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与常人不同。至于何以会这样,他无需听到什么解释,也无需人们告诉他并非人人都有他所拥有的天赋。
他可以遥视。
他所看到的东西并非总带给他欢乐,但却总是对他极具吸引力。即便在他还是个小孩子时,在他两条腿还站不稳时,他就接受了这一事实,就像他接受每天早晨的日出一样——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曾经有多少次,他母亲蹲在地板上,脸对脸地注视着他的眼,想从中看到些什么。带着深厚的爱意,母亲希望他能永远接受这份上天的恩赐,希望他永远不会因此而受到伤害——尽管她清楚地知道有一利必有一害。
你是谁?你将成为怎样一个人?母亲脑子里想些什么,他知道得一清二楚,就像母亲亲口说出了一样。
这些问题他也回答不了。在那个时候,他已经懂得了了解自己远比了解他人难得多。
他一天天长大,他的天赋并没妨碍他与他的两个表妹追打嬉戏,尽管他常常努力想要超越其天赋的极限,但这丝毫也不妨碍他在某个夏日午后津津有味地吃上一个蛋卷冰淇淋,不妨碍他在某个周六上午看着卡通片开心大笑。他是个活泼可爱的男孩,淘气顽皮一如别的孩子。
他头脑机敏,有时让人琢磨不透。他脸蛋儿非常漂亮,有一双令人迷醉的蓝灰色眼睛,一张带着笑意的小嘴儿。
岁月流转,他由一个孩子长成了大人——膝盖被磕破过,骨头被摔折过,与父母大大小小的争吵也有过,面对漂亮女孩的微笑也曾怦然心动过。像所有的孩子一样,他长大成人,离开了父母,去寻找自己的天地。 他的天赋始终伴随着他。 他认为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非常舒适。 他接受一个简单的事实——他以往也总是这样——他与常人有所不同。
第一章
她梦见了一个也正梦着她的男子,但那男子并不在睡觉。她看到他站在一个非常宽大但黑暗无光的窗前,两臂很自然地垂在两侧。她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全然不似在梦中。但他的脸却紧绷着,一副沉思的样子。他的眼睛……是那样深邃,目光是那样冷酷。灰色的,她想,睡梦中她翻了一下身。但又并不全是灰色,也有些许蓝色。他眼睛的颜色先是让她想到了从高崖上劈下的岩石,接下来又让她想到了一泓柔柔静静的湖水。
奇怪!真是奇怪!她明明知道他一脸的严肃,但就是看不到他的脸,看到的只是那双眼睛,那双摄人心魄、让人意乱情迷的眼睛。
她知道他在想着她,还不仅仅只是想着她,而是不知怎的知道她的心思。她仿佛走到了窗子对面,站在那儿,透过玻璃窗扭头看着他。不知怎的,她相信,只要她把手伸向玻璃窗,她的手就会径直穿过玻璃将他的手拉住。
如果她愿意那样做的话。
而实际上,她腿脚一阵乱蹬,弄乱了床单,在睡梦中喃喃地说着些什么。即便是在梦里,梅尔,萨瑟兰也不喜欢做事不合逻辑。生活自有其规则,最基本的规则。她坚信,如果你遵从这些规则,你就会生活得更好。
因此,梅尔没有将手伸向玻璃窗,也没有伸向那个男子。她用力翻了个身,把枕头也碰到了地上,努力要把这个梦赶走。
梦境淡去,她既感到轻松了许多,又有些怅然若失。她又沉沉睡去,无梦相扰。
几个小时后,她模模糊糊地感到黑夜已经过去,在床头那只蹩脚闹钟的丁丁当当的响声中一下醒来,伸手“啪”的一声就关掉了闹钟。不用担心梅尔在床上睡懒觉,她的大脑也像她的身体一样,全在她的掌控之中。
她坐了起来,手指梳拢一下蓬乱的金黄色头发,长长地打了个哈欠。她的眼睛很亮,如青苔般碧绿,是父亲遗传给她的,但她不记得父亲。梅尔的眼睛只模糊了几秒钟,就盯在了被她蹬乱的床单上。
睡得真不安稳,她想,把缠在腿上的床单抖落开来。也不奇怪。总不能指望自己睡觉还像一个次日醒来无事可做的婴儿那样安稳。她长出了一口气,伸手抓起地上的一条运动短裤穿在身上,上身是她睡觉时未脱的一件T恤衫。五分钟过后,梅尔已像往常那样走进了清晨柔和的轻风里,开始她每天三英里的慢跑。
梅尔出门时,吻了一下拢在一起的几个指尖,用指尖在门上轻敲几下。这是她的地方,她自己的地方。虽然她在这里已经居住四年,她仍然怀有刚得到它时的那种喜悦。
她住的地方并不大,她一边伸展四肢一边想。只是一个小小的墙上涂着灰泥的房子,夹在一个自动洗衣店和一个营生惨淡的会计事务所中间。但这并没什么,因为她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梅尔并不理睬从一个过路轿车上传来的呼哨,车上那个司机咧嘴笑着,用垂涎的目光打量她修长且肌肉结实的双腿。她的晨练并不是要展现她的美,而是因为有规律的晨练能使她的大脑和身体更听从指挥。一个允许自己变得懒惰的私人侦探,要么会陷入麻烦,要么会失业。这两者梅尔都不想要。
她跑步的速度先是很慢,饶有兴致地听着脚踏在人行道上的声音,欣赏着东方天际一抹珍珠色的亮光。现在是八月。梅尔心想,如果是在洛杉矶,那一定是酷热难当。但在这里,在蒙特雷,却是四季如春,无论在哪个季节,空气总是像玫瑰花蕾一般清新怡人。
这个时辰路上还没有什么车辆。在她跑步的市中心地区,也难得遇到其他跑步的人。如果是在某一个海滨,那情形就会大不一样。不过,梅尔倒是喜欢独自跑步。
她开始感到身体有点暖和了,一层细细的汗珠在她健康的肌肤上闪闪发亮。她稍微加快步伐,调整到她通常跑步的节奏,这种节奏对她来讲,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第一个英里,她什么也不想,只是用两只眼睛观察着。一辆减音器有毛病的轿车轰鸣着驶过,在一个停车信号前只是象征性地停了一下。一辆1982年的普利茅斯轿车,深蓝色——梅尔的大脑又习惯性地记下了这辆车的一系列特征——司机座位旁的车门有凹痕,加利福尼亚牌照,车号2289。
有个人在公园草地上脸朝上躺在那儿,等到梅尔停下脚步,那人才坐起来,伸个懒腰,打开了一个手提收音机。
她断定那人是个搭他人汽车旅行的大学生,就在她再次起跑时还记下了他背包的特征:蓝色,盖上有面美国国旗……他的头发是……褐色的……他的……想一下这首曲子的名字!收音机里的音乐在她身后渐渐弱去。是斯宾格斯廷的“原谅我”。
还不错。梅尔想着,嘴角现出一丝微笑。
在一个转弯处,她嗅到了烤面包的香味,撩人胃口的香味。再过一会儿,她又嗅到了玫瑰花的芳香,贪婪地深吸一口气。树木在清晨的微风中轻摇着,如果她凝神去嗅,全神贯注,她甚至能嗅到大海的气息。
她感到身强力壮、头脑清醒。四下里只她一个人,这种感觉真好!真的十分惬意!她很熟悉这些街道,想到自己属于这里、能够在这里生活,心情很是舒畅。她再不用跟着她母亲破旧的客货两用汽车,由着母亲的兴致在半夜里奔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