他曾说过要等事业有成再来讨论结婚的事,但毕竟小生命是无辜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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