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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被他的迟钝打败了!涪湄终于忍不住开口提醒:

  “如果你的女朋友不能和你朝夕相处,你会不会和写这首歌的人一样?”

  “我……应该会吧。”咏翔连动脑都懒了,不假思索回答。宾果!他又通过第二关了,涪湄在脑中盘算给他的第三题该是什么。

  “什么时候离开高雄?”

  咏翔突如其来的问题打断她的思绪,她睐了他一眼,他这么希望她离开吗?

  “在把两千七看完前可能不会离开。”涪湄耸耸肩膀,这也是她开始流浪以来,第一次下定决心要在同个地方待久一点。

  “那我要害你看慢点。”

  涪湄回他一个微笑,他的意思是要她多在高雄待一些时候喽?

  “这招没用,因为我看书很快。”

  “那真可惜。”咏翔耸耸肩膀,才认识两天而已,他似乎就被她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态度吸引了;更何况他知道她在网路上的另一个身份“流浪的云”,也晓得她知道他是“小飞侠”,如何在近距离内保持心照不宣可是项严重考验。

  这种感觉离情侣应该还很远吧?至少在他的想象中是这样解读的……

  “再介绍我看些别的书吧。”睡意袭上涪湄的双眼,熬夜的后遗症到现在才渐渐发作,她必须赶紧回到旅馆补眠。

  “这套《相聚一刻》……你搬得回去吗?”虽然只有十五本而已,咏翔见她摇摇欲坠的模样就觉得不妙。

  “可以啦,反正是坐计程车,到旅馆门口才下车。”涪湄边说边觉得自己意识模糊了。

  “我帮你拿下去。”咏翔体贴地为她将书提到楼下,又为她拦了辆计程车后才挥手道别。涪湄则在车上望着他,眼睑逐渐合起……

  **********

  忘了是怎么回到房间的,当涪湄醒来后已经是深夜时分,她揉揉眼睛,接下来该做什么呢?

  上网或许是件不错的事。她想到小飞侠了,还有躲在那个昵称后,真实身份十分确定的那个秦咏翔。其实在与他的对话中,她晓得他已知自己的身份,也明白他知道她对小飞侠是谁心里有数。

  真是太有趣了,他们在聊天室相遇不过才几次,居然就把对方的底细都摸透了,这种只有在漫画、小说中存在的情节没想到就发生在她身上。

  不过今夜真要叫她出去找漫画王上网还真有点厌倦,毕竟她租了一套由他推荐的漫画,应该趁着睡不着的夜晚好好拜读一番……

  “咦?”当她将视线转向书桌,却没看到用塑胶袋装好的漫画。

  究竟放哪儿去了?涪湄仔细回想,这才想起她根本没把漫画拿下车,就这样跑进房间睡觉了。

  丢书赔钱不是大事,只是咏翔会不会生气呀?

  她又拿出他的名片,拨了Good书城的电话后只听到嘟嘟声响。今天晚上他不熬夜看店了,她根本无从与他取得联络。还是上网吧,只有在网路上才有机会遇到他——小飞侠。

  想到这里,涪湄披上外套,又朝离旅馆最近的漫画王而去。

  第五章

  小飞侠:安安,你好早起喔。

  流浪的云: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啊……对了,你有没有看过一套漫画叫《相聚一刻》,高桥留美子画的?

  小飞侠:有,那套漫画太好看了。

  流浪的云:嗯,所以这样的书应该要多看几遍,就算得被租书店罚钱也不用太早还。

  小飞侠:有道理。其实像这样的书应该要整套买起来供在书架上,想到的时候就拿来温习。对了,安达充的《邻家女孩》也不错喔。

  流浪的云:我知道,只是……

  等了一夜才等到咏翔上站的涪湄手指僵在键盘上,该不该明说她把从他店里租来的漫画弄丢的事呢?

  小飞侠:只是什么?

  流浪的云:不,我突然觉得好累,想去睡回笼觉。

  小飞侠:这样不行喔,我等下要去晨跑了,做个健康的小飞侠。

  流浪的云:呵……你的身材一定很好吧?

  真有她的!咏翔对于涪湄装傻的功力由衷佩服,她又不是没看过他,还瞎掰得出这样的谄媚啊?

  既然要耍嘴皮子,他奉陪到底!

  小飞侠:真材实料的地方都被衣服遮住了,你想看吗?我E我的猛男裸体照给你。

  流浪的云:好啊,不过你要说到做到喔。

  小飞侠:当然,不过脸部要用马赛克处理,不然怕你对我一见钟情。

  流浪的云:这么有自信?

  小飞侠:当然……你不是要去睡回笼觉吗?

  流浪的云:好吧,我回去睡觉了,拜。

  下线后涪湄才发觉话题怎么在无意间被带开了,重要事情根本没说到,亏她还在网路上守了一夜!

  干脆别试图探他的口风,直接买一套新书过去就好;只是这套《相聚一刻》已经发行很久了,要到哪里才得买到整套的呢?

  涪湄轻拢眉心,一家书店一家书店找的话总会找到……

  她从来不会为了买什么东西而踏遍一个城市的,没想到这回让她首开先例的居然是一套没看过的漫画!

  她叹了口气,这一回到高雄果然是她流浪史上最传奇的一笔,破了许多她从前固守的原则呢。

  **********

  在听到警广高雄台通知Good书城去领回《相聚一刻》后,咏翔不觉摇头苦笑。

  原来涪湄是把书弄丢了,难怪今天在聊天室里的口气像是在试探什么似的,小心翼翼又拐弯抹角……

  正当他思索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响起,几秒钟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涪湄就站在他眼前,一古脑儿将所有漫画堆到他面前。

  “对不起,我昨天把《相聚一刻》弄丢了,这是赔你的书。”涪湄一边说还一边喘气,因为她跑了很多地方才找到这套书,又在一时兴奋下连计程车也不搭了,沿着路牌一路跑到租书店。

  “啊,你买啦!”咏翔还来不及和她说书找到了呢。

  “对不起,你不会生气吧?”涪湄再一次道歉。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我倒是怕你生气。”

  “唔?”涪湄不懂他这句话的意思。

  “你放在计程车上吧?刚才已经有人送到警广了。”咏翔真是拿她没办法,就觉得她昨天上车前已经快睡着了,果然忘了拿书。

  “啊!”涪湄睁大眼睛,那她不就白买了?

  “这套书算我向你买的,多少?”知道她住在旅馆,行李箱里也没有多余位子放书的咏翔打开抽屉,准备掏钱给她。

  “不用啦,是我自己糊涂……”

  就在他们互相坚持自己应该付钱的同时,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哈!”

  “家珍!”两人异口同声叫道,但发觉自己不该这么叫她的涪湄在转瞬间闭上了嘴。

  “看到我干嘛这么惊讶?”家珍懒洋洋地将一本书摔在柜台上。“还书。”

  “逾期十天,罚一千块!”咏翔毫不留情说道。

  “你土匪啊!给你两百块,这本书算我的。”

  家珍迅速将书从他手中抢回,又看了放在柜台上的《相聚一刻》一眼。

  “我刚刚好象听到警广叫你去领书耶,有没有觉得挖心掏肺的痛啊,没想到会有好心人士的名侦探柯南的哥哥‘抠男’?”

  “我……”

  “秦先生,那套书就算我送给你的,你不用给我钱了。”涪湄赶紧出来替他解围。

  “喔,原来是这样啊。”家珍瞅着她,顿时明白他是舍不得让她出钱,又将视线转向咏翔。“好男人,只剩二十九天就一个月了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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