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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生露出惊讶的神情,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小声地:“谢谢……”

  “呃……刚才,我不是故意要对你很凶的,只是我的心情不太好……不过,当然,我现在知道了,你的心情,一定比我更不好……很可能是不好上好几倍……”

  那女生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着他,听着他说话。

  “……真是对不起,希望……希望你不要太介意。”

  “没关系,算了……这跟你没什么关系。”那女生抬起了下巴,露出了一脸好强,不需要同情的姿态。

  “喔……你还好吧?”

  “还好。”她点了点头。

  耿梦天也跟着尴尬地点了点头,他忽然感觉到那两袋礼品的重量,又回到他的手上,于是他提了提礼品袋。

  “呃……那我要走了……我赶着要去送礼给我以前的小提琴老师……呃……是因为我就要去美国了……所以……”他其实没有什么必要说。

  “喔……”那女孩不置可否,只是张着大眼睛看着他,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耿梦天忽然自觉很无趣,自己说了个半天,人家却连一句都不肯多说,他想想很是尴尬,于是他接着淡淡的说了一句再见。

  “再见。”那女生也同样说道。

  耿梦天看那女孩背脊挺得直直的,看似骄傲地移动着纤细修长的双腿,一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很荒谬,他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迷,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跟一个根本不认识、又完全不知道名字的女孩,说上这么久的话,而且这还是一个永远没有机会再见的女孩子,他后天就要到美国去了,就算他们真说了再见,那也只是象征性的,多余的。

  第二章

  出乎自己的意料,耿梦天非常能适应在美国的生活,这里的自由学风,忽然让他得到了新生,也让他稍微拱脱了父母的控制,虽然还是在一个以严格出名的德国老师门下学琴,不过,他相当喜欢在学校的生活,也立志要上音乐学院,有了这个目标后,相对的,练琴便不再是那么痛苦的事了。

  他十四岁的时候赴美,十八岁进了着名的茱丽亚音乐学院,从他一进校门,几乎每一个人对他的评语都是绝佳的,他在各大小的音乐比赛中,得奖无数,就连一些脾气最古怪的老教授们,也一致认为只要他继续朝这个方向走下去,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众人都认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但他自己却不这么想,他正在成长的脑袋里,自有他独特且不为人知的想法,他不过是在等待一个适当的时机,将他的想法付诸行动。

  和他同一班上乐理课的钟宜生,是个同样来自台湾的漂亮女生,据说是因为在宜兰出生,才取了这个名字,她来美国的时间比他早,而他们从一开始的互别苗头,到后来形成莫逆,这中间足足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他们虽是同学,且同为来自台湾的中国人,之前却从没有往来过,而且,老实说,耿梦天对她的第一印象,可说是非常的差,从他一进校门,就早早听说了AllisonChung的大名,她的音乐才华、漂亮长相和富裕的家世,自是不在话下。

  但更叫人叹为观止,引为话题的是,她那永远没有一天重复过的名衣服鞋子,以及经常性更换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一个比一个有来头,一个比一个家世好、地位高,听说还有一些是参议员的儿子、名律师、科技新贵……等等,都是些有条件上报的名人等级精英份子,她的行情比起其他白人女同学都要来得好,在她身上似乎看不见所谓的种族问题。

  最教人不明白的是,她在勤于换衣服、换男友的同时,还能把学校的功课搞好,从不曾在练琴时迟到早退,耿梦天才来美国四、五年,还有着中国学生一贯保守的态度,中规中矩、不好出风头,但她美国化的程度非常的深,完全不是中国学生那一回事。

  她和耿梦天同样主修小提琴,一年级选的课又都差不多,因此两人见面的机会不少,上课时她的意见和问题,总是特别的多,向来不吝于举手发问,有时老师光是应付她一个人的问题,就得花上十来分钟,因此耿梦天虽然不得不承认她的小提琴,确实是拉得很不错,而且她有一把耿梦天所没有的,价值不斐的格列齐名琴,耿梦天羡慕她、也嫉妒她,对她的态度永远是敬而远之,上课上了都快一年了,这同样来自台湾的两个人,却从来没有交谈过。

  直到有一次耿梦天睡过了头,匆匆赶到上音乐史的教室。他急就章的在最接近教室门边的位置坐下,赫然发现隔壁坐着的,就是鼎鼎大名的AllisonChung,她穿着一件V字领的黑色紧身上衣,黑色的皮裙,衬托出玲珑有致的身段,乌黑的头发看似散乱,却又十分有型的披在肩上,不知道她剪这么一个头,要花上多少钱。

  梦天慌乱的整理好自已的东西坐定下来,打开了书,望着空无一字的黑板,却根本不知道现在上到哪里。

  钟宜生用她那上着最时髦的银白色眼影的眼睛,看了他一眼,轻声用英文告诉他教授正在上的章节。

  梦天感激的看了她一眼,并用国语和她说了声谢谢。

  钟宜生却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什么反应也没有,耿梦天以为她听不懂国语,就用英文又轻声说了一遍,这才见她冷淡的点了一下头,又迳自转过去看着讲台,没有再看他一眼。

  下了课,她收拾着背包、时髦的乳白色羽毛外套站了起来,穿着高跟长筒皮靴的她,个子没有比耿梦天矮多少,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有义务要和她说说话、稍微寒暄一下,正想要开口用英语搭讪几句,她却用国语问了他。

  “我听说你是台湾来的?”她一边套上皮手套,一边说道。

  “对。”梦天想不到她会说国语,一下有些愣住。

  “我也是。”她说。

  “我知道。”

  她画得细长精致的眉毛一扬,下面是一对很有中国味道的丹凤眼。“你怎么知道?”

  “你在学校很有名。”

  “是吗?希望不是坏的有名。”她呵呵一笑,涂着亮红色的唇角微扬,她虽然这么说,语气中仍是自信满满。

  “我不知道你会说国语。”耿梦天说。

  “我还会说台语呢!我是六岁才来美国的,况且家里都说国语和台语。”她的国语和她的英语一样,听起来完全没有任何口音。

  “真的?”

  “当然!”

  “可是刚才……我跟你道谢,你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她停了好几秒,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终于说道:“那是因为我以为你不会跟人道谢的。”

  “我看起来是那么没礼貌的人吗?”

  耿梦天皱着眉看她,不知道自己的家教表现,在别人眼中看来,居然是那么的差。

  她笑着摇了摇头。“你看起来那么骄傲,我以为你是从不会跟人说谢谢的。”

  梦天听了瞠目结舌,看来他们对彼此的误解还真足不小。

  有了这个奇特的开始,从此,他和钟宜生成了不谈男女感情的莫逆之交,她常常开着她的红色敞篷车,载着他一同到中国餐厅吃顿晚饭,考试的时候,两人一同窝在耿梦天的宿舍里读书,只因她不想接那些永远响个不停的邀约电话,他们还会在彼此拉琴的时候,互相给与最严格的批评,有时被批评的一方,也不免会恼羞成怒而起了冲突,但往往隔不了多久,两人就又言归于好了。他们很有默契的,从不涉及感情,各交各的男女朋友,各自向外发展感情生活,若是有人对他们的友谊生疑,他们会一致的选择友谊,而不是爱情,这几年下来,没有一个人能介入他们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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