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钱珊珊几乎是用眼光在分尸着常欢,居然敢和她抢振寰身边的位置?!社交圈子本来就不太大,当她从好友口中得知常欢居然陪着振寰出席拍卖会的消息时,她立刻打翻了醋坛子,振寰居然舍弃她这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而找了个营养不良的丫头,这叫她面子往哪儿摆?而她今天就是来“兴师问罪”的。
“关先生,你的惊喜又来找你了。”常欢打开了振寰办公室的门,略带无奈的说。
“振寰!”钱珊珊喊得令人鸡皮疙瘩全起立了。
这边的状况尚未解除,电梯门里又走出来一位意外的访客。
“赵璜?”常欢认得他,脱口而出的喊着。
这个名字却吸引了振寰所有的注意力,顾不得身边正在撒娇的珊珊,他往常欢的身边走去,想瞧瞧赵璜来搞什么鬼?
“能被你这样的美女记住名字真是我的荣幸。”赵璜笑着从背后捧出一大束鲜艳的紫玫瑰。“送你!”
“好美喔!”常欢衷心赞美道。
当然美呀!为了这束紫玫瑰,他可是花了一番工夫才找到的。红玫瑰太普遍,黄玫瑰没有新意,这紫玫瑰可是经过特别改良才培育而成的。不过他不是那巧具慧心的花匠,他只是花了大笔银子买回来而已。
钱珊珊瞪大了眼睛,她怎么也不能相信,今天才在报纸上看见了赵璜的照片,还有那些对他是个英年才俊、前途无限的诸多褒奖报道,这样一个身价非凡的男子居然也跑来这儿对常欢献殷慰,却对她连正眼也没瞧上一眼!这世界是不是反了?还是男人的胃口都改了,流行对发育不良的小妹妹有兴趣了?!
“赵公子不是专程来送花的吧?”振寰跨前一步挡在常欢面前问着。
“当然不是。”赵璜也不是初次恋爱,对于如何赢得女人欢心,他的经验不见得比振寰差。“我是专程来请你的秘书吃午饭,顺便来收钱的。”
“现在是中午休息时间,我不是他的秘书,叫我常欢就行了。”常欢主动说着,赵璜并不惹人厌。
振寰气得牙痒痒,早知道会有这段插曲,他应该一早就把常欢带出去,让赵璜扑个空。但他也不是好打发的,想和常欢单独相处可得先经过他这一关才行。
“既是要请吃饭,不介意多两个陪客吧!我想赵公子应该不至于小气到不愿意多付两个人的餐钱吧!”振寰笑里藏刀的对赵璜说。
“人家几百万都喊得出口,怎么可能会小器?你别太瞧不起人了。”常欢才没注意到两个男人的心思,心直口快的说着。
这下子让赵璜更是不好拒绝了,这一回合,他输给关振寰了。
“我当然不介意,不过要吃什么可得听常欢的。”赵璜要让常欢知道他尊重她的意见。
“我选吗?我正要到楼下吃阳春面,不如一起去吧!”
三个人同时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就像是看着外星人一样,吃阳春面?!穿着高级西装与套装去蹲路边摊吃阳春面!对振寰和赵璜而言,“阳春面”这三个字大概只是个常看见、常听见的名词,在两人优渥的生活里是不具任何实质意义的。
“呃……常欢,我们可以吃别的吗?”赵璜面有难色的问。
“有人请客还吃阳春面?真是乡下土包子。”钱珊珊从鼻孔里冷哼着说。
“喂,不付钱的人还是别出声好吗?”常欢毫不客气的顶了回去,说:“如果你有意见,那你请客,我们就听你的。”
钱珊珊悻悻然的瞪了常欢一眼却不再出声,没必要为了逞一时之快和自己的钱过不去,更何况还要请常欢吃饭,那是她最不愿意的事。
“我们去吃日本料理好吗?”赵璜提了意见,他对路边摊实在兴趣缺缺。
日本料理?那不是很贵?!常欢想着,一顿吃下来也许抵得过她两个月的伙食费,即使不花自己的钱还是不应该这么浪费。
“那我还是去吃我的阳春面好了,你的心意我谢了。”常欢拿起自己的钱包就要走。
“等等,”赵璜拦住了她,沮丧着表情说:“我陪你去。”
“我也去,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振寰同样牵强的说着。
疯了!这两个男人肯定疯的无可救药了。钱珊珊瞪大了眼、张大了嘴不能置信的看着两个一脸苦瓜样却都愿意陪常欢去屈就路边摊的美男子。这常欢肯定是狐狸精转世,才将两个优秀的男人迷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珊珊,你呢?”礼貌上,振寰还是必须问她一问,毕竟她是他的客人。
“你们愿意陪她在大热天里挥汗吃面发神经,我可不愿,别算我的分。”钱珊珊没好气的回答着。
“赵璜,你省了25元。”常欢笑说,率先走进了电梯。
振寰和赵璜则像左右护法一样的立刻跟了上去,连和珊珊说再见的礼仪都忘了。钱珊珊恨的牙痒痒,她决定要探听一下常欢的来历,看看她究竟有何三头六臂,竟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取代她在振寰身边的位置。她非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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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路边摊的生意竟会这样好!
夹在人群中的振寰和赵璜略微尴尬的看看彼此一身不搭调的穿着,谁能料想得到堂堂两大企业家竟然会吃边摊?而这看来一点儿也不起眼的小摊子居然还挤进了那么多人,一位难求。
“你来啦,我帮你留了位子,这儿坐。”老板热络的和常欢打着招呼。
“你的面子这么大?”赵璜好奇的问。
“我几乎天天来报到,是最忠实的熟客了。”看常欢利落的拿着餐具,果然对一切都很熟悉。
天天吃这些?!振寰忍不住皱起了眉,他给的薪水并不少,饮食用不着这样简单吧!
点了三碗阳春面,又切了一些卤菜,常欢高高兴兴的在座位上等着,振寰和赵璜的额头上却已经开始冒出小汗珠了,他们脱掉了西装外套放在腿上,一会儿之后又不约而同的卷起衬衫的袖子,等到面送上来时,两个人的领带也已经拿下放在口袋里了。
“吃吧!”常欢夹了一筷子,表情净是满足,对于食物,她只求温饱并不求精致。
看着眼前漂浮着一层油光的汤面,振寰和赵璜实在想象不出这面的美味在哪里?两个人举起筷子捞了捞,碗里只有一些白面条和少得可怜的青菜,不论是内容或分量与营养一点儿也沾不上边,怪不得常欢会这样纤瘦了。
“你们怎么不吃?”常欢停下筷子问。
“啊?”振寰和赵璜两人看来看去,圩像都希望对方当烈士,先尝尝滋味。
“就知道你们根本不是真心想来吃路边摊的,现在这样不是很浪费食物吗?”常欢不满的噘着嘴,公子哥儿就是公子哥儿,娇贵得要死,不知民间疾苦。
“我没说不吃。”振寰首先发难的说,塞了好大一口面放进嘴巴里。
“我这就吃。”赵璜也不甘示弱的吞了一大口。
还真是没啥滋味!两人心里有着同样的想法。
常欢重新展了笑颜,专心低头吃面了。
振寰正想着如何塞进第二口时,口袋里的手机铃声解救了他。
“振寰,常欢有没有和你在一起?我有急事找她。”是光磊,声音听来真的很急迫。
什么时候起他居然身兼传声简了?振寰老大不高兴的将手机递给常欢,说:“光磊有急事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