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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金虽然向来风度极佳,可也有极限,他唇角微微抽搐,笑著说:「我只能说,你实在太抬举我了,珠樱。什么骗死人不偿命,我可从不做这种勾当的。」

  「嘻嘻,我记性可好得很呢,想当初你招我进『天下第一红』时说了些什么?『游戏人间的最佳法子,一边唱戏一边享受人生,游历大江南北,看遍五湖四海,吃尽天下美味……』看看咱们现在过的日子,这不是欺骗是什么?」珠樱摇著可爱的食指反驳著。嘴里还不忘啧啧称赞道:「我多想品尝著名的川豆办活鱼和无锡排骨的酥烂香甜、杭州宋嫂鱼羹的蟹香、鱼鲜……还有、还有……」

  「行了,求您别再说了,好珠樱姊姊,经您这么一说,我肚子里的馋虫叫得更大声了。」小不点再也受不了地哀嚎起来。

  「说的也是,我也一样,唉。」脑海中飘过的菜香,让眼前的咸鱼不再那么索然无味,难以忍耐。重拾起筷子,戳入那块又硬又咸的鱼肉上,珠樱还是不忘叮咛道:「阿金,我说真的,这种日子再过下去,连我也要『跷』班前去投靠好姊妹了,在宝坊家打牙祭,也胜过咱们这样餐餐咸鱼啊!」

  「珠樱姊,到时候别忘了也带我去喔!」

  手一点锦锦的鼻尖,珠樱啐道:「你哟,这个小跟屁虫。」

  「嘿嘿嘿,请叫我墙头草小不点。」

  「还得意呢!」

  一如以往,两人你二日我一语的瞎扯了起来。此时,阿金重重地叹口气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生意上门……」

  「咦?」

  「什么?」

  一大一小睁著铜铃大眼,惊讶地看著他,然後口径一致地说:「那我们还在这儿吃什么咸鱼?在哪里!谁请咱们去唱戏?」

  「问题就是在这儿……」

  平常,这邀约阿金是考虑也不用考虑,立刻否决的。毕竟「关外」——那不是寻常人能去冒险的地方,尤其是同行的还有妇人和孩子,谁晓得过惯了中原舒服日子的他们,会在关外遇到什么危机?阿金十多岁时曾去过关外一次,对那儿的印象虽然不坏,但蛮荒之地赋予他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中原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姑娘,一定无法忍受这种地方的生活。

  不但吃的东西奇特不说,就连居住、衣著习惯也都和中原大相迳庭。那儿的姑娘家都有一股豪迈之气,不这样,根本无法和蛮荒大地抗衡。

  「怎么了?瞧你一副有口难言的模样。是什么样的地方?很远吗?」好奇的珠樱,也察觉到阿金异於寻常的脸色。

  阿金点点头,口气沈重地说:「非常遥远,远得恐怕你难以想像。」

  「干么?说成这样……是天涯?还是海角?」

  他越是神秘,越是点燃了珠樱心中的好奇心,这下子她非要知道是来自「何方」的邀约,能令他们这个向来「笑看人生百态」的智囊师爷如此难以启齿。

  「快说嘛!你这样卖关子,想急死我啊?明知我是最没耐性的了。」摇晃著阿金的衣袖,珠樱拚命地求一个解答。

  连叹了两次气,阿金才在百般无奈下,缓慢吐出:「亦巴。」

  「易?八?这是什么东西,我听都没有听过。」

  「关外的一个国家,你没听过也不奇怪,当地与咱们中原的风土民情相差何止千万倍,且临近沙漠,是一个白天有如热火地狱,夜晚却有如寒冰宫殿之处。他们以烤羊、马奶等食物维生,那儿的人全用布把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骑乘名叫骆驼的奇怪动物在沙漠游走。」

