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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对……不起……雅敏知错了,请原谅我。」

  「很好,知道错就好。」珠樱也不再和她计较,露出开心的微笑说。「以後要做个乖孩子,听你哥哥的话,知道吗?」

  「嗯。」

  小锦锦朝她伸出友谊的手说:「如果你答应乖乖的,我就做你的朋友,带你去很多好玩的地方,要不要?」

  小雅敏兴奋地两眼发亮,立刻就握住了他的小手。「要、要!」

  「好。那跟我来吧,我带你去玩!」

  两个小身影亲热地丢下大人们,跑出宫外玩耍去了。看得珠樱、迪米契、阿金和多玛放声大笑。

  「看样子,又有一对金童玉女诞生了。」

  ※ ※ ※

  当夜——

  阿金亲吻著多玛的唇,享受著风平浪静之後的幸福片刻。

  「对了,你爹爹说我长得很像你娘,有这回事吗?」多玛突然想到,好奇地一问。

  「啥?那该死的色鬼老爹还在玩这一套啊!」

  「咦?」

  阿金头痛地揉著额角说:「他见到喜欢的姑娘,都会来上这麽一、两句,什麽『你和我死去的娘子非常相像』,或者是『你是她的转生』之类的话。我看过他用这一招,已经不知骗了多少女人了。」

  多玛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那是真的。

  「那死老头没有对你下手吧?他没有碰到什麽不该碰的地方吧?」阿金紧张地摸摸她的小手、摸摸她的脸颊。

  多玛不好意思说,自己因为相信他那番话,还让他握了好久的手。「只有一点点,他摸了我的头。」

  「混帐老爹!」阿金朝著夜空愤怒地挥舞著拳头。「我一定会研究出一种咒术,能根治你这种拈花惹草恶习的咒术,算是教训你竟连自己的儿媳妇都下手,你等著吧!」

  同时间——

  金家老爹遥望著窗外的月色,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喃喃地说道:「唉,好寂寞啊!今晚又要孤枕难眠了吗?真是心事没人知啊!」

  一只站在树头上的猫头鹰,无聊地打个呵欠,继续守望著这美好的月夜。

  全书完

  编注:

  *关於苏宝坊与于子蛟的精彩爱情故事,请看花蝶524《霸王小红伶》 

  *关於解银雪与云芜名的精彩爱情故事,请看花蝶535《冷姬艳红伶》

  *关於段珠樱与迪米契的精彩爱情故事,请看花蝶547《邪王野红伶》

  后记

  后记

  李葳

  「红伶游」到此终于告一段落了。各位看官还喜欢吗?(笑)

  呼,终於能结束赶稿子的噩梦,暂且休息一下。老实说在写「红伶游」的时候,碰上了小葳子领养两只猫咪的时期,有段日子过得还真是非常地手忙脚乱。

  一下子要习惯屋子里多出两条小影子窜来宽去,一下子要迎合它们的睡眠与吃饭时间,调整自己的写稿习惯,甚至还要适应在专心打字的时候,有一只小手掌也会好奇地摸到键盘上,将本来打得好好的段落,弄得从萤幕上消失了。

  偏偏又不能责骂它,毕竟对它而言,它也很想知道为什麽人会如此执著於敲打这个没有什麽意义的凹凸盘子?

  想来才刚开始养猫人生的我,还有许多他们将会制造出来的问题与麻烦等著我,不过只要他们继续活泼健康地在这儿生活,我也没有什麽好奢求的了。毕竟每天光是看它们的行动,就可以呵呵大笑,心情开朗,根本不需要担心什麽「忧郁症」会找上身。

  谈到《俊妃》里面所提及的咒兽,当然纯粹是出於小葳子的幻想,就像天底下没有亦巴这个地方一样,不过想要全然平空想像还是有点困难,所以也借用了一些历史中真正存在的东西,至於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就不必太去追究了。

  套一句演戏的人常说的话:「假假真真,真真假假。」不都是一样的人生?小说要是引用太多的现实,反而会失去一点幻想的美感,不是吗?

  说到小葳子在写金家姊妹的时候,忽然有个冲动想将她们和珠樱家的六兄弟配成对对的,反正除去最小和最大的不能结婚外,其馀的就可以「捉对厮杀」了。瞧,一方可是无敌的六兄弟,一方可是咒术六姊妹,一定会形成非常精彩的对垒。

  可惜,小葳子打著、打著,忽然想到了年龄的问题……

  阿金都二十六了,那他的姊妹们,一定都要在二十六岁以上吧?而珠樱家的六兄弟,依我算来最长的也才二十五、六,其中也有人结婚了,怎麽样都无法写上一堆女大男小故事的小葳子,只好含泪放弃。

  叹啊!为何我当初设定阿金是在一堆姊姊们欺负下的小弟弟,而不是一群妹妹们欺压的哥哥呢?(没办法,要我削减阿金的男人气概,我也不甚愿意。)好吧、好吧,这堆故事作废。

  所以啦,那些写信问小崴子知何生出故事来,以供参考的後进们,听老前辈的一句话,「设定」绝对是最重要的,设定得好就可以生出一串又一串的徙子徒孙,设定得不好,就算想强行掰出後面的故事,也是死胡同一条,及早放弃吧!否则只会惹得後患无穷喔!

  (至於设定的技巧,连小崴子都还在摸索当中,就只好请诸位自由心证。)话说近来的闲暇娱乐,除了含饴弄「猫」外,娱乐生后颇为贫乏的小崴子好歹也去看了「魔成」这部片。

  片中飘荡著浓浓的英国风味,令人怀念。

  但片头一开始小崴子就说出了非常没有水准的话,气得陪我去看电影的某恶友直跳脚。

  某葳发出的疑问很简单,那就是:「这个魔王肯定是个笨蛋吧!干麽那麽爱炫耀,既然那『东西』这麽重要,何必把它做成戒指戴在手上?要是我一定做成项链戴在脖子上,这样子敌人得先砍掉我的头才能拿到戒指吧?」

  诸位看官觉得我这个疑问如何呢?

  谁都看过武侠小说,里面哪个练功的人会练那种随随便便就被人破功的功夫,就连金钟罩也一定都是把罩门练在不为人所知之处吧?

  「西洋人的头脑真是单纯啊!」小崴子不由得发出这样略带种族偏见的评语,却被我朋友一个白眼瞪了回来。

  后来想想,也是啦,要是一开始就设定成项练,那这本书也不用写,魔王也会继续肆虐这世界了。嗯……所以即使有点小小的不甘心,也对电影里那轻易就被恶魔拉下山谷中的魔法师有点不满,小葳子还是跟大家推荐这部片,这绝对是二OO二年不可错过的好片。

  接下来小崴子会暂且转战到「采花」去,不知何时会舆大家在「花蝶」见面(希望是越快越好啦!),还请大家不要忘了给小崴子温暖的问候,有空的时候进来「狗屋」坐坐,喝杯茶,一起聊聊天吧!(前提是,如果一年当中只去出版社X次的小崴子,能凑巧碰上各位客官的话。呵呵呵!)闲话走笔到此,MIMI、LULU和小葳子,两猫一人跟大家说拜拜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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