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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桑的那些莺莺燕燕……仲蘅一想起上回饭店事件就要头疼,还不如让他死了先。

  “多谢林桑的好意,”仲蘅回答得迅速极了。“不过我对洛湄是真心的,所以林桑不必担心了。”

  真心的?办公室里的冷气开得刚刚好,可是林桑却流了满头的大汗。

  “老弟呀,不是我要触你霉头,那女孩是个唱歌仔戏的……你好歹听我一句,要谨慎哪。”

  仲衡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怎么林桑今天讲的没有一句是好听的?不过他还是心平气和的跟林桑解释:“其实不瞒你说,我当初知道她在家里的戏班唱戏,也是一样要晕倒,可是后来跟她相处之后,发现她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而且唱戏又怎样呢?就比我们没水准吗?”

  “不是比我们没水准,”林桑这回这口气叹出来了。“只是你父母肯定会觉得她不够水准。老弟呀,你要是普通人我今天就不跟你讲这些,偏偏你爷爷当过台湾光复时期的官,你老妈是××大学校长的女儿,你谁不找偏偏找个唱歌仔戏的当女朋友,是想在家里闹革命呀?”

  这几句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仲蘅突然感受到强烈的使命感与压力,虽然口中仍在辩驳,但是力量小了很多:“我哪想闹什么革命?只是谈场恋爱罢了。”

  不过说归说,仲衡不是笨人,自然也像霎时被丢进北海道冰封的湖一样,立刻从爱情的暖潮中清醒,除非他有办法把洛湄藏着永远不让家人知道,否则一想到把洛湄介绍给家人——

  他的眉头立刻打一百个死结。

  林桑眼见他的话仲蘅就算听不进十分也吸收了六、七分,顺水又再推了一把。

  “老弟,今天你才刚从哈佛毕业出来接你老爸的事业,青年才俊哪,所有的一切才都开始,你就搞个天翻地覆的恋爱出来,这对你的未来实在不太好呀。”

  未不未来仲蘅倒是不担心,横竖他从小到大的未来都有家人像红地毡那样铺得好好的,他像王子那般走过去就行了;不过这也正是问题所在,万一每踩一步他老爸就雷霆大怒,他老妈就哭哭啼啼,那他跟洛湄哪还走得下去?

  林桑又是长长一叹,体谅的再拍拍仲蘅的肩,真心劝道:“老弟,上帝创造人是公平的,你看你既年轻又帅,家里有地位也有钱,简直就是人神共愤……既然如此,你总得付点代价,凡事也得考虑考虑家人,没有什么事都那么自由,随心所欲的。”

  这样的话实在叫仲衡要沮丧到拿头去撞墙,原本飞翔在爱情的天空一下子跌落深层地狱。是啊,林桑讲的他都明白,也都相信,奇怪他当时一头栽进洛湄的灿亮灵动的眼眸中怎么就没想到呢?

  爱情是让人盲目的,让人迷惑的,让人痛苦的……仲蘅才享受到一点点爱情的甜美,那苦涩就先奉送了。

  林桑摇摇头,自己该劝的也劝完了,至少在仲蘅老爸面前他有得交代。“老弟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最好趁着现在你们还刚开始,也不会太痛苦……哎,算了,我也不多说了。”

  “林桑,”仲蘅心一提,叫住临出他办公室门的林桑,半吩咐半拜托的说:“先别告诉我家人这些好不好?”

  林桑很阿莎力的回道:“没问题,放心啦,我不会扯你后腿的。”这种火最好是趁还没点燃时就扑熄,大家没事,林桑才不会笨到去仲衡老爸面前搬砖头砸自己的脚。

  林桑走了,但是仲蘅心里不但一点也平复不下来,相反的,上刀山下油锅的煎熬挣扎才正要开始。

  他传统世家的老爸,他贵族式的老妈,加上那个男朋友是美国参议员的大姊……他想都不用想当他们听见洛湄的家庭时是会先笑掉大牙呢,还是干脆冷笑一阵把她踢出门去。

  林桑说得没错,他如果执意要跟洛湄在一块,大概真的要先效法国父,有他的革命精神不可。

  没错,就是革命。可是怎么革?仲衡从小到大连西装该买“HugoBoss还是Hermes他都懒得去跟老妈、老姊争辩,这下要去争辩更严重千倍的事件?

