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么多年没见了,我们该有些话聊聊吧?!」雪初蕾自嘴角挤出一抹僵硬的笑容,有些不自然的说道。
「有吗?」突然间,他回过头来,半带嘲讽的扫她一眼。
当下,她满腔的热切与期待像是被泡进冰水里,心顿时凉了大半截。
「那你要不要到我家坐坐?我爸妈一定很高兴见到你。」雪初蕾咽下心酸,换上另一副热切的表情。
「不必了,麻烦替我问候雪伯父跟雪伯母一声就可以了。」他的表情依然没有一丝波动。
「那你住那间旅馆?我送你回去好吗?我开车来的。」雪初蕾热心的朝他晃晃车钥匙。
看了眼她手上的钥匙,邵尔涛的脸色更沉几分。
刹那间,时间仿佛又回到当年,她总是那样我行我素、理所当然的强迫他人接收她的好意,即使他并不希罕。
「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喜欢主宰一切,喜欢强迫别人接受你的『好意』?」他的唇边勾起一抹讽笑。
不,不是这样的,她没有强迫他的意思,只是怕他人生地不熟,好意想帮忙而已——雪初蕾用力摇头,急忙想解释。
「你误会了,我只是——」
「够了!」他冷冷的打断她,压根不想听她解释。「你不必对我解释什么,我们甚至连朋友也不是。」他不再看她,迳自转身而去。
我们甚至连朋友也不是!
一句话宛如利刺,狠狠戳进她的心坎。
看著他渐行渐远的英挺身影,她不禁又想起当年苦涩的点滴。
为了他的到来,费尽心思付出的一切与苦苦等待,让雪初蕾觉得自己既可笑又狼狈。
而邵尔涛就是邵尔涛,即使经过十四年的时间,他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依旧将她排拒在心门之外。
这一刻,她不禁要怀疑起,她的费尽思量,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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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痛死我了!」
夜晚,位於纽约Long IsIeand的皇后区的某一栋高级住宅,传来女子高分贝的哀号。
坐在客厅里的义大利进口高级沙发上,雪初蕾捧著从高跟鞋里被解放出来的漂亮小脚,极不文雅的将脚跨在沙发上,哇哇大叫的痛呼。
人家常说女大十八变,当年雪氏一家人也都这么乐观的想著,可是十四年过去了,雪初蕾确实变得更加美丽动人,然而大剌剌的男人婆性格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谁叫你没事穿这么高的高跟鞋?」雪母坐在一旁,帮忙揉著女儿红肿起泡的小脚,既心疼,却又忍不住骂道。
「怎么会没事?我可是为了邵尔涛耶!」雪初蕾可怜兮兮的的嘀咕道。
十四年没见,她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让邵尔涛大为惊艳,可是,这个惊喜背後必须付出的代价真的很大。
为了他的到来,她特地去恶补了几天的礼仪课,还砸下重金买了生平第一件裙子、高跟鞋,也把原本一头总是随便扎起,毛燥凌乱的长发给修整一番。
而连续失眠了好几夜,所殷殷期盼的今天呢?
非但得不到邵尔涛的赞赏,跟他更是交谈不到几句话,却让原本一双细致的小脚,因为那双又高又窄的高跟鞋,磨出大大小小的水泡,活像释迦牟尼的头。
为了维持优雅的姿势,她不敢露齿而笑、不敢高声说话,只能故作无辜的眨著眼,用眼神默默传递深情——
但一整天下来,眼睛眨到几乎脱窗不说,全身更是又僵又酸,一动腰就痛得好像快要断了似的,唯一只剩跟邵尔涛说不到几句话的嘴还能动。
这回,她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非但连一顿晚餐也没ㄠ到,还把两只脚折磨得不成「足形」。
「怎么样?见到他了没?」
「见到了——哇,疼啊!」雪初蕾郁卒的正要开口抱怨,脚上又传来一阵痛,让她忍不住放声惨号。
雪母的手劲已经尽量放轻放缓,却还是惹得雪初蕾痛得鸡猫子喊叫。
原以为能让邵尔涛惊为天人,立刻对她展开热烈追求的,没想到经过了这么多年,邵尔涛疏冷、不多话的个性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怎么样?」雪母抬头看了她一眼。
「他变了好多——」帅得天理不容。「但是——」还是对她冷冷淡淡。
两句话全含在嘴里吐不出口。
「尔涛那孩子内敛得很,对人冷冷淡淡那是正常的。」看出女儿脸上的郁闷,雪母轻描淡写的安慰道。
「我懂!才第一次见面,他肯定是不好意思表现得太热情,这我可以理解。」雪初蕾煞有其事的也跟著安慰起自己来。
「对啊,反正明天还有一天,你就加把劲给他好印象,会议结束後,就说是爸妈请他到家里来吃晚餐,我跟你爸会到外头逛逛,晚点再回来,也算是给你制造点机会。」
「好啊、好啊!妈,这个主意太棒了,还是你厉害!」雪初蕾乐得立刻跳了起来。
一下子,荒漠突然变成了甘泉,穷冬的花朵又逢了春,让她怎么能不立刻充满希望?
两人的烛光晚餐——光想就令雪初蕾兴奋。
几天前,她不经意从父亲口中得知邵尔涛即将赴美开会的消息,那股压抑在她心底十四年的感情,又再度汹涌的翻腾起来。
是的,十四年了,她还是忘不了他,年少懵懂的暗恋像是深刻的烙印,深深印上了她的心底。
她知道大家总爱在背後偷偷叫她男人婆,但她从不以为意,还是过得很自在。
她有张漂亮的脸蛋,美得跟她粗鲁凶悍的个性一点也搭不上边,从小时候开始就是如此。
她没有悲惨的身世、没有不幸的遭遇,妈妈也没有在她小时候就过世,让她和不知如何教养女孩儿的父亲相依为命;也绝不是因为父母想要个儿子想疯了,才把她当成男孩子教养。
相反的,她有个温柔而慈祥的妈妈,以及好脾气的爸爸。打从她出生,她的爸妈简直把她当成捧在手心里的珍珠,对她是呵护倍至,为了怕有其他兄弟姊妹瓜分对她的爱,雪父还特地去结扎,对她的重视可见一斑。
从小,她爸妈把所有最好的全给了她,给她穿白色的蕾丝洋装、白色的亮面小皮鞋,梳著乾乾净净的公主头,精致可爱得就像个小天使——
但偏偏,她就是有办法把一件漂亮的洋装弄得脏兮兮,把一头梳得整整齐齐的长发弄得乱七八糟。
成天在外头跑跳的她,每隔几天就会穿坏一双鞋,到最後,雪氏夫妻两人对於这个活像野丫头的女儿也死了心,索性给她买宽松舒服的简单棉衫,从此以後,裙子便从她的衣橱里彻底消失,不曾再出现过。
可是,即使是让她讨厌得不得了的裙子,为了邵尔涛,她也百分之两百愿意改变,让自己变得端庄优雅、变得甜美可人、变得——可爱!
但他根本不愿多看她一眼,要从哪里爱起?
早已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目光开始追随著他耀眼的身影,就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只因阳光而灿烂。
他冷傲、孤僻,脾气怪、说起话来很不中听,从小就是这样,但偏偏——她就是喜欢他,就是爱他。
是的,她爱上了他,这个秘密她从没告诉过任何人。但他从不多看她一眼,她也只敢偷偷的喜欢他,把那份在乎放在心底。
她总是找尽理由接近他,极尽所能的激怒他,仿佛是害怕不这么做,他就会忘了自己的存在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