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在此遇到邱瑷琳,她都忘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是个换女朋友速度很快的人。
“我送你回去。”发觉她的退缩,让他心生不悦,不由分说地拉著她的手走出Pub,避开不时投来的好奇眼光。
“我可以自己走。”一走出PUB,李敏华立刻想抽回手,但他非但不放开,反倒握得更紧。
他停下脚步,看著她问道:“为什么躲我?”
她闪避的态度让他觉得非常不舒服,他喜欢她在山里依赖他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像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我哪有。”她低著头,睁著眼说瞎话。
他抬起她的头,望著她仍菁低垂的眼帘说道:“有。你的眼睛躲著我。”他又不是瞎子,怎会看不出。
她迟疑了一下,呐呐地说:“你有女朋友了,我们这样会被误会。”
“你刚才也听到了,我跟邱瑷琳已经分手。”这不是真正理由。
“就算没有邱瑷琳,也马上会有其他人递补上任。”而她永远不会是坐上那个位置的人。
“你这是在吃醋?”
她摇摇头,幽幽地回道:“我说的是事实。”这的确是事实,以他的条件,多的是女人前仆后继地想接任这个“宝座”。
“你想当我的女朋友吗?”他有些认真,却故意装作不在乎地问道。
“不想。”像似被看穿心事,她脸红耳热地否认。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自知自己配不上他。
“真的不想?”她断然的回答让他失望。
“别寻我开心了!”她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足以吸引他的地方。
她的长相是不差,但不是特别漂亮,顶多算是秀丽之姿,身材也不够突出,他怎么会看上她?
一定是闹著她玩的。
“为什么不可能?我觉得你很好啊!”他说的是真心话。
若在以前,她绝非他会选择交往的类型,因为这种人对感情太过认真,一旦要求分手,绝对会寻死寻活,无法好聚好散。
但在跟她相处过后,她认真单纯的性情、温柔体贴的个性,深深吸引了他,她让他有家的感觉,令他想起死去的母亲。
“可是我长相普通,身材也不够好。”她不是一个在乎外表的人,可是跟他在一起令她相形见绌,不得不介意。
他愤慨地反驳道:“谁说你长相普通!他们的眼睛有问题吗?”她有她独特的美,是其他所谓的美女身上找不到的。
其实他的皮夹里放了一张她的相片,那是在山上看到日出那一天,他偷偷拍下的。
相片里的她巧笑倩兮,与大自然的美景融为一体,宛若林中仙子般夺人心魂。
当他不由自主地按下快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心底已经同时印下了她的身影。
李敏华被他激动的神情吓到,傻愣愣地瞪著他瞧,呐呐地反问:“你干么这么生气?”她这个当事人的反应都没有他激动。
“我……”“我”了老半天,却说不出心底话,只得以一句耍赖的话带过。“我喜欢生气,不行啊—”他怎么说得出他不能忍受任何诋毁她的话!
他近乎无赖的回答,再度让她当场傻眼。
这是叱咤S大的风云人物会说的话吗?
“干么?看我看傻啦!”他逗弄地摸摸她的俏鼻。“那么,我就天天让你看个够喽!”他并不是全然在说笑,是真有想和她共度一生的念头,而且这念头还挺让他动心的!
说实话,自从下山后,他经常想起她,想起她的一颦一笑,想起那几天的种种。
他从来没有遇过这种情况,唯一明白的是,他喜欢她,喜欢她的陪伴,只是他还不知将她如何定位?
是朋友?女朋友?还是……
因为他要的不是只有短暂的男女朋友关系,而是一种更长、更久的牵系,像是……夫妻一样。
只是不知她是怎么想的,是否也有这个意思?所以他故意试探她。
“你别开玩笑了,朋友怎么可能天天见面?”她怀疑地看著他.心想他一定是在说笑,虽然她希望他说的是真的。
“原来在你眼里,我们只算是‘朋友’啊!”他脸色一沉,说不出心里的感觉是失望还是受伤成分居多?
“是啊,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啊!”她想要做的当然不只是朋友,更希望能当他的终身伴侣。
但她不知道他的心意.也没有勇气说出心里的渴望,怕影响好不容易才建立的情谊被她破坏,只好打出‘朋友’这张安全牌!
而她的保留态度却让他产生误解,他误以为她只想当朋友,不想跟他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既然这是她的希望,那他们就当‘朋友’吧!
“没错,我们是朋友。不过,朋友还是可以一同出游吧!”
* * *
自那天起.陆风每天到宿舍接李敏华外出。
由于现在仍是寒假,他们俩可说是从早到晚,除了睡觉时间之外,整天都腻在一起。
才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俩的足迹几乎踏遍台北有名的观光景点!当然也拍了不少相片。
“你不是不再为人拍照,为什么还一直要我当模特儿?”她不解地问著前方正拿著相机猛拍她的人。
她的背景是阳明山上一栋欧式红瓦白墙的屋子,透过及腰的小围墙,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庭院里种满了缤纷的各色花朵,好不迷人。
“我只为我想拍的人照相。”简单明了的回答,说明他不是不再为人拍摄,而是视人而定。
而她是他唯一想拍的人!
又是一个他说了就算的答案!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发现他是一个很自我的大男人主义者,既任性又霸道。但不至于让人讨厌,反而平添几许霸气,增加了他的个人魅力。
“这栋房子还真漂亮呢!”李敏华赞叹地看著身后的屋子。
房子本身小巧可爱,庭园里又花团锦簇,美不胜收;再加上周遭环境清幽,恍如仙境。
“你喜欢吗?”他的眼里带有得意的光芒。
“这么美的地方,没人会不喜欢吧!你是怎么知道这里的?”这个地方十分偏僻,在阳明山区深处,不容易被发现。
他没有答覆,反而回问她:“想不想进去看看?”
“你认识屋主?!”难怪他知道这里。
陆风神秘地笑一笑,掏出钥匙打开小铁门,让李敏华先进入。
“真的好美喔!”她走进花园,亲身感受被花围绕的感觉。“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他还没回答她先前的问题。
“这是我们家以前住的地方,但在我国中时母亲去世之后,全家就搬到山下。”提到母亲,他的眼神仍流露出几分哀恸。
他带著她大概绕了一下屋里屋外,由于多年没住人,屋里满是灰尘,庭园中也是杂草丛生。
看见这里长久以来乏人照料,她二话不说卷起袖管,蹲在地上开始动手除草。
这里虽然杂草丛生,但仍看得出这片花园以前受到良好的照顾,只要稍加整理,必定可以更美。
他诧异于她动手整理庭园的行为,鲜少有人会这么做,尤其是年轻女孩,更不会愿意搞得满手都是泥土。
但是她做了,而且还乐在其中。
她真是让他惊喜连连!
“麻烦你找个袋子将这些装一装。”她指著身旁已积成一堆的草堆。
沦为清洁工的陆风无力又认命地去找来一个大塑胶袋,加入李敏华的行列。
两人同心协力花了近两个小时,总算让花园恢复原貌。
收拾告一段落后,她满意地坐在院里原本就摆放著的木椅上,静静地欣赏著清理完毕后的成果,这座花园果然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