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使她得天独厚,还能有其它样子吗?”涵娟有所感,便娓娓道出从前李蕾带来的屈辱,包括种种伤害,最后说:“你还曾在我背后喊‘贪吃鬼’呢!”
“你误会了,我绝对没喊过,而且还阻止别人喊。”他连忙说:“你或者不信,我还因此和别人打过架哩。我想我的胆量和力气就是那时练出来的,发现我居然能保护你,然后咻一下,就拚命长个子,结果就这么高了!”
他的表情好可爱,她的伤痛竟如风般轻得可以散去,于是开心附和:“是呀,你变得好快,一个夏天而已,就成了学校风云人物,大家都好喜欢你。”
“就你一个人不,对不对?尽管我们坐得最近,你却离得远远的。”他回忆说:“记得章立纯生日那次,你坚决换座位,那滋味就像被篮球重重打到头一样,我昏了好几天,怎么也不明白。”
“这是我的脾气吧,最在乎的,往往又最淡漠。”她顿一会又说:“那次我确实生气,以为你……喜欢章立纯。”
“这才是天大的冤枉,我……一直喜欢的是你,只有你。”他说。
涵娟的脸热烘烘,围巾几乎是火烫的。喜欢,已是心知肚明,但说出来是第一次,那两个字在这无人的夜街上,扩大了一般,余音回荡仿佛要刻凿在空气里。
国际学舍到了,远远的便看见那明灭闪烁的圣诞灯饰,七彩如虹星,缠绕著许多旖旎瑰丽的幻想。她亮著眸子说:“小时候,不管多黑多冷,我都会跑出来看这些灯泡,一晚接著一晚,我爸都拿我没辨法,他太宠我了。”
“他几乎是崇拜你。”承熙凝视她说:“涵娟,你……也喜欢我吗?”
她站在墙角,由他挡住风,离得如此近,近到心跳加速又彼此气息相融,陌生又熟悉。她拿下深蓝围巾,有她体温的,踮起脚绕在他的脖子上。
他轻轻拥住她,她的脸就自然贴在他胸前,宽厚而奇妙。天地全变黑了,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心魂依著血脉排山倒海的震动。呀,那十六岁纯纯的爱情。
“喜欢,也一直都喜欢。”她在他的心口说。
圣诞灯饰缓缓地变化花样,更迷离璀璨,氤氲如一条彩虹河,也恰恰是他们眉眼里那条织梦的月河,永远承载著希望。
第六章
民国五十六年(西元一九六七年) 初夏
涵娟长到十九岁,还是第一次从头到脚在长镜前端详自己。她左走走右走走,窈窕曼妙的身材上穿著白色洋装,再罩件水红小背心。
“这镜子不错,什么角度都可以照到。”她最后评论说。
原来主角是镜子。余家刚由中段旧屋搬到附近一栋新盖的楼房,引起众人的羡慕。那时略有资产的人才能住阳台公寓,伍家还要熬几年呢。
曼玲甚至有自己的房间,而且是全家最大的,因为要放下一架钢琴。她已成为专科正式生,决心朝音乐方面发展了。
除了钢琴和长镜外,还有全新的大床衣柜和梳妆台,简直像电影里的场景。涵娟并不会不平,因为她内心的梦和渴望比这大多了,她也正往那个方向迈进。
“如果有一件旗袍就好了。”涵娟后退几步,坐在椅上摆个很娴静的姿势说。
镜里的人有一头微卷的秀发,刘海和垂鬓巧巧地顺著俏致的脸庞,流转的眉眼更为盈盈。
这是她大学放榜后没多久烫的,还记得承熙那似笑非笑的神情,她太了解他了,即使她顶个大鸟窝走到他面前,他依然会全盘接受。
回想在榜单上看到“伍涵娟”的那一刻,承熙忘形大叫,比任何人都兴奋,只差没把她抱起来。当时午阳艳艳,只不断刺痛她的眼睛,滋漫出悲哀。若不是家境所逼,承熙也会是榜中人,又何苦她独享荣耀,硬拗成一个不完美的梦呢?
