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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张眼看着到手的肥羊跑了、煮熟的鸭子飞了,又怨又恨,搞什么嘛!半路多出来两只捣蛋鬼。一股怒气没得发,便低级的本性尽露了。

  “哼!”他在三人将走出门之前鄙夷的咕哝着:“才两千块而已就这么大不了的,付不起就不要来啦,告诉你们要进这行都是这样的,你换一家公司也一样,你这么舍不得,这行路趁早死心别走了。”

  洛湄本来就很不爽了,临踏出房门前又给她听到这几句话,霎时急怒攻心,熊熊烈焰在她眼里燃烧,眼看即将形成风暴。

  “算了啦,阿湄,不要理他了,我们走了。”岚枫是知道洛湄脾气的,赶忙拉着她的手劝道。

  来不及了。洛湄重重摔开岚枫的手,回头大力一拍桌子,整间屋子都仿佛很给面子的晃了晃,她手指一指直直骂到Mr.张的眉心上。

  “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你这么烂的人。是你在骗钱耶,我们不给还不行吗?”

  “你她妈的凭什么说我骗钱?”Mr.张终究也是个男人,难不成还怕了洛湄一个女人不成。

  遗传是有道理的,宝珠的火暴脾气肯定在洛湄身上也发挥了作用;洛湄濒临火山爆发的边缘,气忿的嘲讽冷笑道:“难不成张先生你做的是合法生意吗?我们来警察局让警察先生论个公道怎样?你敢去算你有种!”

  “干××的#%*……”Mr.张暴怒的骂了一串问候洛湄家人的话,同时杀气腾腾的抡起拳头,往上一抬就要挥上洛湄标致的小脸。

  洛湄吃了一惊,没想到这烂人居然还敢动手打人,正要躲,没想到那拳头半路被人截住了。

  仲蘅的手毫不费力的抓住了Mr.张的手腕,他什么也不说,只是不愠不火的看了Mr.张一眼;然而他可以直视Mr.张头顶的身材和几乎有两倍力量的手臂,让Mr.张下意识咽了口口水,顿时握紧的拳头也松了。

  “走吧,这种人别跟他计较了。”仲蘅缓声对洛湄说,顺利的化解了这场灾难。

  洛湄原也不爱闹事,只是那双凶狠的眸子又瞪了他一眼,这才跟着仲蘅走出门去。

  “烂人!”洛湄直到走出了门还舍不得不骂。“世界上有这种人,真是上帝的悲剧,品管不良哪!”

  仲蘅忍不住笑出声来,洛湄连骂人都骂得高明,不带脏字。

  岚枫则直拉着洛湄的手劝道,转移她的注意力。

  “哎呀,算了,反正没被他骗去就好了。还有啊,刚才曲先生这么帮你,你不谢谢人家。”

  “不必,不必。”仲蘅笑着摇手。洛湄这么倔的脾气,要她跟他道谢,难了。

  这是什么意思?洛湄眼风飘向仲蘅,她现在还在气头上,经仲蘅这么一说,她反而愈要反其道而行,她很阿莎力的回答:“谁说不必?走,我请你吃晚饭,算是谢谢你。”

  仲蘅家境特殊,从小到大一直到他现在当经理,想捧他的人卡车几车都载不完。所以他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请你吃饭;而他最常回答的一句,也就是他现在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的一句:“不急,下次再说好了。”

  不过洛湄不是那几车捧他的人之一,而且,姑娘难得请人家一次客,他竟然连面子也不给?!当下洛湄心中一股热气不住的往上冲:“喂!我是请不动你是吧?你是名门大户,不屑跟我们市井小民吃饭是不是?”

