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确还记得她……
过澄瑄几乎无法掩饰自己的兴奋,没办法,自己暗恋的对象居然还记得自己,这是多么让人快乐的一件事。
可是……他即将成为她的大姐夫啊……
这个认知像把利刃狠狠刺进过澄瑄的心口,逼得她几乎无法呼吸,她必须克制自己才行,他不是她能够碰触的对象,从来就不是啊!
虽然她的理智是这么告诉自己,但过澄瑄却无法自己地侧首看着他,贪婪地将那张多年未见的俊颜刻进脑海。
那是一张俊美的面容,有着浓密却又不致太过粗犷的弯眉、深邃的黑眸总是直视前方的目标,锐利得教人不敢直视、英挺的鼻梁下是永远勾着浅浅笑意的唇。
正是那抹笑容柔软了他的五官线条,以及那太过锐利的眼神,转而让他散发出让人心安的温暖气息——这也是让过澄瑄恋上他的主要原因。
他一直是斯文俊秀的,光看那张脸庞,很难将篮球与他联想在一起,毕竟他怎么看都像是文质彬彬的书生型人物。但他却是篮球队的队长,还两度带领校队拿下全国冠军,不管是实力或是人气都是一等一的高。
将近十年过去,洒落一身的锋芒不再像当年外放得近乎尖锐,转而变得内敛醇厚,像是一瓶窖藏多年的美酒,在经过时间的洗炼后,变得更加美味温醇,也让人更加难以抵挡。
「怎么了?」见她久久不语,翁梓杰转头看她。
「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起一些过去的事,大概是看到你,所以有些怀旧。」过澄瑄用力甩甩头,她在想什么啊,他是未来的姐夫耶!
闻言,翁梓杰的笑容更大了。怀旧啊,的确也是……
「小玥也真是的,我从来都不知道那个加油声超惊人的国中妹妹,竟然就是她的亲妹妹,不过她刻意隐瞒实情也是能够理解的。毕竟,当时队上很多男生都对那个可爱的『国中妹妹』有意思,小玥还得很努力的为她赶苍蝇呢……」
听着翁梓杰笑谈往事,过澄瑄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小玥、小玥、小玥……他嘴里不断喊着大姐的名字,一声一声都像在撕裂她的心。过澄瑄完全不能理解,明明都已经近十年不见了,为什么她的心还是深深受他吸引?为什么她还会难受至此?
她现在好希望自己从来不曾长大,如果不长大的话,她就不用遭遇这些令她心痛的事情,她也不会觉得自己的心倍受折磨,她只想当个快快乐乐的小孩子……
碰碰碰——
爆竹似的声响兀地响彻云霄,过澄瑄拉回心神,抬头看向街道,附近有在迎神赛会吗?不然怎么会这么吵呢?
「天啊,发生什么事了?」
她睁大眼,见到前面的车子像是失控般忽地打横,发出刺耳的煞车声,就连柏油路都被画下了明显的煞车痕。
不止是眼前这辆车而已,同一时间,随着爆竹声响起,街道上的车子都出现莫名的失控状况。
「该死,那男的手上拿什么东西?!」
翁梓杰在努力避免撞上失控的前车同时,眼尖地发现右侧人行道上有个形迹诡异的男子,手上还拿着——
一把长枪!
「枪?」这个字眼才刚跃入翁梓杰脑中,他立刻踩下煞车,试图阻止车子继续行进,却已见到那名男子再度举起手上的长枪……
「碰」的一声,金属弹头瞬间穿透过澄瑄身旁的车窗玻璃,飞溅的玻璃碎片划破翁梓杰的脸颊,几许暗红的液体也随着玻璃碎片的飞射而来,抚上他的脸、溅进他的眼、喷入他的嘴……
嘴中尝到的血腥味是那么明显、那么不容错辨,那是过澄瑄的血啊!
「小妹?!妳哪里受伤了?」翁梓杰揉揉眼,她的血也喷到他的眼里,让他有一瞬间以为自己看到一个奇怪的红色线条。
过澄瑄想开口说话,却没办法完整地说出一个字,她大力呼吸着,却觉得怎么也吸不到空气似的,她开始发冷,痛觉渐渐消失,但她的意识也变得模糊,只依稀听到翁梓杰正喊着自己。
或许,用这种方式死去也不错,这样一来,就不用看到大姐的婚礼了……
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钟,过澄瑄是这么想的。
「小妹?」翁梓杰大声喊她,却没有得到任何响应,只有浓重而困难的呼吸声可以证明她还没死。「该死的,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台北的治安有差到路上会发生枪战吗?翁梓杰拧眉,努力握住方向盘,将几乎失控的车子驶回正确车道。
他思索着最近的一家医院在哪里,但耳边不时传来的枪响却让他意识到,在送人去医院之前,得先想办法脱离现在的窘境才行。
路上有疯子在胡乱开枪,就算他很幸运的开车逃离,还是会有下一个受害者。而且过澄瑄的状况也不容许他们躲在路边,等警察赶过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满是商业大楼的东区地带,却因为现在是星期天的早晨,所以路上的人车都不大多,不用太担心后车追撞的问题。
「我们就赌一赌吧!看是我的运气好,还是你这疯子能多杀几个人。」翁梓杰看准了男子所在位置,油门直踩到底,毫不犹豫地冲撞过去。
反正留在现场搞不好还是会被流弹扫到,还不如现在赌上一赌!
那男子许是没料到有人居然敢无视他手上的枪,直直开车撞过来,一时间居然愣住了,就凭着这一瞬间的迟疑,翁梓杰赌赢了。
男子被撞飞的身影昭示了翁梓杰的胜利,他立刻下车抢过男子手上的枪,再利落地用枪托将被撞得头昏眼花的男子确实击昏。
翁梓杰没再浪费时间在男子的身上,他将枪随手扔到后座,见到过澄瑄惨白的小脸,他们没时间留在现场等救护车来了。
「国中妹妹,再撑一下,医院马上就到了,妳已经安全了。」
第二章
当翁梓杰将过澄瑄送到医院时,急诊室已经准备妥当。
由于他在车上已经先打电话报警,并说明自己马上就要到达医院,因此急诊室门口正有多名医护人员及警察等待着。
几名医护人员齐心合力将过澄瑄送上担架后,急急推向已经准备好的手术室。
「就是你报的警吧?那把枪呢?」等待许久的警察上前询问。
翁梓杰从后座拿出那把长枪,交给其中一名警察。「虽然有沾到我的指纹,但那个疯子的指纹应该没有被抹掉。」他只碰过枪管及枪托,扳机处可是完全没碰,要想证明开枪的人是谁,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警察要求他到警察局制作笔录,但他忧心过澄瑄的情况,便先简单的向警察说明经过,并跟他们保证待会便会随他们去警局。
「先生,请把你的车子开走,不能停在急诊室门口!」
正当翁梓杰准备进入急诊室,门口的警卫却把他喊下来,然后警卫在看到他的同时愣了一下。
「先生,你也受伤了吗?」瞧他的脸上有好几道血痕及刮伤,身上也有血迹,该不会也受了伤吧?
「我没什么,抱歉,我马上把车开走。」
翁梓杰开门想要上车,警卫这时却心软了。
「你还是先进去处理你的伤口,车子我会帮你开到旁边。」
警卫心想,法理不外乎人情,这人的亲友突然被个疯子开枪打伤,肯定受到极大的惊吓,再让他开车谁知会不会出什么意外,就当日行一善帮他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