  「哇,听起来好像很好玩。」

  「那不是可以闹著玩的,小看沙漠的人,必定会葬生於沙漠!」阿金立刻喝叱说。「这也是我百般考虑之後,决定拒绝邀约的理由。你太小看关外的环境了,那和你在这儿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的好日子不一样,那儿的生活非常艰困。」

  「既然是那么艰困的地方,干么还需要咱们戏班子呢?」

  这下可把阿金问得哑口无言了,想不到脾气大而化之的珠樱,也会细心的察觉到这个矛盾。

  不得已,他只好将最後的底牌给掀了。「希望咱们去唱戏的,是当地的王,他想让亦巴的人民也见识一下,何谓中原文化。」

  「那不就得了?!有得吃、又有得玩。既然他是个王,那肯定不会让咱们饿肚子,也不会让咱们被那个鬼沙漠给吞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咱们应该马上出发!」

  珠樱一听到能上这么有趣的地方一游,怎么能不去见识、见识?「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阿金担忧的也是这一点,珠樱的性子爽快,喜欢刺激,只要哪儿有新鲜的,她都会迫不及待的想参与,完全不考虑任何风险。

  「想得再复杂,也不能填饱肚子,就这么说定了。咱们明天出发!」握起小拳头,珠樱开怀地笑著。

  「哇!万岁,终於可以不用吃咸鱼了!」马上跟著起哄的小不点,跳起来手舞足蹈地庆贺。

  於是,罔顾阿金的忧虑,一大一小又开始谈论起美好的远景,这回,他们的梦想全换成了品尝关外的美味烤羊。

  第一章

  荒凉的平原一望无际,在这个堪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严苛环境下,每个人都被锻链出一身的铜皮铁骨,能抵挡狂暴的风沙,坚强地承受著它的吹拂。因为烈日经年累月的照射,瞳孔呈现出比一般人要淡薄的色泽,无惧於千变万化的天象,总是锐利地注视与观察著大自然的一切。

  他们崇敬这片大地——因它有著天下最独一无二的傲然之美,绝不驯服於人的性格。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无敌武士,有著任谁前来挑战,都无法将它击倒的自信、傲慢。

  他们狂恋这片大地——因它亦如此地温柔,不忘生长足以哺育万物的养分,分享给小草、野花、狩猎者与猎物,不同的族群都依赖著它维生,就像是无私的美丽母亲般,有著取之不竭的爱。

  这极端的两面,正是它教人又爱又憎,迷恋而无法自拔的主因。

  所以,即使听人称道中原的日子有多么舒服,迪米契也未曾动过念头,想要迁居到那里。他永远不会背叛深爱的这片大地,一如这片大地将永远不会背叛他的爱。

  「大王……大王……」

  由远渐近,传入迪米契耳中的呼唤,令他勒住了手下的缰绳,回过头只见一小团黄沙飞雾夹杂著隐约的人影迅速地朝他接近中,光听声音他便知道,那是自己最信赖与仰仗的左右手——吉力扎。

  果然不出所料,吉力扎在距离他约有半尺远的地方拉住了马,呼呼喘著大气,挥手抹汗说:「大王,您怎么又擅自一人出城?我不是说过好几次,要是想出来走走,跟我们说一声,万一我没空,也会找人跟著您的。」

  「怕我走失不成?」迪米契不耐地啐道。吉力扎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婆婆妈妈的个性,总让人受不了。

  「当然不是。」

  吉力扎又何尝不知道,迪米契最讨厌人罗唆?当迪米契还是王子时,一听到大王又要训斥,他总是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简单扼要,也是迪米契批示公文时,最常要求底下的人办到的一点,可惜能做到他要求的人寥寥可数。

  迪米契不了解,天下不是每个人都如他受天恩宠,有颗精明干练的好脑袋,凡事举一反三,能够轻易把他人眼中的难事简化为一件弹指可成的小事。他以自己的标准认定别人也该能达成,往往造成要求过高,害得周遭的人都沮丧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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