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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怀俄明区,公元一八七八年

  炎热的夏日,卡伦牧场笼罩着一层逼人的气氛,除了骇人的鞭打声之外,没有任何人敢吭气。堆着稻草的前院围绕着六、七个人聚精会神的观看着朗赛所专长的鞭打术。

  朗赛一向喜欢吹牛,也爱展示自己的功夫,他的长鞭可以甩去枪手拿在手上的枪,也可以打走马屁股上的苍蝇而不吓到马。别人腰际是佩着枪,而他则是佩着一卷长鞭。

  不过,他今天的表演可不同,今天,他的任务是要把那家伙背上的肉一寸一寸的掀开来。

  朗赛虽是奉了华特·卡伦之命行事,不过,这种任务却给他带来了无比的乐趣。打死人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兴趣在此。在怀俄明区,通常是以枪枝解决纠纷的,几秒钟的工夫就可以杀死一个人了。然而今天,他的老板下的令,那该死的家伙又是半个印第安的混血儿;所以,没有人在乎他选择的是什么武器。

  由于卡伦先生要求他慢慢的折磨那混血儿,因此,他用的是细鞭,鞭子虽细,他仍然可以把那家伙折腾个一、两个小时才把他打死。

  卡伦先生要不是气疯了,他也许一个子弹就把他打死了。但是,卡伦先生要他受苦、要他尖叫、要他哀号至死,而朗赛似乎也打算贯彻卡伦先生的命令。现在,朗赛只是在他背上噼里啪啦的,这边刮一点,那边刮一点,然而他尚未承受真正的致命伤。

  朗赛见那印第安小子连叫都不叫一声,于是,他手劲一强开始用力的抽打。他不急着打死他,他要的是那种哀号求饶的效果,他相信这也是卡伦先生的希望。他要是有个女儿也被这种臭混血儿给追上了,那么,他也会报复的。

  珍妮·卡伦也站在她父亲旁边观看,由她脸上的表情看来——她与她父亲一样都是被这混血儿蒙骗了。

  真是太可惜了,珍妮是个美丽的女孩,经过这次的风波之后,还有谁会要她!不过,又有谁晓得桑玛士夫妇的好友竟然是个混血儿!他穿得像白人,说话也像白人,他的头发剪得甚至比白人短,他腰际的武器也是枪。所以,根本看不出他是个半印第安人。

  要不是昨天有人发现了他的真实身分,卡伦先生也许一辈子也不晓得他女儿的情人竟然是个印第安分子。

  这个臭印第安自称为考特·桑德,跟珍妮已经交往了三个月了,而卡伦先生在一开始只知道考特与他前任的东家桑玛士夫妇是好朋友。直到昨天他才晓得,原来桑玛士夫妇早在三年前就知道考特是个印第安混血儿了。

  还好,昨天一个被桑玛士家开除的工人到卡伦牧场来工作,因此,才揭开考特的假白人身分。

  他仍然站着,坚持的不让自己跪下,他的姿势——那么挺、那么傲。现在,朗赛总算明白了,要使这印第安分子崩溃,他势必得更仔细、更残酷。

  朗赛发狠的第一鞭打在考特背上,像一道鲜红的烙印。但是,考特仍然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只要珍妮站在他前方看着他,他就得维持这个骄傲的姿态与表情。他直盯着她,她的眼睛跟他的一样,是蓝色的,就像佳丝最爱的那一对深蓝色耳环。

  佳丝?天!这件事教她知道了非气疯不可,她一直担任保护着他的角色,自从三年前,他在她家门口出现之后,她就慢慢的把他变成一个白人。她真的以为这三年的工夫可以消除他身上的印第安血液。

  一想起佳丝……哦!他真不敢想象当她见了他残破的尸首之后的情景。

  珍妮——他得专心的看着她。

  该死的!这恶毒的鞭子打了几下了?六下?七下?

  珍妮,美丽金发的珍妮,就像诱人的甜浆。她是在去年来到怀俄明的,那个时候印第安战争已经结束了。而他则是在三年前——战争未起之前——就被他母亲送走了。两个月之后,他那夏安族的母亲、妹妹、弟弟统统被前去淘金的白人杀死了。接着,战争爆发了,印第安各部落一一被歼灭,接着所谓的印第安保留区成立了——是保留?或剥削?

  二十五下了吗?或是三十下了?他何必计算呢?

  在他开始拜访珍妮之前,他就看过朗赛的鞭法,这个人以他的残酷为荣。虽然,朗赛站在他后面打他,不过,他可以想象得到朗赛的神情。印第安人并不野蛮,朗赛才是一个野蛮的疯子。

  五十五?六十?他的背大概已无完肤了吧?血滴入他的靴子里,朗赛的鞭子像火一般燃烧着他的背。

  珍妮还想看多久?她的表情与她父亲的一样——冷酷无情。他想娶的竟是这种女人吗?他还想送她一座牧场?

  他一见到珍妮就想拥有她,为此,佳丝还取笑他,但是,她也鼓励他去追求珍妮。

  当他们第一次碰面时,他就发现,原来珍妮对他也有意思。因此,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珍妮就奉献了她的贞洁。那一天晚上,他对她求婚,接着,便是一串串甜蜜的计画,他们决定时机一到就告诉她父亲。

  他早就想把自己真实的身分告诉珍妮了,他本名是“白色闪电”——一个印第安的名字,考特是佳丝为他找的名字。问题是,珍妮根本不会相信的,她一定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这三年,佳丝彻底的改变了他,连他都要自认为白人了。

  然而,事至如今,他在珍妮眼中再也不是一个白人了。从私刑一开始,她就站在她父亲那一边,她的眼里无泪,她的心里没有一丝的感情。她忘了她是如何渴望他的爱抚,她忘了每当他们独处之时,她是如何求他拥抱她、爱她的。现在,在她眼中,他只是一个该死的印第安人,因为他偷取了一个白色女人的感情。

  他的脚开始发软了,他的意志也渐渐模糊了,背上的火一路烧到他脑子里。他不晓得他自己仍然站着,也不晓得他是如何控制自己的表情的。他眼一合,头往后仰。

  华特·卡伦做了停止的手势。“你还活着吗?孩子?”若非颜面之故,也许,他会私下枪决考特。

  考特没回答他。他的心在嘶吼,痛楚得就要吼出口;然而,他紧咬牙关,他的自尊不允许他扯着嗓门大叫。

  “泼他一桶水吧?”有人这么建议。

  此时,考特张开了眼,也忍着千辛万苦的把视线往正前方挪。再来一桶水,那么他真的会崩溃。

  “要不是我亲眼看到,我还真不敢相信。”他旁边有人这么说。

  长鞭咻咻的声音再起,除了行刑与受刑的这两个人,大伙儿的焦点全转至考特的身上。

  “我还是不相信,”考特背后有人说。“他根本不可能送站得住脚的。”

  “你以为他是谁?他只是半个人而已,现在站着的是另外那一半。”

  朗赛不理会那些人的话,现在,他是全力的在运用他的鞭子。他也不相信,他还没把这臭印第安打垮。他的怒火使他的力道更强了。他不可以这样子,他不可以一声不吭的死了!

  朗赛气疯了,因此,他没注意到马蹄答答的响声。但,其它的人都听见了,大伙儿回头一看。是杰斯与佳丝领着的二十名的工人来了。

  也许,朗赛以为这不过是另一群卡伦牧场的人,所以,他仍执着的扬起他的鞭子。此时,佳丝·桑玛士的枪开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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