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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拿着母亲给她的住址纸条,骑上了粉红色机车,带着一颗愉快的心情,往“极太电脑软体公司”出发。

  停了一个红灯,于欢才发现时间已所剩不多,绿灯一亮,她就加紧了油门,准备发挥她横冲直撞的天赋异能。

  以她目前时速八十的速度而言,她估计应该可以提早五分钟到达公司。

  就在她得意地再让时连指针多了五时,突然,从巷口冲出了一只白色小狗,她虽然反应够快,也确定在五公尺前就看见了它,但她穿的窄裙太合身,双脚只能别扭地微张顶住地面,她的眼够明、手够快,但仍是煞不住那部加快油门的小车……

  小狗、电线杆、马路上的车子……于欢来不及思考了,大叫:“小狗让路——”

  可爱的小车在狗狗前转了一下,接着“砰”一声,于欢选择了电线杆撞上。

  “哇!痛死了!”于欢痛得大叫,那只闯祸的小狗竟还大摇大摆地走开。

  她想站起来,但右脚却痛得使不上力。身旁的路人像怕惹事似地,只敢远远地望着她,没有人愿意来帮她。

  还好,社会上还有人有那么点同情心,终于有一个男人走向了她。男人一走近,就把压在她脚上的摩托车移开,关心地问:“小姐,有没有受伤?”

  他想先扶起于欢,但于欢却站不起来。

  还好于欢出事的地方是在转角,不影响上班的车潮,不然警察可能已闻声而到了。

  “小姐,你要不要紧?”身高大约有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蹲下长脚问。

  于欢刚在一瞬间被吓跑的魂跑了回来,她恢复意识,被触霉头的怨气,让她忘了要感谢人家,还大着火气说:“站都站不起来,你说要不要紧呢?”

  今天一定是冲到她了,早知道会如此出师不利,又会遇上“车关”,早上也不用化什么开运妆,运开不成不打紧,还倒霉得这样出丑。

  于欢在心里咒念,突然发现这个男人很眼熟——

  长得还不错嘛!眼睛像林瑞阳,鼻子挺得像罗志祥,嘴巴跟金城武一样,脸型方方的,唇色也满健康。念在长这么大还没跟她看得上眼的男人这么靠近,除了那次在大雨中电话亭的男人外,于欢的铁娘子泼辣度降低了许多。

  男人也突然盯着于欢看,他们似乎有了共同的发现——

  “你是——”

  “你是——”

  “电话亭中的那个人!”两个人像发现外星人一样大叫。

  这下可好,两人就这么碰上了!

  杰尼确定她就是她了!兴奋地用那双林瑞阳似地情人眼神凝望她。

  于欢的心情也有点兴奋,她相信是缘分的牵引才让他们再一次见面。而且感觉是这么亲切,仿佛这次的相逢,会是长长久久的相处。

  “先扶我起来行不行?你不觉得我们可以收门票了吗?”于欢看着身旁渐有路人驻足围观,小声地对杰尼使眼色,她已感受到杰尼的注视了。

  还好杰尼的反应够快,也发现了有人围观,赶紧将两只长手搭在于欢的腋下,用力地拉起她。还好他有一身运动家的体格,臂膀因长期打网球,还满有劲的,一把就拉起体重不是很轻的于欢。

  “喔!好痛。”于欢才跨出一步就感觉不对了,糟糕的是,她脚上的高跟鞋已断了鞋跟。

  “我看是扭到脚踝了。”杰尼判断。“我看,先到我家休息一下,再看看要不要上医院。”

  不等于欢回答,杰尼接着说:“我家就在前面,我抱你先回我家再说。”

  “你要抱我?”于欢可吃了一惊,萍水相逢又只是第二次见面,虽然她也不是很保守的,但也还懂得男女授受不亲这个道理。

  杰尼光看于欢那不信任的表情,就知道她想到哪里去了,他只好加上注解,免得被怀疑是个想吃女人豆腐的色情狂。

  “你别想歪好不好,我要抱你可是有原因的——”杰尼带着笑意的脸,让于欢感到舒适和自在。

  “第一,你的高跟鞋已断了,总不能用另一只也穿高跟鞋的脚跳着和我回去吧?第二,”杰尼吞了吞口水,挨近于欢。“你没发现你的裙子裂开了吗?虽然路不远,被人瞧见了总不好吧?”

