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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孟樵的银色跑车在雨雾迷蒙的山道上疾驰着,今天是葛丽丝修女六十岁的生日,他原打算一大早就来给她一个惊喜,谁知在录音室为了一个香港天后级的阿姐,一耗就耗到天昏地暗。

  在山道转弯处,一辆小March突然从对面冲来吓了他一跳,幸亏眼明手快才能化险为夷。他在心里嘟嚷一声,开车的一定是个女人,只有女人才会这么不知死活的横冲直撞。

  他瞥了身旁的蛋糕盒子一眼,果然被甩翻了,想必蛋糕上那些精美的鲜奶油造型花已经一塌糊涂了。他将盒子扶正,嘴里低声咒骂了一声,“Shit!”

  车子在山上兜转了二十多分钟,终于来到了“圣心修道院”,此刻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他熄了火,一只老黄狗绕着他的车,兴奋的狂吠不止。

  葛丽丝修女撑着伞快步迎了出来,笑容满脸的说:“不是早上就要到的吗?”

  孟樵捧着蛋糕从车子里出来,胡诌了一个理由,“还不是为了等sister你这个新鲜的生日蛋糕,一等就等了我几个小时。”

  “鬼扯!”葛丽丝修女和他一起从修道院的侧门走进餐厅。

  一桌子热情的小朋友齐声道:“Mr.Moon好!”

  “大家好!”他把蛋糕放在桌上。

  葛丽丝修女略带遗憾的说:“May本来想等你来再走的,没想到你这么晚,她再不下山,就要错过到疗养院探视她母亲的时间了。”

  “May的妈妈还好吗?”孟樵问。

  “这两天好像有点小感冒, May不放心,一接到她妈妈的电话,就急急忙忙赶下山去了,你要是早几分钟到,可能就可以遇见她了。”

  “她是不是开一辆樱桃红的March?”他直觉地问。

  “是啊!你怎么知道?”葛丽丝修女有些讶异。

  孟樵打开蛋糕盒子,小朋友们一声惊呼,“哇!怎么蛋糕稀巴烂了?”

  他摇摇头,一副不敢领教的模样,“你们那个May姐姐的开车技术啊……幸亏我闪得快,不然稀巴烂的就是我的车了。”

  虽然蛋糕被摔得不成样子,但修道院里的小朋友们还是高高兴兴的为葛丽丝修女庆生,大伙儿直闹到半夜,才各自回房睡觉。

  孟樵临走时交给葛丽丝修女一张支票,“我刚刚看见Sister的房里屋顶漏水,赶紧找人来修吧!”

  她拍拍他的肩膀,“你别担心我了,我自己会处理的。对了,你多久没回去看你爹地了?”

  他苦笑一下,没作声。

  “上个月他也捐了不少钱给圣堂。”

  他闻言一脸不屑,“他捐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良心上的谴责。”

  她温柔的劝解着,“上帝会宽恕每一个诚心悔改的人,更何况他是你亲生父亲。”

  孟樵牵动了一下嘴角,不在意的笑笑,“那就请上帝宽恕我的不孝吧,”

  她暗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的三言两语,是化解不了他们父子的多年心结。

  “很晚了,我该回去了。”

  “喔,差点忘了!”葛丽丝修女送他上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钥匙环,“这是way亲手做的,本来她以为今天可以见到Mr.woon,谁晓得还是得由我代转。”

  孟樵接过,是个银白色的小月牙,想必因为修道院的孤儿们只知道他叫Mr.Moon,所以May才会做这个送他吧!

  他凝望着银色的月牙钥匙环,心中蓦然涌现沉淀许久的往事,若不是父亲的关系,May的家庭就不致破碎,也不会被安排住进圣堂……或许若不为此,他也不会如此长期的捐助这家修道院吧?!