不自觉的,涵娟渗入了愁绪,眸底光辨暗去。一旁的曼玲立刻说:
“对!对!就是这样子,跟你照片里的母亲太像了!”
那张涵娟母亲唯一的留影,容颜轮廓因岁月而愈发模糊,却又仿佛重现在涵娟身上。徐育慧若活著,必然会为这才貌双全的女儿而感到骄傲吧!
“百分之百是你妈的翻版,一点你爸的遗传都没有。”曼玲又说:“我妈还常在提,你那漂亮的妈妈怎么会嫁给你爸呢。”
“我爸忠厚老实呀。”涵娟辩说。她也曾经怀疑过。在成长过程中,对母亲由思念孺慕到进一步的好奇时,伍长吉才透露出一些讯息。
母亲是江南姑娘,孤身到台湾,没亲没戚的,就嫁给父亲生了女儿。难怪范老师老误以为她是外省人,也明白台中乡下人看她的不寻常眼光。
自知底蕴后,涵娟就常想像一个年轻女孩到异地,陷入孤伶伶的景况,结婚生子,再默默地死亡。那短暂的一生,是否背负著说不出的哀伤,那哀伤也折损了她的活路?
“他是个非常好的爸爸。”涵娟又重申一句。
曼玲没听出她声音中的迷惘,接著说:“嗯,再抱个娃娃,在竹篱笆前拍照,就完全是你妈妈了。不过,那娃娃可要找叶承熙帮忙喔,嘻!”
“乱说!”涵娟抓了一个枕头丢过去。
“真的,真的!我看了这么多年,就没有一对比你们更相配了。”曼玲说:“只要见你们出双入对,白瑞德和郝思嘉那没结果的憾恨,我也不再介意,终归有你们天长地久呀!”
“你愈说愈离谱。”涵娟站起来,“不和你扯了,我得赶去看叶承熙赛球了。”
她和正忙著的余妈妈告别,走出公寓;曼玲的哥哥,即刚由军校返家度假的余恩,迎面过来说:“穿那么漂亮要出门呀?我有摩托车,可以送你一程。”
冷不防的,曼玲的大嗓门由二楼阳台传下:
“哥,军法第一条,朋友妻不可欺,犯了可要论罪坐牢喔!”
“你懂个屁军法?”余恩吼上去:“我和承熙的交情还轮不到你来插嘴,而且我认识涵娟比他先,他敢说‘欺’?”
“你们别吵架,我不坐摩托车,谢谢余大哥了。”涵娟说完,脚也同时跨过马路,不等回应。自从她和承熙认定彼此后,就对男女关系非常小心,绝不招惹无谓的麻烦,常舞会赶场又自命风流的余恩,就是其中之一。
她快步走到塯公圳旁等公车。净爽的秋天,使人有种清明愉悦的舒畅感。再低头看她用家教钱买的白皮鞋,秀致优雅,更不由得绽出一朵微笑。
她对衣著一直有著特殊的品味,从小在脏兮兮的孩子群中,就执拗地要求干净整齐;她的衣服不多,但每一件都与众不同。这方面完全要感谢爸爸,他自己穿得邋遢随便,对女儿的教养,却都努力遵照亡妻的方式。
“你亲妈在时,都是到衡阳路委托行为你买进口的衣服,很贵呀。”伍长吉说:“我也这样啦,买不起时,至少也替你找差下多的样式,不能太粗糙难看,免得你天上亲妈伤心,更死不瞑目。”
然而身居贫民区,要维持条件以上的美洁并不容易,好在有个精于女红的余妈妈。一般来说,涵娟爱穿背心,布料不需多,更可以精心设计来遮住底下衣裙的寒伧及破旧。
以最少的生命资源来成就最大的美丽,是她学到最重要的人生技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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