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国 纽约
龙蛇混杂、种族繁多的纽约一向是黑帮势力的必争之地。
以暴制暴,以残对残,以狠抗狠,以血祭血是十二鹰帮的教条纲领。
十二鹰帮的崛起不过两年光景然而其严峻酷寒的作风不但秋风扫落叶的独占鳌头,奠定首帮大位,甚至成为欧美各黑道急欲巴结奉承的对象。
十二鹰帮,黑白共尊,帮主代号“皇”。
没有人得知他真实的来历,只是揣测他是个“民族共和”的混血儿。
灰紫色的瞳眸是他的傲狂,无人胆敢撄其锋。
皇一向独领风骚惯了,他的出身乃是欧洲第一黑帮的继承者,父亲则是中美英义的混血儿,人称“国王”。
皇的祖父却是以金融和房地产起家,标准的上流大亨,之后由国王接手,扩展企业体遍至全球五大洲,旗下的电子科技和航权的一手操控使得他们成为世界首领争相拉拢的贵族之最。
但是国王却以白道掩饰黑道,难以想象的雄厚财力使得国王坐上黑道教宗的位置。
人人臣服。
胆敢捻胡须的叛逆唯有他们死。
皇一出世就被赋予凡人不能承受的重任,因为他是国王盼了半辈子的血脉传承。
所以当别的小孩在练习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他已经在中国大陆的少林寺学习中国武术和各派拳法。
四岁的他拉弓射箭,命中红心;七岁的他枪法一流,令黑手党头子汗颜不已。
如今二十四岁的他创立了十二鹰帮,以皇的名号响遍半个地球。
只有少数可以仰其厉颜的幕僚知道他的真实姓名——越潜天。
无论是飞龙在天还是潜龙勿用,越潜天注定是人中之龙。
使人胆战心惊的恶龙。
十二鹰帮里没有二心的逆徒,因为不从不忠者全到黄泉路排队,等着重新投胎。
“把他丢到狮子堆中…………”
帮主之令不敢不遵,但是桀森仍然小心翼翼的请示,“皇,可以送他一颗子弹吗?”
啜饮香醇白酒的越潜天笑了,“人渣不需要浪费子弹,让他成为狮群的晚餐算是恩典。”
“但、但……”那是活生生的被拆吃入腹啊。
“嗯?”灰紫色的厉眸轻扫了下。
桀森顿觉头皮发麻,脚底窜上一抹凉意,他慌骇的忙道:“是,是,谁叫约翰胆敢私自运送海洛因给黑人,他该受这罪罚!”
“退下。”极淡的口气,听不出任何意味。
桀森几乎是尿湿裤底爬走。
“哈哈哈。”倏地,一个器张到不怕死的笑声传扬开来。
“白蚁。”
“嗨!大帮主,你干嘛皱眉?”不给面子喔。
“你的笑声仍是不长进,难听。”
“潜,笑一个,来,二十四岁可不是寒气逼人的年纪。”说着,他从衣服里摸出一个迷你相机,想拍照留念。
拧攒起恶眉,越潜天一副“你太无聊”的表情。
“喂,军火组织筹备得如何?”
白蚁耸耸左肩,再耸耸右肩,然后对着越潜天挤眉弄眼,暧昧得使人想送他一顿打。
他一边拍照,一边回答,“哪有不OK的道理?连月雨这个左右手好用得很呢。”
越潜天冷嗤一声,“白蚁这个等于军火独裁大王的名号实在是…………”
“实至名归啦。”
越潜天瞪着脸皮抽筋的白蚁,他感到又好气又好笑。
端着十二鹰帮二帮主的白蚁在人前一向是不苟言笑,加上他左半边如鬼魅似的伤脸,生人勿近,简直是最贴切的形容。
但是在自家兄弟面前,他根本是活泼挑达得好似人来疯。
标准的双重人格,和他“大名远播”的俊丑各半的面孔一般。
白蚁的右脸俊美无俦;左脸却如魔似魂,一道道的刀伤和火伤纠结变形得十分恐怖。
其实可以治愈,整型填皮的技术足以让他回复往日的翩翩风采,然而他白大爷却懒得动手术。
反正这样活着并无不妥,只是时常把大人小孩吓得差点停止心跳而已,并无不妥,真的,请相信他。
“白二帮主你成立的武装大营叫什么名?”
