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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我……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道歉。

  「不!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不该对你发脾气。你回来就好!天知道我多么盼望再见到你!」名伦突然将我搂在他怀里,抱著我的头,喃喃在庆相逢。

  「名伦……」一刹时,我不能适应他这突然的举动,胸口被压得好痛。

  他警觉的放开我,抱歉的解释说:

  「对不起,我实在太高兴了,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所以……对不起!希望你别介意。」

  「没关系。」我微笑说:「……打扰你一晚了,我想我该走了。」

  我略为拍整了衣服,微笑向他告辞。

  「盼盼,留下来,这么晚了你能到那里去?」名伦急切的说。

  「我……」

  「留下来吧!」

  「可是……卢先生……你……」

  「没关系,我不在乎那些。再说,我也希望你能留在这里!」名伦说得很急,红著脸,粗著嗓子,又接著说:「如果你认为我在这里不方便,那我回去另一处公寓,这里让你住……哪……这是钥匙——」他将房间的钥匙递给我。

  「不!我很感激你的好意,名伦。但是,不行!我不能——」我将他的手推开。「我留在这里,会给你带来麻烦的!再说,英夫一定会找到这里来,我不能……」

  「那就不管谁敲门,你都不要开门。我如果有事找你的话,会先打电话过来!你说这样好不好?」名伦拍拍我的肩膀,重新把钥匙交给我。

  他抓起夹克,戴上墨镜,将剧本抄在手上,对我鼓励的笑了笑,打开门,对我挥了挥手——

  「不!名伦!你不必离开!这是你的地方,你不必这样委屈自己!」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他又微笑,像是获得了安慰。

  「我没有委屈。我是真的很希望你能留在这里。」他说。

  「请你留下来吧!我……我……」

  唉!讨厌的眼泪!

  名伦拿下墨镜,脸上有微笑,像释然;温柔的抱著我的头。

  第二天我醒来时,他已经离开,在桌上留了字条,早点也已买好放在桌上。我洗完脸刚走出浴室,就有人在按铃叫门。

  那突然的铃响让我好惊心。铃声混著人声,我定了定神,依稀听得出像是雪儿的声音。

  「雪儿!」我打开门,非常高兴的叫了一声。

  「名伦——」雪儿见开门的人是我,非常、非常的惊讶。「盼盼!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昨晚回来,名伦借我这个地方,所以……」

  「那他呢?」

  「已经离开了。好像有个记者会……」

  「没错!我和名伦合作新片的记者会,我是来接他的。既然他走了,那我也该走了,记者会快开始了。」

  「等等!雪儿!我……」叫住她,我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好。雪儿好像并不是很高兴再见到我。

  「你还有什么事吗?」她戴上了墨镜,回头问我。

  「没……没有。你忙你的吧!」

  站在我面前的,是明星的雪儿,是众人瞩目的雪儿,而不再只是昔时邻居的雪儿。她彷佛变得高高在上,而且高得有些距离,远在云端。

  也许我不该回来这里……

  没时间想这些事了,我必须赶快找个工作,过独立的生活。虽然名伦好意留我,我很清楚,我只会为他带来麻烦;再者,我也怕这种再寄人篱下的感觉,不止因为欠债心不安,也因为没有立场。

  吃过饭後,我买了份报纸,试了几家公司。情况都很糟。大学念不到二年级就休学,是不可能找什么好工作,我又没有一技之长,或学过什么专门技能,找到理想工作的概率自然就不大。

  也许我不该这么自不量力,这种时候了,不是空论理想的时机。如果光是坚持理想,放不下学院的身段,那么我永远也找不到工作。这大概就是读书人惯犯的毛病,拘泥於学院的身段立场。

  可是,日子得过下去啊!而过日子的必要条件,偏偏却又不脱读书人最忌讳、最视为鄙俗的铜臭的钱!钱!钱。光是喝水,的确能净化身体灵魂,可是美壮不了血肉;不食人间烟火,最後的结果只好羽化成仙——

  ——奇怪!我怎么能这么冷静的想这些事?是因为现实吗?

  不管是因为什么,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重新翻览报纸求职栏,圈定好新的目标,默记好地址,我就把报纸丢掉。已经没有所谓的标准理想了,管它是什么最基层的办事员,没有建树的倒茶跑文件工作,只要有工作,任何工作我都作!

  事实上,我心里其实在担心,即使是这种最基本的工作,只怕我都争取不到!我缺乏那种脚踏实地的心态。

  天空灰蒙蒙的。试了两家,结果也是灰蒙蒙的。我低著头走在铺瓦的商店廊下。那些地瓦都是四方形的,颜色不一,大大小小,排列组合也总是一块挨著一块,没什么创意和图案。大概商人的个性都比较务实,或者缺乏想像,还是崇拜整齐秩序美……不知道。那些地瓦,怎么踩怎么看,还是地瓦。

  我想,我有点沮丧。

  走了不晓得多久,我抬起头,发现远处聚集满了人。走近时看清楚了,那些人大都是少女,每个人手中不是捧花就是拎礼物,或者带著照相机。再仔细一看,我正经过的,是电视台大门有效巡戒区的边缘地带。

  「出来了!出来了!」人群起了阵阵的骚动。

  我好奇的停下脚步,眼著往电视台门口望去,戴著墨镜的名伦,正由卢先生和另一个人员伴随著走出大门。「姜名伦,我爱你!」那些少女疯狂的叫喊起来,把花束和礼物抛向名伦,快门的声音也不断喀察的响著。人群推来挤去,几乎要冲破电台警卫架起的防线。尖叫声不断,呼喝声也不断。

  一两次,我险些被狂热的人群挤倒了,赶紧退出了危险地带。而名伦,已快速的坐入在门口等待著的车子中。「姜名伦,我爱你!」疯狂的歌迷被警卫强制劈成了两岸,杀出—条血路来,名伦的座车,缓缓的驶出大门。

  那些热情的少女,尖叫著,一直企图扑向名伦的座车,众警卫拦下胜拦,几乎被人群淹倒。

  我看呆了。从来不知道人的热情可以引发到这种疯狂的地步,那样嘶喊尖叫,完全没有任何矜持,只为渲泄心中奔放的热情。

  那种热情很感人,因为那是青春特有的现象。可是,我不明白的是,他们迷恋的,究竟是什么?那种迷恋到几近是毁灭的热情疯狂,形成的背景心态究竟是什么?

  太可怕了!这样的迷恋力——不!这是青春必经的阶段,是我自己太早沧桑。

  我其实羡慕他们那样坦白自己的热情的勇敢……

  「快上来!」一辆红色轿车急速停在我身边,驾驶座上的人是雪儿。

  「雪儿!」我侧身坐了进去。

  门才关上,还没坐妥,车子就像子弹一样飞弹出去。我没系安全带,胸口猛撞上了座前突出的硬盘,一阵痛楚立即袭胸。

  「雪儿,你开得太快了。」我不禁皱起了眉头。

  她没有答话,在不很畅通的公路上,以高於时速限制的速度横冲直撞,时时受阻时时紧急煞车,坐在一旁的我,饱尝了颠撞的痛苦。

  「雪儿!」我忍不住又叫一声。

  她看了我一眼,总算把车速减下来。

  「要回去吗?我送你。」她总算开口。

  「不!麻烦你送我到『帝京大厦』,我有点事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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