  于欢嘴巴一张,低头看自己的裙子,才看到裙子真的裂开了,而且连内里也破了,因为裙子太合身,隐约看得见穿黑色丝袜的大腿,再仔细注意,她脚上的丝袜已残破不堪。

  这么一瞧,她的脸已红得像傍晚的夕阳。

  “怎么样?还是要用背的?”杰尼看她那副丑样,忍不住逗她。

  于欢那堪受此“屈辱”,她选择用跳的。

  “我摩托车的置物箱里有备用的布鞋,你站在前面遮住我的裙子,我用跳的过去,反正不远嘛。”于欢本来觉得很没面子,但看见杰尼的脸色像恶作剧不成的孩子,她反而得意了。

  于是,就依干欢的意思,杰尼拿了布鞋给她穿上,她一手搭住杰尼的肩膀,杰尼用身体遮住她的破裙子,还将他的手往后揽住她的腰,就这么扶着、拉着、跳着,回到杰尼的家。

  第一次靠男人这么近的于欢,从不知道男人的身体也可以这么香,她偷偷地吸了几口香气,心情异样地起伏。不似古龙水的淡雅香气,就这么留在她心上。

  揽着她的腰的手,是那样地结实有力,刻意想减轻她往前跳的力量的好意,是那样地令她感动。还有他因用力而渗着汗的衬衫,都让于欢有意无意地拖慢她往前的速度。

  也许事业的运开不成,而开到桃花运吧!

  于欢突然希望他的家能住得远些,虽然她的脚已痛得有点肿了,但她仍想持续这份浪漫的感觉。

  进了杰尼的家,杰尼不顾她反对,就把她抱进客厅,放在沙发上。

  “呼!你还真重,我已经把一个月的运动量都做了。”杰尼喘着大气,摊在灰色地毯上。

  “有这么夸张吗?我的身材、体重可都非常标准的。”于欢微喘地回答,她的脸也因跳得太久而汗水淋漓,两颊红通通的,像冬天小女生受寒后的模样。

  她尴尬地要杰尼转过身,让她脱去破了大洞的丝袜。

  “当然,如果不是我太健壮,早就不行了。”杰尼指指她两片发红的脸颊,很小心地抬起于欢受伤的脚。

  他的动作太快,让于欢来不及反应,只觉得心跳怎还不赶快恢复正常?现在她的心跳,已跳到一分钟一百八十下了。

  于欢感觉到她的脚正被放在一只柔软的大手上,触感好柔好软,舒服得让她暂时忘记了痛,并使她的注意力很自然地停在他的手上。

  那该是一双学音乐或画画的手吧?厚实而修长,指甲修整得非常干净。若手掌小一些,还真像一双女人的手。顺着手掌看上去,浅绿色的条纹衬衫,套上一件质地很好的长背心,下巴干净得看不到一点胡渣。再往上看,嘴、鼻、眼、眉、额头、乌黑柔亮的发丝……于欢看得出神,她初步判断,这个男人不是服装模特儿,就是未成名的歌星或演员……

  但看他的眉型与脸长短恰到好处,眉色浓淡适中,应该是个有事业心的人,气色红润,比她画开运妆的脸还开运;再看他那一身有品味的穿着,那双在她母亲的精品店里可摆在橱窗展示的鞋子;于欢又推翻了刚才直觉的判断,现在她断定他是大企业的继承人,含金汤匙出世,拥有三代也吃不完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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