白蚁立正,行一个军礼,“禀告皇,属下的小地盘叫做狂兽窟。”
越潜天仰首饮尽杯中琼浆玉液。
“听说你收了薮猫、狸猫和瞪羚?”
“小小班底,不足挂齿,海含海含。”他不怕恶心的打躬又作揖。
“小心鬣狗!”毒贩子。
白蚁做作的挤出两、三滴泪,“大帮主的关怀,小的敝人在下我不胜感激。”
唱大戏的家伙。越潜天丢过去一瓶琥珀色的上好酒。
“为你庆功。”
白蚁一口狂饮。“谢啦。”“皇”其实是够意思的,他只是面恶了些…………其实也不是啦,越潜天可是八国联军所生产出的“优秀产品”。
国王是中美英义的混血儿,其妻是日荷法西的漂亮混血儿,集优良血统于一身、去芜存菁的越潜天哪有“面恶”的可能!
这个面恶嘛指的是越某人的神色,那可不是普通的吓人。
冷凝的、肃杀的、狂狷的、狠戾的越潜天把黑道教宗的角色诠释得淋漓尽致。白蚁对他五体投地。
但是枉费了国王和其爱妻的爱的结合呵!明明是男色中的极品,可人家大帮主偏要掩其璀璨光华的蓄一大把的落腮胡,就怕招惹以千万计的莺莺燕燕倾恋动心。
而他,基本上、道理上、原则上,倘若无误,他是没有心的冷血撒旦。
狸猫说得好,皇不可能爱人,尤其是女人,即使是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的七仙女也难以撼动他的铁石心肠。
十二鹰帮横跨欧美,叱咤二分之一的世界,然而第二任继位者呢,大概永远出不了世喽。
白蚁凉凉的讥讽着,“皇找个固定的性伴侣吧,免得你的男性雄激素太过压抑。”然后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越潜天折折手关节,“这是请求我‘受教’吗?”
他哪敢!白蚁瞪眼。又不是嫌命太长,他这军火大王活得挺快乐的咧。
“走吧!”长腿站起,越潜天的狷狂气势已起。
“走?”去哪里?
“去你的狂兽窟。”
喔哦!原来是要检查他的枪弹火装备有多么、多么的威风凛凛,又有多么、多么的让黑手党和恐怖组织,以及特攻队自惭形秽啊。
但是…………他的狂兽窟里只放了几千瓶的美酒耶…………
颈子好冷呵,皇这家伙不知道会不会把他的头当球踢?
“白蚁。”低沉得仿佛是吸人血的魔声传来。
白蚁站了起来,一八0的身高和越潜天并肩而立居然还矮了他一截。
唉,皇历上说他今年丧星入门,希望那只是瞎掰扯谈。
他还不想死啊,神啊,救一救他吧!
好冷。
祝珀茨蜷缩着身体,她又饿又冷,没半点力气的她好恐惧,她晓得自己就快死了。
死了,就可以见到天堂的爸比和妈咪,她应该高兴的…………
“恶!”她的胃里一阵抽绞。三天未进米食的肠胃第N次向她抗议。
环顾四周,行人匆匆,伫足的只有躺在地上的流浪汉和拉着小提琴的吟唱歌手。
也是的!这种十二月天,见鬼的鬼天气,谁会在外面逗留。她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冰柱了。
她要求救!不可以坐以待毙!
可是纽约市的五色人种似乎都是缺心少肺…………
脑汁翻转的当下,她两只冰冷的手已经自有意识的往前挥舞。
突地,她抓到一条结实修长的腿。
越潜天蹙着浓眉,他所散发出来的寒冰气息比这十二月天还要叫人频打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