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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廷旭回到饭店时本以为傅南南会到市区逛街购物的,可是饭店的柜台人员却告诉他说傅南南并没有出去。
他回到房间时,房间里静得一点声音也没有,他本以为是傅南南出去了但是饭店的人不知道。
就在他准备打电话向司机询问时,看向窗外的他却看见有个全身赤裸的女人正躺在泳池旁做日光浴。
从那道背影他知道那个女人是傅南南。
他脱下西装、扯下领带走出房间,在傅南南的身边蹲下来,这才发现傅南南已经睡着。
现在可是炎热的八月,傅南南就这样睡在太阳底下可是会被晒伤的。
“南南。”他轻声的呼唤她。
可是傅南南却半点反应也没有,仍沉浸在她的美梦之中。
“南南。”
楼廷旭伸出手来推推傅南南。
傅南南有醒过来,不过她张开眼睛看见她身边的人是楼廷旭后又闭上眼睛。
“南南,你醒一醒,你趴在这里睡觉是会晒伤的。”
楼廷旭又推了推傅南南。
可是傅南南的反应却是伸出双手来要楼廷旭抱她。
楼廷旭看了只有伸出手来抱起傅南南,把她抱往房间去,然后把她放在床上。
洁白的床上躺着一具身段姣好的娇躯,楼廷旭的下半身立刻产生反应,但他还是拉起被子来帮傅南南盖好。
虽然傅南南已经是他的妻子,但是他知道傅南南还没有准备好跟他有更进一步的关系,而他也不想勉强傅南南,所以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可能还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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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南南一觉醒来时已经接近黄昏。
她抱着床单坐在床上,神情有些迷惘,似乎在想着自己是怎么跑上床睡的。
楼廷旭站在房门口问:“南南,你醒了吗?”
傅南南半清醒的点点头。
“那你赶快梳洗一下,待会儿我带你去太平山看夜景顺便吃晚餐。”楼廷旭交代完后就转身离开。
傅南南爬下床,有点不清醒的走进浴室,在镜子里看到一个全裸的自己时差点尖叫出来。
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傅南南想起下午的时候她把泳衣脱掉然后躺在游泳池旁享受日光浴,接下来不知不觉就睡着。
可是她醒来时却是在床上,那么是楼廷旭抱她进来的喽?
想到这,傅南南的脸红了起来。
虽然楼廷旭已经是她的丈夫,但是想到她的全身被他看光光,她还是很不好意思。 ’
傅南南洗了一个冷水澡,离开浴室后脸蛋仍然红通通的。
傅南南准备好来到客厅时夜色已经笼罩天空,而楼廷旭则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新闻。
看傅南南出来后,楼廷旭站了起来关掉电视。
傅南南穿了一件白色的贴身短洋装,长长的黑发则披散在背后,全身上下洋溢着属于青春的气息。
她这身打扮让楼廷旭很满意,他从口袋里掏出珠宝盒拿出红宝石项链替她戴上。
透过玻璃的折射,傅南南看着脖子上的红宝石项链,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美丽的红宝石呢!
“好美喔,这一定很贵吧?”傅南南虽然不太懂得珠宝,但是她知道这么美丽、看起来毫无杂质的红宝石一定很不便宜。
“还好,才三十多万美金而已。”
他本来担心这条红宝石项链会不会太华丽,但傅南南戴起来的样子让他觉得很满意,就好像这条项链是特地为她定做的一样。
“三……三十多万美金!”
突然间,傅南南觉得脖子上的这条红宝石项链变得沉重无比,她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她还记得前阵子美金跟台币的汇率是一比三十六左右,那么三十多万美金不就等于一千多万台币!
虽然她家也称得上是有钱,但是她继母拥有最贵的一样首饰不过百来万而已,像这样名贵的首饰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想到这,她的脸色立刻从红转白,她连忙拿下脖子上的项链,把它递还给楼廷旭。
楼廷旭挑眉问:“怎么,你不喜欢?”
刚才她不是一副很喜欢的样子吗?
“这太贵重,要是被我弄丢就糟了。”平常她就有老是弄丢东西的习惯,手机更是不知道掉过几次又重买几次,要是她一个不小心把这条项链弄丢,那她岂不是要责怪自己一辈子吗?
原来是怕弄丢!
“这项链是挂在脖子上的,不会那么容易就弄丢。”说完后他又要帮傅南南把项链戴上。
傅南南连忙摇头说:“可是我经常弄丢东西,像手机、皮包我就不知道弄丢过几次。”以前被她弄丢的那些东西连这条项链的十分之一价钱都没有。
“那你喜不喜欢这条项链呢?”对楼廷旭来说弄丢东西只是小事,东西丢了再买就行。
“喜欢。”傅南南诚实的说:“可是就是因为喜欢,所以更怕会弄丢它。”这么美丽昂贵的首饰要是弄丢它,那不是太可惜吗?
“放心,我会帮你注意的。”项链又不像手机跟皮包,它是挂在脖子上的,不会那么轻易弄丢。
“真的吗?”楼廷旭的话让傅南南心动,毕竟那么美丽的红宝石项链有几个女人会不喜欢它呢?
楼廷旭帮傅南南戴上项链。“当然是真的。”
美丽的红宝石项链戴起来虽然不再像刚才一样感觉沉重,但是她这是一样很担心。
满意的看着傅南南的装扮,楼廷旭笑着问:“我的夫人你准备好了吗?”
傅南南点点头。
“那么我们出发吧!”挽起傅南南的手,楼廷旭就带着她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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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夜景、豪华的餐厅、精致的餐点,让傅南南觉得自己好像是来参加舞会的灰姑娘。
当然,她不是灰姑娘,最多只是个落难千金而已,不过灰姑娘好像也是个落难千金!
不过她比灰姑娘好,她有个对她视如己出的继母跟一个宠她的姐姐。
虽然香港已经回归中国,但是它仍富有些许英国风味,虽然这颗东方明珠不像三年前那般耀眼,可是仍有它迷人的地方。
它的夜景一样那么美丽、它的夜生活一样是那么灿烂。
“喜欢吗?”楼廷旭看着沉迷在夜景中的傅南南问。
傅南南点头说:“喜欢,香港的夜景还是那么美。”
楼廷旭喝了口酒说:“就是因为香港的夜景永远都是那么美,所以我每次来香港都会来这儿吃顿晚餐,顺便欣赏夜景。”
这也是他繁忙生活中的些许调剂。
“马来西亚的夜景也那么美吗?”她只知道马来西亚是个英语系的国家,其他的就不清楚。
“这我就不清楚。”每年他回马来西亚的时间都不超过一个月。
“你家不是在马来西亚吗?”人们最熟悉的地方往往都是自己的国家啊!
“我十五岁的时候就被送到美国读书,一直到大学毕业为止,那段时间我每年都只有在过年时才回家半个月而已。”
傅南南了解的说:“原来你是个小留学生。”
“没错。”
“那你的母亲没有陪你去吗?”有很多有钱人都会在国外陪伴小孩求学。
父亲在台湾努力赚钱,做母亲的则在国外陪孩子念书,等到十几二十年后孩子的学业完成了,夫妻俩的感情也差不多完蛋。
“当然没有。”他的母亲根本就无法适应美国的生活。
“那我还真是佩服你。”要是她的话,她根本就无法想像她一个人在国外念书的情形。
“这并没有什么。”虽然他的母亲没有陪在他身边,他并不感到寂寞,因为他认识了不少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