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如果这辈子你已注定要与某人产生一段爱情故事,那么无论是用什么形式、什么方法。就算历尽千辛万苦,终究会发生。
“网路”的发明,果真如我书中所述,是莫大的一件功德,多少痴男怨女,透过它免去了“苦守寒窑”、“两地相思”、耗费庞大电话费的苦恼而能早成眷属,甚至它还成了时下最新潮的男女结识管道。
如果你从未听说过网路爱情,或没机会尝试它的独特滋味,那么这本“网路.情人.梦”就让你先过过瘾,先睹为快啰!
之所以会写这本小说,实在是因为我身边有大多的人在谈“网路恋情”。它的方式有点像交笔友。但不同的是它是一高科技的产物。例如由台湾发一封电子信件到美国,不消几分钟时间便能收到。
在这个年代,“速食爱情”根本不算什么,网路的威力更如同贝爆发力的喷射 机,使得感情的滋长呈现一种高速的美感。
它最眩惑人的还不止于此,那神秘代号之后的想像空间,才是最刺激的。就像这个故事中,男主角因为一个网路上的匿名——“丹妮”,而一头栽进了这虚幻的情海之中;只是“丹妮”是否会像他所想像的那般美好呢?这一切都只能等他们见了面,或是你耐心读完故事后,谜底才能揭晓。
或许你会说,这种乘坐“云霄飞车”式的爱情,下场会如何?咳咳……
告诉你,通常呢……飞得高、飞得快,也摔得重,不过呢……
完美结局的也不少;像我的一个手帕交,她在美国透过网路认识了一名白人男子,两人以电子信件谈了一年多的神秘恋情,我当时听了还真以为她头壳坏去,万一见了面发现那人实在……“很抱歉”怎么办?可是你知怎么著,我那有著“阿信”精神的好友,独自存了一笔钱,在一个美好的夏日午后,搭机飞往美国了……
结果他们一见面,天雷勾动地火、相见恨晚啊!……
话又说回来,在我故事中的女主角晓雾。虽然她的信阴错阳差地在网路上弄巧成拙,但是只要是有心人,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吧?重要的是——她是否与男主角缔结良缘了呢?网路上的一连串误会又该如何收拾?
嗯……还是卖个关子,看下去就知道了!
第一章
台北清晨,闹区中难得有的清静。
骆晓雾七点不到,就来到夏洛华的住处。“叮咚——”她按下他家电铃。
洛华在睡梦中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以为是闹钟响,顺手拍了一下床头的钟,正当打算再继续酣睡之际。“叮——咚——”铃声又传来。
洛华终于会意过来了,原来是电铃在响.不过,是谁这么早扰人清梦?他又瞄了一眼自己腕上的表,天——才六点半!
晓雾在门外,倚在墙上等著。嘴里不时还哼著柔软的曲调。
“喀哒!”一声,门被打开了。
“晓雾?”洛华吓了一跳,“你……你这么早来我家做什么?”
“嘻!”她娇俏她笑著。“你昨儿个不是叮嘱我今天一定要叫你起床,好赶上 公司的早餐会报吗?”
洛华手摸著后脑。“嗯……”似乎在想著有没有这回事儿,“喔!我记起来了,可是——我是要你打电话叫我啊!”
“哎呀——”她有些急躁又带点撒娇地说!“反正我人来了。还不是一样,到底让不让我进去嘛?”
“喔!”洛华这才发现他还没请人家进门例,“对不起,进来吧!”
晓雾娇小的身躯,俐落地从尚未完全开启的门缝中钻了进去,走进屋内的迷你餐厅里,随后举起手中两包热腾腾的东西。满脸笑意地转向洛华,“给你带早餐来了!”
洛华看著她可人的模样,忍不住笑了,“你可真“贤慧”啊!”
晓雾掩不住丝丝喜悦之情。两颊竟有些晕红,她刻意别过身,“去刷牙洗脸吧!我再帮你煎个荷包蛋。”
“哎哟!我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你这么能干?”他促狭反问。
“哈!不然你以为谁有这份能耐当你的专任助理?”她瞄了一眼洛华,勾唇浅浅笑著,“你打著灯笼也找不到啦!又要替你整理设计图,还要每天帮你抹桌子、冲咖啡……”她调皮的声调掩盖了脸上的羞赫。
“呵呵!”洛华给逗乐了,“那可不可以再请你为我煮杯咖啡啊?”
丢下挂在背后的双肩背包,晓雾二话不说就走向厨台边,嘴里哼著甜美的曲调。似乎,她尽情地享受能为洛华服务的海一分每一秒,是那样真情至性,毫无保留。
洛华和晓雾,同在卡罗建筑设计公司工作。严格地说,他是她的上司,晓雾在洛华所管的部门中。是设计图组的一员,除此之外,她也可以说是他的“私人助理”,为他打理公务上的一切琐事,明眼人都察觉得到。晓雾的这番“细心”与“用心”,是一种心甘情愿的付出。
私底下,洛华却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倒像是“哥儿们”,他们无话不谈,并且对艺术欣赏有著相同的品味及喜好,他还相当欣赏晓雾油画及粉彩的创作功力。
晓雾是个可人儿,削了一头俏丽短发,前额的刘海挑染成参差不一的淡棕色。
她的打扮总是俏丽中带著率性,一条牛仔裤、再配上腰间打了一个结的T恤,如果天凉了,她会加件袖翼有长长流苏的皮外食,帅气中不失个性。
洛华换好了衣里,从卧室走出来,望著晓雾的背影,他赫然发现——她变了!!
“晓雾,你什么时候穿起裙子来了?”他开口问道。
“怎么,你这个问题好像是现在才发觉我是女人?!”晓雾被他这一问真是哭笑不得,女生穿裙子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嗯……”他的表情有点模糊。“怪怪的……”
老天,哪门子的台词?晓雾虽不期待他的赞美,但她也不认为自己穿裙子就成了怪人,可见……洛华根本不把她当女孩子看!
“你忘啦?新来的纪执行长有规定,男女员工服装都要正式的!”她反问。
洛华低头看看自己一身。仍旧是耶件磨得粗白的牛仔裤,耸了耸肩,不予置评。晓雾知道,以洛华不愿受束缚的艺术家个性,他是不吃执行长那一套的。
咖啡壶喷出了阵阵蒸气,香味扑鼻而来,晓雾转过身去为他盛上一杯,“加糖?还是奶精?”她边端过来边问。
“不了,谢谢。”洛华接过杯子。
她突然接近他。“哇!喝黑咖啡,酷喔!你以为你是中世纪的修士啊?!”
他用手指轻点了下她的鼻头,调侃著:“何只是修士,我还六根清净哩!”
晓雾淘气地撅了撅嘴,“才不信哩!首先,“女色”这一关你戒得掉吗?”她瞅著他。
“女色?哈!在哪?没看儿啊!不是我自命清高,只是——哎,万事皆备,只欠东风罢了!”他嘿了口咖啡。
欠“东风”?
晓雾心里犯嘀咕——死洛华,你眼前不就有一个女人吗?你是视而不见,还是根本就是个瞎子?两个人认识这么久了,为什么他就从来没注意到她呢?
晓雾并没有让这微微失落的情绪爬到脸上,只是愣愣地望著眼前这个男人。他总是在不经意间,拨动额前的一撮及眉刘海,纯白的T恤外单著一件海蓝衬衫。使得他更形高瘦,而他端起咖啡的刹那,就像一位思考中的诗人,更是散发著无穷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