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在乎?”振寰没有发觉到自己问这句话的语气竟是有些儿恼怒的。
“有必要在乎吗?一个给予我优渥薪水的花心老板,我能对老板的行为处事有意见吗?即使有着后宫佳丽无数,那也不是我能过问的。”
她明明有话却不愿说,而他偏偏在意她的感觉。人有的时候真是犯贱,放着好听的话不听却偏偏要捡刺耳的,然后再让自己气的七窍生烟。
“说说看,我保证不动你的薪水。”振寰双手抱胸的说。
“君子一言?”常欢挑着眉问。
“驷马难迫。”振寰很肯定的接了下一句。
常欢得到了保证,便大胆的说:“这笔记本里有着许多女性的名字,俨然就像一本花册,我想你不会承认其中的任何一位是你的女友吧!”
振寰点点头,说:“她们只是陪我出席各种应酬宴会的女伴罢了。”
“有什么不同?在你的字典里,女友和女伴是不一样的名词吗?”
“当然不一样。”振寰回答得理所当然。“女伴可以视各种场合需要而更换,但女友不行。”
“好笑。”常欢完全不表赞同的说:“交际应酬若为的是公事,大可选择公司女同事作为女伴还可兼作助手,选择非同事的心态就很可议了,带着不同的美女出席社交场合,多半为的是面子吧!”
“即使如此,我和她们不谈感情,又怎能称为花心?”明知道不该生气,但他还是忍不住提高了音调。
“也许你觉得那些女人并不能算是你的女友,但你又怎能确定她们对你不是认真的?”常欢依旧不以论然。“如果女友和女伴对你而言是不相等的,那么我问你,当人年老之后,陪伴在身边的枕边人,通常是怎么称呼的?”
“老伴。”当振寰回答以后便明白了常欢问话的目的了,就如同常欢现在正用着充满智慧的眼看着他一样。
“如果你觉得谁爱上了你是她自己活该倒霉,那我就无话可说了。”常欢的表情依旧是平静无波,看不出任何情绪。
振寰和她的眼神对峙,一会儿之后开口问:“你会介意在一个花心老板底下做事吗?”
“只要他不犯我,我不会介意,更何况还有个诱人的高薪。”常欢坚定的看着地,好像在谈判,想用言语挑逗她,门儿都没有。
她居然把他感情的试探视为“冒犯”?!这个女人,眼中除了金钱,什么也没有!看来他是想错了她,还以为她有多么的与众不同,他终于清楚的知道,她的不同只是源自于她的铜臭。
“这你倒不必担心,我的口味还不至于看上像你这样营养不良的女人。”振寰气极了,为着她的拒绝。
“那就好。”常欢依旧冷静的回答。
在她的生命中最不需要的就是爱情了,因为那只会占据她赚钱的时间,况且她也不打算把自己珍贵的感情交给一个将女人视为随时可替换的男人身上。
振寰怒气冲冲的走回自己的办公室,用力的摔上无辜的门,以示心中不浅的忿怒。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对他那样不在乎!从来没有!除了外面那个可恶的女人,那个金钱至上的常欢!
从那扇门被摔上的程度来看,常欢知道他生气了。气死最好!常欢在心中同样没好气的想着,他以为他是谁?风流多金的公子哥?每个女人都该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吗?哼!这样的男人就是欠缺教训。
先撇开这自大的男人不说,她和那眼中傲慢无人的钱珊珊也有笔账要算,拿起电话打给花店,说着:“我刚才定了一束香水百合,收花人是钱珊珊,想麻烦你改成……”
挂下电话后,常欢在心底窃笑,想象着当钱珊珊收到那束花时的表情,哈!真是大快人心,谁叫她有眼无珠的惹了她?原本当她是关振寰的女友,大方的定了一束贵死人的香水百合,现在换掉也是她自找的,谁要她那般盛气凌人,常欢最看不惯那种仗势欺人的嘴脸了。
这举动使得她心情大好,刚才和关振寰之间的擦枪走火随即被她抛向脑后了。
★ ★ ★
“非分之想”是一间酒吧的名字,也正是常欢晚间打工的地方。因为脚伤,常欢已经休息了几天,当她觉得已经可以拿掉碍事的纱布之后便立刻回来报到了。
“桂姐。”常欢轻巧的走到吧台边,对着里面正忙碌的人喊道。
“你已经没事了吗?怎么不多休息几天!”桂姐是这家店的王牌调酒师,和常欢建立起另一种姐妹般的情谊。
“怕薪水被扣光嘛,人为财死,真是一点儿也没错。”常欢声声无奈。
“你呀,天生劳碌命为的也不是自己,劝你多休息你也听不进去,真是拿你没办法。”相同的活,桂姐不知已经说了多少次,但次次无用。
“那我换一个理由。”常欢偏过头,用着超卡哇伊的表情说:“我想你嘛!”
桂姐将调好的酒放在托盘上,捏了一下常欢的员头,说:“你这张小嘴呀,骗死人不偿命。”
常欢还来不及再说些甜言蜜语,身旁突然出现一个庞大的黑影,欺近她说:“小可爱,你终于来了。没有人愿意告诉我,你去了哪里,我可想死你了。”说完一只肥油油的手就预备伸向常欢的腰。
是那个好色的死胖子!常欢在心底暗骂着。
“非分之想”这个名字取得还真是贴切,明明是间纯饮酒消遣的酒D巴,就偏偏有些人带着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目的前来,几杯黄酒下肚以后就对着店里漂亮的女服务生毛手毛脚,常欢就不知遇过几回相同的例子了。
其他女同事们,即使怨声载道也不便和客人面对面冲突,倒是养成了闪躲的好功夫。就像常欢,她一个转身就从胖子身边钻过,嘴里却是客气的笑着说:“王伯伯,你太夸张了。”
胖子听见常欢这样称呼他,心情真是大为受挫,他也只不过三十出头,只是因为应酬与遗传的关系,使得身材圆了点儿、肚子凸了点儿,头顶也秃了点儿,只是这样而已,用不着以长辈来称呼吧!
“我差你没几岁,用不着这样叫我吧!”胖子垮着一张脸说。
“这是尊称。”常欢的耐心已经快要用完了。
“叫我王大哥,我会常来捧你的场。”胖子拿出钞票在她眼前晃着说。
常欢皱起了眉头,这死胖子究竟把这儿当成什么地方?又把她当成什么人?虽然钱的确是她的最爱,但自身名节可不能不顾。
吧台内的桂姐看出了常欢蓄势待发的怒气,连忙将装了水酒的托盘往常欢的手上一放,推了推她的肩膀,说:“把这酒送去第六桌,客人在等了。”
常欢应了一声,拿着托盘便走了,剩下胖子拿着钞票愣在当场。
“王先生,我想你八成是跑错地方了,我们这儿是酒吧,不是酒店,想找乐子请到别处去吧!”桂姐难得也拉下了脸。
王胖子悻悻然的收好钞票,回瞪了她一眼,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没一会儿,常欢再度回到吧台前,问着桂姐:“你把那死胖子教训一顿啦?瞧他的脸臭的百里之外都闻得到。”
桂姐笑着摇头,无奈的说:“我只是提醒他,我们这儿除了喝酒没别的乐子。”
得罪了客人,她们的下场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
“真是讨厌。”常欢十分厌恶的说:“借酒装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