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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是这样子啊!失敬失敬,原来褚遂良是个大书法家啊!」胡泯不好意思的搔搔头,对于自己所弄错的事,有些赧然。

  「是啊!你的褚体写得很好!」程殷殷有些意兴阑珊的。什么嘛!简直是骗死人不偿命。

  「真的吗?」胡泯显然很开心,打从他呱呱坠地,长到如今,从来还没有人夸奖他书房中的功课作得好呢!他眉开眼笑的接受这句「宝贵」的鼓励。

  程殷殷站在一旁,默默地凝视著胡泯端笔振书的模样,嗯哼!真是人不可貌相,瞧他煞有介事的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个饱学之上呢!

  真好个「人不可貌相」!

  「咦?殷兄,你在发什么愣?」胡泯推推她,程殷殷一个失神踉跄,险些摔倒,胡泯连忙扶住她,这个殷兄可真是弱不禁风,轻轻一碰就歪倒,简直比那些黄花大闺女还娇弱呢!难怪人们说,读书人哪,往往是手无缚鸡之力呢。「嘿!不好意思,我鲁莽惯了,忘了你是个文弱书生,和平常我那些一起吆三喝四的朋友不同的。」

  程殷殷有些狼狈的从他身边挣开,「没关系。」莫名其妙的往人家肩上一推,命都吓得只剩半条呢。

  「我们今天打算学些什么?」胡泯居然主动地问她,敢情他是准备弃恶扬善,洗心革面了吗?「早上你给我说的那个大鹏鸟,很有趣的呢!」这个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殷兄,肚子里的学问似乎不少,比起前面爹请的那些只会摇头晃脑咿咿唔唔念了一大串不知道讲些什么的老夫子强多了。他说话的声音清亮亮的,虽然谈不上铿锵有力,但咬字明白,一字一句窜进耳朵里,可真是舒服极了。况且他说的内容又这么有趣,让人著迷,他现在才晓得,书本里一个一个曲曲扭扭的字儿,有不少内含著好玩的事呢!

  看到这个殷兄,他突然涌起一种要立志好好向学的豪情壮魄。

  「本来是要教你识几个字的。」程殷殷慢吞吞的说著,一面瞄了他挥毫的那几张帛纸,「嗯,不过现在我看大概也不用了,你学的很好,写的也很好,我都自叹弗如呢!」她指指搁在书案上的纸张,这倒是真话,她是临欧阳询的字的。

  「殷兄,你说笑了。学认字呀?那也好哇!从哪里开始呢?」胡泯的眼光,在书桌上那仅有的几本书上梭巡,程殷殷随著他的目光看去:一本《三字经》,一本《论语》,一本《孟子》,还有一本《大学》,都是她七岁上左右,就能琅琅背诵的。

  「你现在在读哪部书?」程殷殷问,总不会是这几本吧?

  「这些啰!」胡泯大手任意的一挥。

  「呃?」

  「就是这几本哪!从小念到大,念来念去,就是念不完,每天面对这几本书,我真是度日如年呀!嘿!这句度日如年又用对了吧?殷兄呀!跟你在一起,我倒多了许多练习这些文绉诌的成语,改天也到我爹的面前现一现!」

  「没念完?」程殷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人怎么能又练就一手好字,却又连最基本启蒙的东西,都没有学完。「论语也没念完?」她随手抽出桌案的其中一本书,在胡泯面前摇晃著。

  「不是有句话说,什么半部论语就能走遍天下吗?要是我熟记了这本书里一半以上的句子,老早就横行天下了!」胡泯大剌剌的,丝毫不为程殷殷的疑问所窘困,翻翻白眼,他理所当然的说。

  天哪!胡泯的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东西?