  仲蘅本来就不是那个意思,这下眼见洛湄的火气又将要燃达沸点,赶紧改口息事宁人的说:“你别误会,我只是不好意思让你请客。”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洛湄的那两瓣艳红薄唇,原来是纤致又有古典美的,可是从中吐出来的话却点也不秀气。“我说请就请了,哪有那么罗嗦?!我姑妈新开的店就在这附近不远,刚好大家走路过去。”

  姑妈?新开的?仲蘅立刻在心里哀号起来,为什么我要去当小白老鼠……。

  不过洛湄跟岚枫早已经在电梯里挥手等他。洛湄的脾气不是好惹的,他只好快快又跟上去。

  好在洛湄的火暴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大多坏脾气的人都有这个共通点,怒气可以在瞬间引爆,也可以很快退火,今天跟你吵了架,明天就忘了昨天跟你吵过什么了。

  当然我们洛湄也不例外。而且她忘得更快,才刚走出饭店大门,她早把Mr.张给丢到台湾海峡去了。

  岚枫深知洛湄这个个性,也因此她才有胆量在这时候惋叹似的说:“唉——原本以为我可以去当model的。”

  “其实想当model,也应该找一家正当的经纪公司才对。”仲蘅好心肠的开口了。“我认识一些传播界的人,也许可以请他们替你介绍一家有保障的。”

  岚枫眼中突然光采焕发。

  “真的!谢谢,谢谢。唉,早认识你就好了,刚才也不必去跟人吵这么一架。”她往皮包里努力翻着,很积极的翻出一张照片塞进仲蘅手里。“这是我的照片,照片后面有我的电话、住址,你不要忘喽。”

  洛湄笑说:“我真输给你了,一心一意想当明星,学校的话剧社、歌仔戏社的女主角你还当不够吗?”

  “当然不够。”岚枫想都不想就回道。那么一点点观众,怎么能满足她的明星欲呢?

  不过这些话倒给了仲蘅一个意外,遂问道:“你们都还在念书?”在他的印象,戏班的女孩不都没念过什么书。

  “意外吧?吓到你没?”洛湄猜出他话中的意思,水灵的眼眸促狭的瞟了他一眼。“顺便再把你吓死好了,我们两个都是英文系的,大二。我呢,晚上在家里唱歌——仔——戏——”

  “而且洛湄还拿过学校奖学金喔。”岚枫得意洋洋又补了一句。

  仲蘅愣了一下,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才好,像洛湄这样一个既特别又秀致的女孩在戏班唱戏实在可惜了些,他只好自我安慰的说道:“反正念书时候打打工也无所谓。”

  “不是打工喔,”洛湄挑了挑眉毛。“这个剧团是我妈的,我又是老大,当然这个剧团以后也是我的。”

  仲蘅快受不了了,他噼哩啪啦讲出一堆他一直很想讲的:“你还很年轻,书念得又不错,你将来可以有很多路好走,为什么要把自己埋没在戏班里呢?你可以只把唱戏当兴趣的。”

  “偏见!你想说的是,不管做什么都比唱戏好是不是?既然要去唱戏,读那么多书干什么?”洛湄啐他,但出奇的并不生气,她边走边用脚踢着路上的小石子。

  洛湄的确说中了他潜意识的想法,所以仲蘅不置可否的耸耸肩。

  “我不怪你,因为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更何况你是书香世家,豪富人家的子弟,连生活都比较高级。可是就是因为大家都这么想我就更要读书,你懂不懂?为什么拍电影要读那么多书?为什么歌剧女高音要音乐系毕业?都什么年代了,同样是戏剧,我们就比较低级吗?”

  又来了,慷慨激昂演讲似的,仲蘅虽然不像洛湄所说的那样“连生活都比较高级”,可是他仔细反省了一下,果真他也有洛湄所说的那种“偏见”,下意识里觉得唱戏是个满糟糕的行业;诚如洛湄所讲的,都什么年代了,他的观念还这么逊吗?

  仲蘅这人有个好处,他也许从小不知民间疾苦,过的是那种专用司机接送上学的日子,自然观念跟正常人有那么点差异,可是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才是唯一正确的,也因此他会愿意很诚恳的跟洛湄说一句:“抱歉,其实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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