  这对洛湄来说不公平,她什么也没做也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陪他一起去革命?这样实在是委屈了她,对。

  不过他老爸、老妈、老姊也没错,长年生活在那种接近“贵族”的环境,就连他自己当初听到洛湄在唱戏也都不禁嗤之以鼻。是洛湄的率真、自然改变了他,所以,他家人会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也是必然的,对。

  好,大家都对,那错的人是他了?仲蘅的脑子里像有一万颗炸弹在那里轮流引爆。

  或许,他还真的不该跟洛湄沉入爱河里去,这样一来,对谁都不好,也许就像林桑说得一样:趁着现在还刚开始,也不会太痛苦……。

  仲蘅心里到底是怎么想,连他自己都不太搞得清楚,不过当他眼角再瞥到桌上那张写有洛湄电话的字条,他只是直直瞪着那字看,好像看不懂那些字似的,一直瞪一直瞪,瞪了好几分钟。

  突然,他猛地伸出一只手拉开抽屉,然后用飞快的速度把那张字条扫进抽屉里。

  “吴小姐,”他速速按下电话,仿佛不让自己有犹豫的机会。“把早上开会的报告全部搬进来,我今天晚上要加班。”

  ☆ ☆ ☆ ☆ ☆ ☆ ☆ ☆ ☆ ☆ ☆ ☆ ☆ ☆ ☆ ☆

  几乎就在同一时刻,洛湄在学校上完最后一堂课,当讲师说完最后一句话,洛湄就迫不及待的把书胡乱塞进包包里,要往教室外面跑。

  “喂——你急什么呀?”岚枫一下子堵在教室门口挡住洛湄的出路。“你忘了我们说好,今天晚上要来我家看我上回买的VCD?”

  VCD?唔,好像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洛湄还真的忘了。她摸摸鼻子、撇撇嘴,向岚枫甜甜一笑……。

  “不要装可爱了啦,你有事对不对?”岚枫还是挡着不走,其他同学都只好走前门。她促狭的笑说:“约会,去约会对不对?有了异性,就没了人性的家伙。”

  “不是约会啦。”洛湄皱皱眉头。“我要赶着去买个东西,晚了怕人家关门了,我买完立刻到你家去好不好?”

  “买什么?”岚枫不挡了,跟洛湄边走边聊。“什么东西这么重要?今天一定要买?喔,你中午不是也说要去买什么东西,难道是还没买到啊?”

  洛湄摇头。她中午的确也是跑去找了,只不过没找到,刚刚上课的时候,忽然又想起有个地方可能有卖,所以才急着要去。

  “到底买什么?说!”岚枫的口气像在跟犯人做笔录。

  “也没什么啦,买个瓷娃娃。”洛湄一来因为买不到很呕,二来因为岚枫问得她很烦,所以一下子脱口而出:“是曲仲蘅说他喜欢。我老记得那娃娃我在什么地方有看到在卖,但是一下子又想不起来。”

  “啧,我说是什么,原来是情人的东西,那当然要去找啦。”岚枫调笑着,夸张的叹气。“不管多远,多偏僻的地方有卖,都要去给它找到对不对?”

  洛湄吃不住岚枫的嘲弄,微红着脸打了她一下。

  “你别说成这样好不好,其实也是因为我自己啦,明明在哪里见过的,却又想不起来,愈找不到就愈不甘愿,一定要买到不可。”

  “唔,看不出来平常又帅又潇洒的洛湄,原来谈了恋爱也是这样一副德性,跟别人没什么差别嘛。”岚枫还是一个劲儿的揶揄洛湄,毕竟难得找到这样的机会,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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