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她小心翼翼的应答。「谢谢奶奶这些年来的养育之恩。」
老夫人安慰的颔首。「这些年有你加入,元家热闹多了。」
她开朗、古灵精怪,有她在气氛总是很热络,为偌大的豪宅增添一丝人气。
童沁欢的神经越来越紧绷,如果可以,实在很想藉故离开。
「早上讨论的事,你还记得吧?」老夫人逐渐导入正题。
「当然记得。」她答得飞快。横竖都得面对现实,那不如速战速决来得痛快一些。
「我希望你能陪在阿谅身边。」老夫人道出她的要求。「除了照顾他,也该好好和他培养感情了。」
「嗄?!」她瞪大美眸,情不自禁的低呼出声。说照顾,她还能接受,但培养感情?她不能理解。「培养什么感情?」
「你和阿谅迟早要结婚,中间分开十年,当然要培养感情。」老夫人攫起眉,理所当然道。
童沁欢呆愣住,过度讶异的表情显得古怪。
结婚两字敲进脑袋,让她感到晕眩,也莫名忆起元炯谅出其不意的吻……粉颊霍地绯红发烫。
「最好的方法,就是像小时候那样,紧紧跟著他。」老夫人直接点明。「如此一来,不但方便照顾他,男女之间相处久了,自然会日久生情。」
她说得头头是道,童沁欢听得头昏脑胀。「奶奶……」
「从明天开始,你就跟著他。」老夫人丝毫不给任何转圜空间,语气坚定的命令道。「不管去到哪里都一样。」
她还想挽回颓势,但望著长者锐利的眼睛,想说的话只能全数吞回肚子里。
见她在发呆,老夫人板起脸训问:「听见没有?」
童沁欢陡然一惊,呐呐的点头。「听见了。」她开始为自己未来的日子默哀。
「很乖。」老夫人习惯性的称赞。「你下去吧。」
「那我先出去了。」她行礼告辞,却没有起身的迹象。
老夫人奇异的瞥她一眼。「还有事吗?」
她用力摇头,笑的很尴尬。「我……我的脚麻掉了。」不过,为了不想再听到其他可怕的指示,她还是忍著酸麻,一路龇牙咧嘴的跳回房间。
元炯谅,你这个色狼、自大狂,为什么不留在纽约别回来了!回国才几天,就把她的思绪搞得一团乱……
不但捉弄她,还……还无赖的吃她豆腐、占她便宜。结婚……嫁给他,真的是她的宿命吗?她哀怨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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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鲜少碰咖啡的童沁欢,一大早,就要了一杯不加糖只加奶精的咖啡,皱著脸,忍著一口气喝光。
「噁……」好难喝……她的五官揪成一团。
元炯谅斜眼睨她,摇摇头,冷声嗤笑。「何必一大早就自讨苦吃?」
他饱含嘲笑的语气,勾起她的新仇旧恨。但在奶奶面前,脾气又不能发作,只能忍气吞声,偷偷在心里骂他千百回。
上一回,不过没好气的回了他一句话,就被奶奶训斥好久,说什么丈夫是天,要学著顺从、不可顶撞云云。
即使她无法苟同老人家的守旧观念,但也仅能点头称是,不敢有所违逆。
元炯谅看到她的双颊因气愤而鼓起,像只生气的河豚,可爱的让人想捏一把,不禁忆起,他的指尖犹然记得触摸她肌肤时美好的触感。
感受到他的注视,童沁欢连忙垂下眼帘,回避他难以解读的目光。
睇著她害羞的娇态,元炯谅逗弄她的念头益发强烈。
乍见她,她的甜美气息就紧抓住他的目光,尤爱她那双盈盈星眸,总是散发著耀眼光芒,仿佛诱人采撷的宝石。
每每看她恍若小虾气得跳脚,他就觉得乐趣无穷。这十年来,她除了身材改变之外,个性还是跟小孩无异,一点长进都没有。
他可没忘记,当初她来到元家时,是如何反客为主,竭尽所能的恶作剧、欺负他。
而现在只不过是小小捉弄她一下,算是手下留情了。
他大剌剌的直视,让童沁欢全身发烫,无所适从。
元老夫人没忽略他们之间的暗潮汹涌,十分乐见他们能有所发展。「阿谅,听说你今天要南下一星期,是吧?」
她佯装不经意的问,老花眼镜後的眼睛,紧盯著斜对座的童沁欢,以眼神提醒她昨天交代过的事。
童沁欢接收到她的示意,微微点头表示收到了。
「是。」元炯谅淡淡应道,观察入微的他将她们眼神的交流尽收眼底,但并未点破。
「自己凡事小心。」老夫人不忘叮咛。
「我会的,奶奶放心。」他浅笑,一派优雅。
闪过视线,冷不防对上他深邃迷人的电眼,童沁欢心口陡然一缩,见鬼了,他没事一直盯著她看做什么?!她心神不宁的想著。
「时间差不多了。」元炯谅以眼神逼得她无处闪躲,才满意的鸣金收兵。「我该出发了。」
她闪烁游移、含羞带怯的目光,是他戏弄她时的额外战利品。
他起身走到老夫人身边,在她脸颊轻轻落下一记离别之吻。「奶奶保重。」
「你这孩子,老喜欢到处跑,就是不肯多拨点时间陪我。」老夫人细声埋怨。
他笑而不答,再次向奶奶告别。「我走了,您好好保重。」
他离开後,元老夫人冷著睑,催促犹坐著不动的童沁欢。「还坐著发呆?快追上去呀!」
童沁欢绽露一抹灿笑。「奶奶放心,我已经都安排好了。」
昨晚,她向司机陈叔打听好元炯谅的行程及住处,得知他第一站是嘉义市立棒球场,夜宿於元家位於嘉义的别墅。
元老夫人质疑的瞅著她,确认道:「真的?」
「嗯!」童沁欢毫不迟疑的点头。「我不敢欺骗奶奶。」
虽然她这么说,但老夫人仍半信半疑。「那……何时出发?」
「会比少爷早到达嘉义球场。」她自信满满道。「那我先去准备准备啰,奶奶请慢用。」
在先整理行李前,她得先去买个容量够大、好用的行李箱……
老夫人望著她纤细窈窕的身影,仿佛看到年轻时的自己,不禁勾起几十年前,和丈夫相处的点滴。
想当初,她也是以童养媳的身分进入元家,刚开始也跟丈夫处不好,但在渐渐的相处了解下,两人爱苗滋长,成为一对人人称羡的佳偶。
所以,她相信这两个外貌登对、个性互补的年轻人,终有一日会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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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著南部炙热的大太阳,童沁欢辗转来到嘉义市立棒球场,全身已虚软无力,觉得自己活像是蒸笼里的包子,有中暑的迹象。
「好热噢。」她躲在阴凉处,以手当扇猛搧风,企图驱赶蒸腾的热气。
即便热的全身冒汗、头晕目眩,她仍坚持不把身上的长袖外套脱下,头上毒辣无情的太阳,恐怕在三分钟内便让人变成小黑炭。她可不会因为贪一时的凉快,就让维持多年的白皙肌肤毁於一旦。
「怎么还没到?」看了眼手表,她嘟囔道。
陈叔明明说预计三点抵达,都已经过四十分钟了,还不见踪影。在等待的空档,童沁欢索性取出画稿,席地创作起来。
图画了一半,一辆黑得发亮的宾士轿车缓缓驶入停车场,她立即把东西塞进大背包里,压低帽沿,疾步朝车子而去。
甫下车,元炯谅英俊的脸上有掩不住的诧异。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产生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