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琲琲搭中午的火车回恒春老家了,不过商影没有赶去火车站,却是赶去机场搭飞机。
只花了四十五分钟到高雄,一下飞机就包了出租车,以喷射的速度往恒春冲去。
他一定要赶在琲琲之前,回到她在恒春的家。
而琲琲搭上火车后,摇摇晃晃五个多小时,才到了屏东,再花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回到家。
反正她请了三天假,想回家好好休息,一点也不赶时间,车上漫长的时间,反而可以让她想很多事情。
不过想来想去,整个脑海,都还是那个人的影子。
七个小时后,她终于提着行李走进家门,算准刚好是吃晚餐的时间。
「妈!爸!」她喊了半天,却没人出来开门。「妈!爸!」她用力敲着门。
「来了!」
门一打开,琲琲差点吓晕了过去。该不会是因为太想念一个人,而出现幻觉了吧?
「怎么会是你?!」琲琲失声大叫。
「我是特地来迎接贵宾的啊!」商影出现在她家,还微笑看着她。
「是啊,人家商先生中午就到了,忙了一整个下午呢!」妈妈穿着围裙走了出来。
「忙了一个下午?忙什么?」琲琲简直一头雾水。
「忙着跟妳妈学做菜啊!」他笑瞇瞇地说。
「是啊,他说要亲自为妳煮晚餐。」妈妈开始端出一盘又一盘的菜。
「真把我累坏了,煮了三十道菜耶!」是啊,记得她老爸说过,有重要客人来的时候,就是要这个排场。
琲琲这才注意到他腰间围着的白色围裙,还有那沾满油渍、菜屑的袖口。
干么?他又想来感动她了啊!
「我看啊,这小子八成是做了什么事惹我们琲琲生气,特地来赔罪的。」老爸猜测得颇有理。「不过啊,就看在他那么有诚心的分上,做了什么也应该都可以原谅了啦!」
厚!原来老爸、老妈都已经被他收买了。
「是啊,琲琲,菜就快煮好了,妳先把行李拿进房间,待会儿就开饭了。」妈妈说着。
「是啊、是啊!少年仔,快帮人家把行李拿去房间啊。」老爸给他使了个眼色。
「喔,好。」商影二话不说,立刻拿起行李。
琲琲板着脸,径自往里头走去,穿过三合院的长廊,来到她的房间。
「喂,行李放这就好了。」琲琲转过头瞪着他。「你到底想怎样?居然连我老爸都收买了?」
「这有什么?我老妈还不是也被妳收买了?」商影耸耸肩,这很公平啊!
「我?收买你妈?」琲琲指着自己的鼻子。
「是啊,不然我妈怎么会跑来跟我讲,吵着说一定要妳当她媳妇?」商影向前一步靠近她,眼底藏着深幽的爱意。
琲琲的脸一阵绯红。「你妈……是这样说的吗?」
商影再向前,一把搂住了她的腰。「她还说,妳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叫我无论如何要把妳带回去。」
「是吗?」她抬起头,有些怀疑地问。
「是啊,我都忍不住怀疑,妳到底是对她说了什么,让她这么喜欢妳。」商影笑问。
「没有啊,我只是说了红袜队的事。」琲琲笑得妩媚。
「红袜队?」奇怪,老妈没告诉他啊。
琲琲低着头,娇羞而深情。
「我说,我会一直等你,像红袜队的球迷那样,一百年也会等下去。」
这样深情的告白,再坚硬的心,也要融化了。
「琲琲……」商影感动得紧紧抱住她。「傻瓜,我怎么可能让妳这样等我?」
「你不是说要去美国,还要去伦敦、马德里……」
他低下头,用一个深情的吻,封住了她的嘴。
「不,从此以后,我只去一个地方。」他温柔地望着她。
他知道,如果错过了她,就错过了生活中最美好的风景,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真正想去的地方。
「哪里?」她眨着眼睛问。
「妳的身边──」他再俯身,牢牢地吻着她。「只留在妳身边。」
不想流浪了……他天涯海角去追寻的,也不过就是一个温暖而美丽的角落,而最美的风景,原来就是她。
她愿意为了他守候,而他更愿意为了她,守护在她身边。
可以是天涯,可以是海角,只要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
【全书完】
后记
这几天的天气真是冷啊,手指头僵硬得连打字都一直打错呢。
这阵子每天晚上都在哭,都是因为看日剧,一部是「人生好棒」,一部是「让爱看得见」,每次看到好看的日剧,都会忍不住打从心底赞叹剧本的精致,和那里面细腻动人的感情,也总是会希望,能把这样的感动带进小说里面。
这个月来呢,陶小妍可以算是非常乖的努力按照进度在家写稿,没有到外面喝酒闹事,也没有去百货公司乱买东西(编编,有没有很感动啊?)直到前天写完稿,才去买了一支眼线笔而已。
最近陶小妍突然对眼部彩妆非常有兴趣,虽然平常只是去附近咖啡店写稿,但也希望自己能看起来明亮有精神,不过我平常又很懒得化妆,这时,眼线和睫毛膏就是最有利的秘密武器了。
只要一画上眼线(眼线液效果更佳),再搽上黑色睫毛膏,就能让整个人看起来明亮有神,就算明明是已经快睡着了,看起来还是很有精神喔!(所以特别推荐上班时会打瞌睡的人用)
前一阵子收到佩苓小读者的信,看得我哈哈大笑,一直想赶快回信,但最近都在忙着写稿,所以利用后记来和读者们聊聊喽~~
佩苓说自己也很爱逛街,不过比陶小妍幸运的是,佩苓有个大金主,就是佩苓妈。听说佩苓妈很爱买皮包,夸张的程度几乎是每套衣服都有一个皮包可以搭配,这点陶小妍实在是太佩服了!真想冲去佩苓妈的衣柜瞧瞧呢!
至于佩苓说真不知道女人为什么那么爱买皮包?这个问题真是说中陶小妍的痛处啊……(狂笑中)
不过这个问题问我就对啦,这也是陶小妍近两年才开始改变的消费习惯,因为累积多年的经验发现,皮包等配件真的是比较值得投资,因为即使再漂亮昂贵的衣服,也不可能天天穿,穿到的机会很有限,但是皮包却可以经常使用的,所以就投资报酬率来讲较值回票价,而且一个好皮包真的可以用很久,但衣服往往过季,顶多一、两年就显旧,就算不旧妳可能也不会喜欢了。
一个好皮包有为整体装扮加分的效果,当然,一双好鞋也是非常值得投资的。
另外,还有住在彰化的姵如,看了妳的信,我真的很高兴,好难得遇到一个喜欢棒球的女生喔!而且看到妳说:「半夜穿着十元拖鞋跑到7-11买邮票,只为了写一封信给陶小妍」,真的好感动喔,眼眶都湿湿的喔!
这本《寂寞关东煮》写了有关棒球和7-11的故事,希望妳会喜欢!
祝大家有个愉快的新年喔~~
写完稿非常幸福的陶小妍 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