  于臣曼疲惫不堪的从疗养院回到她那十坪大小的单人套房里。

  答录机的红色小灯正闪烁着,她慢吞吞的从冰箱拿出一瓶水蜜桃口味的水果汁,一边听答录机,一边对着瓶口猛灌。

  答录机里有个女子的声音简短的说:“于臣曼小姐你好,我这里是OTTO唱片,非常高兴你能成为我们企宣部的生力军,请明天早上九点钟到公司来报到好吗?明天见。”

  臣曼几乎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她将录音带倒了一段回去,再听一次,没错、没错,拥有一大堆香港天王、天后级歌手的OTTO唱片公司真的录用她了,YA!

  孟樵从他的专属工作室里走出来,昨夜他为了帮公司一个新人写歌,通宵达旦一口气录好了三首歌的Demo带。

  “把带子送去让吕敏填词吧!”他呵欠连连的交代助理阿薰。

  “你是不是要回家啊?”看起来还不满二十岁的阿薰,睡眼 的挂在他的手臂上。

  “被你搞了一个晚上,害我现在腰酸背痛,我要赶快回家泡个热水澡。”他伸了一个懒腰。

  她抗议的说:“什么我搞你?!是我被你搞才对。”接着她又伸出手来,“付钱!昨晚我表现实力,少说也值五千块钱吧!”

  孟樵在她手掌上“啪”地打了一下,“多少人排队等着跟我共度良宵,你居然得了便宜还卖乖?!”在会客区等候的臣曼,目瞪口呆的望着正暧昧对话的两人,难怪人家说演艺圈的男女关系复杂,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她望着那对男女如连体婴似的走出公司,再低头看看手上的表,已经九点半了,她已经等半小时,而柜台的总机小妹一问三不知,她打算再等十分钟,如果还是没有人出来理她,那她就回家继续寄履历表。

  正想着,一个穿着米色套装的成熟女子和她的大学同学叶歆一起从公司门外走了进来。

  “臣曼!”叶歆叫她一声,“本来想叫你到楼下跟我们一起吃早餐的,你的手机怎么打不通?”

  “是吗?”臣曼把手机从背包里掏出来,“哎呀,没电了!”

  另一名女子和蔼的笑说:“到OTTO上班,非得二十四小时都电力充足才行喔!”

  叶歆介绍道:“这位就是OTTO唱片台湾公司的负责人蒋安安。”

  “你好!”臣曼没想到这样大的唱片公司,老板居然会是个才四十出头的女子。

  “大家都叫我安姐。”蒋安安很亲切,“叶歆在报社里是专跑娱乐版的记者,现在还兼了一本娱乐杂志的特约记者,你们俩是大学死党,到时咱们家歌手的新闻可得比别人多占两个篇幅喔!”

  “那有什么问题,我这个人一向是公私不分的。”叶歆开玩笑道。

  臣曼恍然明白的说:“我还在想为什么OTTO会用我,原来是叶歆帮的忙。”

  蒋安安摇摇头,“我们企宣部被挖走一票人,我也是急着找人,叶歆说你一个人能抵十个人用,我说那就非你莫属了。你可以马上上班吧?”

  “没问题。”她开心的点点头。

  叶歆乐不可支地开始敲起竹杠,“好啦!工作有着落了,晚上到PUB让你请。”

  臣曼睨了她一眼,“还没领薪水就敲诈我?!”

  蒋安安笑说:“只要明天OTTO的歌手有人上头条,到PUB的钱公司让你报公账。”

  临上电梯时,叶歆还故作神秘的对臣曼透露道:“晚上还有个神秘嘉宾喔!”

  “谁呀?柏原崇?木村拓哉?还是我最崇拜的竹野内丰?”

  “比他们还々!”她诡异的笑着,什么也不肯再多说。

  臣曼准时抵达叶歆所说的那家名叫“不夜城”的PUB。

  不夜城的格调很有东京风前卫的冷与酷,铁板和石墙的装潢风格流露着十分都会的现代感,现在,洛史都华略带沙哑而沧桑的嗓音,正从四面八方的音箱幽幽的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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