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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电梯,跨出公寓大门,正好一位邻居从外头回来,见到他们,几乎是不加思索地说: 「GOOD MORNING!」

  「GOOD MORNING!」简舒瑀也开心地回应。

  向外国邻居打完招呼,她转头对袁祖烨一笑。

  「这里的人好亲切喔,虽然彼此不认识,但是会互相打招呼耶!」她新奇地惊呼道。

  「这里的人的确是满有礼貌,满懂得尊重别人的──」袁祖烨点头认同,不过随即加一句:「但还是有人例外啦!没礼貌、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当然还是存在。」

  「但一定比较少对不对?」简舒瑀有些惆怅地说:「要是在台湾,你和不认识的人微笑打招呼,他可能会回你一句──肖仔!」

  「这就是国情的不同,我们台湾人比较内敛保守,要大家主动和不认识的人打招呼,可能有点强人所难。」

  「说的也是。」所以──唉!难怪大家那么喜欢出国,因为只有在国外,才能享受到这种感觉嘛。

  简舒瑀将两手背在臀上,转身开始踩着轻快的步伐往前走。早晨的感觉真的很好,风和日丽,空气清新,她微笑地仰头望着蓝天,步履轻松愉快。

  她可爱的表情让袁祖烨情不自禁跟着露出微笑,几个大步很快追上她。

  他们沿着人行道往中央公园的方向走去,边走边逛。进入公园后,简舒瑀有点累了,于是他们找了张石椅坐下,准备稍事休息后折返回去。

  「这里有好多绿树,空气也好清新。」小时候在乡下长大的简舒瑀,很喜欢山林和田野,以及河流与绿树这些大自然的风光。

  「是啊!」他不由得有些感慨,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看见」这么多绿树了。

  他来过纽约无数趟,甚至在这里拥有一间公寓,但他只来过中央公园一次,其余的时间全忙于工作。

  以往,他也根本不会注意到,自己有多久的时间没看过这么一大片绿树,是因为她的关系,他才突然想起这个问题。袁祖烨自嘲地摇头一笑:她好像一面镜子,在她面前,他就会不由自主检讨自己、反省自己。

  这恐怕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被一个女人左右!袁祖烨因为这个想法而皱起眉头。

  「你能不能不要皱眉?这样看起来好像有满腹心事,一副忧心忡仲的样子!」简舒瑀盯着他紧拧的眉头,打从心底觉得惋惜。

  这么俊朗阳刚的一张脸,却被那两条扭得像毛毛虫似的眉毛破坏了!

  她忍不住伸出手,想抚开它,但才一碰到他的皮肤,隐约听到啪的一声,突然有道电流从两人身上通过,他们飞快弹起,朝不同的方向跳开。

  「你……刚才那是怎么回事?」简舒瑀摸着自己的手心,好像还感觉得到刚才那种麻麻的感觉。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静电吧!这里空气干冷,很容易产生静电。」袁祖烨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免有点惊讶,但他尽量以平静的口吻解释刚才发生的事。

  「喔……原来是这样。这是不是就是人家说──来电的感觉呢?」简舒瑀有点羞赧,又有点尴尬,因为不知所措,所以胡乱说了个冷笑话。

  但是一说完,她就发现自己错了。

  「来电?」袁祖烨专注地凝视她,嘴里喃喃重复这句话。

  这就是所谓的来电?

  他的黑眸炽热的像火,却又宛如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好像隐藏着一股莫名的吸力,不断将她吸入那潭黑色的湖水中……

  其实她也满漂亮的!

  袁祖烨心中如此惊叹,那白里透红的健康肌肤,像颗甜美的水蜜桃,略为上翘的鼻头可爱逗趣;眼睛不是很大,但却剔透明亮,像天上的星子,粉红的唇办可能抹了护唇膏,看起来就像草莓糖一样晶莹可口。

  他才刚吃饱,怎么又觉得饿了?但他不是肚子饿,而是……

  时间仿佛静止了,他们就这么互相凝视着对方,许久许久,直到一位慢跑的男士经过,朗声朝他们打招呼:「GOOD MORNING!」

  「喔!」他们像被解开穴道似的,迅速地回过神。

  「GOOD MORNING!」匆忙回了一句问候,简舒瑀回避地低着头喃喃道:「你差下多该出门了,我们回去吧!」

  「嗯。」袁祖烨低应了一声,起身跟着她的脚步往回走,不时用一抹深思的眼神,打量简舒瑀的背影。

  可能吗?他有可能──喜欢上她了吗?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对一个女人产生这样的感觉!说真的,以前他对女人的看法,只局限于美丽、性感、甜美、欲望……等雄性的观感,截自目前为止,好像还没有对哪个女人有过动心的感觉。

  袁祖烨皱起眉头,不太喜欢这种陌生的感觉。

  大概是他太喜欢她做的菜,才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他不可能喜欢一个女人!不可能……吧?

  他不确定地问自己。

  第六章

  简舒瑀坐在格林威治村的某间小咖啡馆里,充满兴味地望着周遭与台湾迥异的异国景致。

  这是她来到美国的第十天,也是留在这里的最后一天。明天下午,他们就要搭机返回台湾了。虽然有点依依不舍,但她还是满高兴的,毕竟回到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还是比较亲切、熟悉呀。

  来到美国的第二天,除了早上和袁祖烨出门散步之外,她就整天关在房子里,除了烹调三餐之外,剩余的时间不是看英文的电视节目,就是望着窗外发呆。

  她没开口抱怨过无聊,但袁祖烨发现了。第三天早上,他交给她一本详细的纽约市旅游手册和一支可联络的手机,让她自己出来玩。本来他还想指派一名导游,但被简舒瑀婉拒。

  他做的已经够多了,她怎么好意思再让他破费?

  这八天来,简舒瑀靠着简单的英文和自己的脚力,走遍纽约大小景点,不过当然啦,她没忘记自己的职责,每天早上一定准备好早餐和便当,等袁祖烨用过餐、带着便当离开后她才出门,并在他回去之前准备好晚餐,绝不会让他饿肚子。

  「瑀,我买了『咳乐』,妳『咬不咬』喝?」

  一名金发碧眼的年轻老外,拿着两罐易拉罐的可口可乐,来到她身边。

  他叫罗伊,是今天早上简舒瑀在古根汉美术馆偶然认识的。那时他主动过来攀谈,问她是不是中国人,还说他曾学过中文,两人聊了好一会儿,还满聊得来的。

  后来她打算离开美术馆了,罗伊问她要去哪里,她回答格林威治村,罗伊说他也想去,还问她可否一起同行?简舒瑀不好意思拒绝,况且罗伊是个满好的人,有他相伴也不错。

  于是他俩结伴同行,度过快乐的一天,转眼就快四点了,她也差不多该回去。

  「好,谢谢你!」简舒瑀接过可乐,拉开拉环,浅褐色的泡泡立即冒出来,她赶紧就口喝掉那些泡泡,舒畅地呼出一口气。

  她没注意到,身旁的罗伊一直用一种爱慕的眼神,痴迷地盯着她看。

  喝完可乐,又聊了一会儿,已经快四点半,她真的该走了!于是简舒瑀起身向罗伊道别,告诉他自己必须回去。

  罗伊显然还舍不得她离去,热情地直说要送她回家,她推辞不掉,只好答应。

  两人搭着地铁回到中央公园附近,再走路回袁祖烨的住处,到了公寓楼下,她转身向罗伊道别,这回是真的得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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