  「老实说呀,我画了满满的一张纸。这里头的字,我只认得这个『一』,还有这个『有』字,还有这个『无』,咦,是念无吧?」胡泯扬起手中的一张帛纸,毫不伪装他的无知。

  程殷殷嘴巴敞得大大的,「你不认得这纸上的字?那你又会写?」

  他到底都在学些什么呀?她的心里不禁浮起一个大问号。

  「那又有什么关系?没事画画字,打发打发时间呵!」胡泯故作神秘的,俯在程殷殷的耳边说道:「我另外的那位老夫子呀!讲到他就让我头疼,只要他一张嘴开始上课,我的瞌睡虫就被他的魔音勾引出来,弄得我想睡又不能睡,痛苦死啦。后来我发现,只要我一拿起笔,开始学写这些扭曲的字时,他就乖乖的自动闭上嘴,所以只要他一来上课,我就学画这些扭扭歪歪的字,几年下来,倒也学写了很多字,可是全都不认得哪个字是哪个字。」

  程殷殷侧著头,微微一想,就拿起笔,在纸张白纸上写上两个清秀有劲的字:「胡泯。」

  「哈!这我认得!我嘛!胡、泯。」他得意的高声叫出来,比赌骰子赢了还高兴。

  程殷殷又继续在帛纸上写著:「古、月。」

  「写得太宽啦,殷兄。」不怎度好看哩!

  「不是,这是个单独的字,念作古……」她竟开始给他上起课来了!

  而胡泯呢?他正聚精汇神的听得饶有兴味呢!

  两个时辰后,青儿来书房掌上第一盏华灯,见到俯案用功的胡泯,直直拿著不可思议的眼光瞅他,自言自语的说:「该不是我的眼睛有问题吧?少爷竟然一口气在书房待上两个时辰!该不会是要发生什么灾难吧?」

  胡泯却只不耐烦的挥挥手,支使他快快离去,「你别在这儿打扰我学认字!」

  青儿摸摸自己的头,「奇啦!我没发烧呀。」一脸不解的离开了书房。

  ****

  「早哇!殷夫子。」

  自从她让胡泯安安分分,规规矩矩地在书房里待上两个时辰后,她已经成了整座胡宅的大红人,倍受礼遇尊宠。胡自瑞每回遇到她,都是眉开眼笑的,不停的加以道谢,「殷公子,老朽真不知该如何向你表达心中的谢意,犬子顽冥不堪,令我伤透了脑筋,怎料居然在殷公子的教导有方下,逐渐好转,以这种情况看来,等到程家小姐病好时,上门提亲,泯儿才能匹配程家的才女,真是天大的一椿喜事呢!」

  说得程殷殷只能嘿嘿的干笑著,一句话也应不出来。

  私下无人时,锦儿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小姐,你到底是想要嫁给胡泯,还是要逃婚呀!」她蹙著眉,努力的用她的小脑袋思考著,「你现在留在胡家陪他念书,他愈念愈好,那么胡家老爷要到咱们家娶亲的念头,就更加坚定,到时候,你就非嫁他不可了。可是你本来就是要嫁他的嘛,干嘛这么大费周章呢?如果小姐是不愿意嫁他,那么我们应该早些离开胡家才是哪!还管胡泯怎么样呢!哎哟!小姐,我都被你弄迷糊,搞不清你的心意啦!」锦儿叽叽呱呱的说了一大串。

  可不是!连程殷殷自己也被自己自相矛盾的行为给弄胡涂了。

  「小姐,我们到底要在胡宅待多久呀?」锦儿又问,虽然在这儿吃得好,住得好,到底名不正、言不顺!小姐真实的身分,万一给揭穿了,非得生出一场大风波的。「如果你喜欢在胡家过活,我们先回家,再嫁过来嘛。」她低声咕哝。

  「你胡扯些什么!」程殷殷斥喝了锦儿一声,心情乱糟糟的,这些天和胡泯相处下来,她心中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对自己说:「其实胡泯的本性也不坏,也不笨,她教给他的东西,他也都一一接受,现在他能认得的字,可是愈来愈多了,怎么说,也算得上一块可造之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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