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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她默然接下他递过来的干元大钞,在抽屉中摸索了一会儿,取出几张纸钞和铜板放到他手上。

  陆以轩握住她的手,半晌不放。那只手细细长长的,形状优美,算不上细致,指腹上有一层薄茧。

  他忍住想叫她留下找零的冲动——不愿她以为他也是想和她做金钱交易的那些男人之一。更困难地松开她的手,「再见。」

  再见,她在心中无声地回答。其实十分清楚再见的机会渺茫。一个男人买得起数百万的轿车,雇得起司机,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幸好,他没有因为握了她的手给她小费。

  也许,他只是认为那只手并下柔细,不值得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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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尔雅推开大门,把脚踏车牵了进去。饱满的月光,清清楚楚地映照出一个窄小的前院,景色荒凉。角落里有一盆半枯的万年青,叶片黄的比绿的要多得多。这个家里谁也没有闲情逸致去照管什么植物啊花儿的,美丽的月儿,白白浪费了它的清光。

  通往客厅的木门虚掩著。这个破败的家,是随便哪一个最笨的小偷都不会来光顾的。她把脚踏车在屋檐不放好,推开了门:简陋的客厅中一片凌乱,弥漫著浓浓的酒气。沙发上躺著一个高壮的男人,正鼾声大作的沉睡著。

  她惊慌地奔进亮著灯的厨房,「妈……」

  郑惠文坐在餐桌旁,正一根根地捻断豆芽菜的根须。一般像他们这样的人家,吃绿豆芽是不会这么费事的,总是洗乾净下锅了事,可她一个半残的人,实在也做不了太多的事。女儿爱吃豆芽,她这个做母亲的能为她做的事,又是这么的少。豆芽是很便宜的蔬菜,从小到大,女儿喜欢得起的,也只有这些廉价的东西。

  「小雅,你回来了。饭菜在电锅里热著,你先去吃饭吧。」

  方尔雅望著母亲青紫的眼角和红肿的右颊,「妈,他又打你了?!」

  「今天打得不算厉害,他又喝醉了。」郑惠文避重就轻地回答。

  「妈……」她又喊了声,这种日子究竟什么时候才会过完?爸爸喝醉了要打人,没钱让他可以喝醉时更要打人。五年前,她母亲的一只左手就是被他打残的

  五年前方尔雅国中刚刚毕业,联考也考得很不错,上个公立高中没有问题。原本郑惠文是打定主意,再苦也要让女儿念大学的。出事後,家中唯一维持生计的人丢了工作,方志伸很快地把主意打到女儿身上,打算将女儿卖给人口贩子。

  是郑惠文死命拦著,她对丈夫哭喊:「你已经让我成了废人,别想再毁了我的女儿!」

  方志伸看著妻子还包著绷带的左手,总算还有点良心未泯,才没让方尔雅给带走。

  可书当然没法继续再念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能做什么?他把她送到槟榔摊去卖槟榔,规定她每个月要缴五万块回家。就算以前郑惠文能工作时也没这么高的薪水啊,可是他自认已经让步很多。想想如果把女儿卖了,他一下子就能拿到一大笔钱……如果他有了一大笔钱可以去签赌,说不定他早就是千万富翁了……

  愈想愈是不划算。当然有空没空还是打打老婆小孩出出气。

  槟榔摊当然不可能给方尔雅那么高的薪水,她只好向前辈看齐,利用她发育愈来愈成熟的身段,去赚足那笔钱,卖槟榔倒成了兼差。

  於是,她也成了公路上让驾驶人目不转睛的风光之一……

  「妈,他为什么这样对我们?」明知问题找不到答案,她仍是忍不住一问再问。

  郑惠文苦笑了一下,和往常一样难以回答。「先吃饭吧。」

  方尔雅从电锅中拿出装著饭菜的盘子,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一把厚重的菜刀上

  郑惠文听女儿好半晌没有动静,抬头一看,只见她呆呆盯著墙上的一把菜刀。心中一惊,「小雅!」她很清楚女儿在想什么,那也是她自己想过无数次的。丈夫不肯离婚,她带著儿女也逃下远,如果……就可以一了百了。反正……她想到上个月医生告诉她的话……

  可是,她怎么忍心让姊弟俩让人从此指指点点?有一个杀人凶手的母亲……

  她不可以做的事,女儿更加不可以做……

  方尔雅回过神,慌张地把盘子端到餐桌上放好。她下敢抬头看母亲,方才片刻间闪过她脑海的心思太可怕了……

  「小雅,你绝对不可以有那念头,他是你爸爸……」郑惠文抓著女儿的手,严厉地说。母女俩交握著的手,不自禁地都有些颤抖。

  「妈,我知道,我不会的。」方尔雅低声说道。那种可怕的事,她怎么可能做得出来?

  手中握著筷子,她有一口没一口地扒著饭菜,没有多少心思在食物上。

  「对了,下午阿祥来过了,他刚刚退伍。」郑惠文手里继续捻著豆芽菜,一面说著。

  方尔雅放下筷子,微微拧著层。魏孟祥退伍了?这算下上是个好消息。他以前说过,要她一等他退伍,就嫁给他,说过许多遍了。她一直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他们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从小就是邻居。後来魏家在热闹的市区盖了新房子,把机车店搬了过去。魏孟祥还是常常回来看她。之前她当他是个邻居,十五岁之後,他是个顾客,常常拿钱给她,她没那些多余的自尊心来拒绝,当然他也不是自给的。

  今天她比往日更加排斥嫁他的念头。

  阿祥长得体面,待她也好,除了偶尔小赌一番,没有别的恶习。他又是机车行的小开,谁都知道那家店是很赚钱的。魏家在街上那栋五层楼宽敞的透天屋,当然有的是地方可以容纳他们母子三人。他又肯收留妈妈和弟弟;阿祥又身强力壮,可以抵挡爸爸的拳头……

  愈想愈是郁闷。明明他有这许许多多的好处,她没有理由不嫁给他的。嫁了他,她只须忍受他一个人对她上下其手,再也不用什么阿猫阿狗的来者不拒。

  可是嫁给他,她所要忍受的可就不是他只上下其手了……

  她再也吃不下饭,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不要嫁给别人……

  以轩……

  她在心中无声地喊了句。这个名字多么悦耳多么熟悉多么理所当然……

  可事实是,他只是一名路过向她买了包菸的「陆先生」。

  这样气势昂然尊贵的男人,就算要买女人也不会上槟榔摊找的……

  她自卑地想著,又抬头看了—眼母亲脸上的伤痕。为了大家好,还是嫁了阿祥吧!

  「妈,我嫁给阿祥,好不好?」

  郑惠文看看女儿抑郁的神色,知道她是为了母子三人的生活,才会考虑这件婚事的。他们两人算是来往很多年了,也没见过别的男孩子来追求尔雅,这多半是因为她有个酒鬼父亲、残废的母亲和年幼的弟弟。谁都不想搬三块大石头往自己身上压,只有阿祥不嫌弃她,他待她也著实不坏,可是……

  当初,丈夫待她又何尝不好?

  「小雅,你真的喜欢他吗?」她沉重的问。

  「他喜欢我。」尔雅闷闷地回答。

  「他不只喜欢你,他也喜欢赌博。」

  尔雅觉得不能下帮阿祥说句话,他工作得也很勤快的。「妈,他只是有空时才摸两圈。」

  郑惠文下以为然,「那是因为机车行现在还不归他管。等老魏松手,他有了钱,想赌,是随时都有空的。」以前,她也以为丈夫只是闲暇时暍两杯,无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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