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小看她的姿色,可是眼前出现的女子却仍使欧阳舜华失神。
深色的贴身旗袍正好突显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加上优雅的发臀,和无意间垂下的几绺细发,将她衬托得十分成熟高雅。原本不很高的娇小个子穿上高跟鞋,身段一下子修长许多,显得更加高贵雍容。
这样正式的装扮,让她整个人看起来艳丽异常。
“这样好看吗?”
她红着脸有些不确定地问。
刚才在房间她已经照过镜子了,总觉得看起来有些不像自己。欧阳舜华没有回答,因为他一时也还不能接受这么优美高贵的尤物。
他一直以为她只是一个发育末足的黄毛丫头,只有那张脸蛋比较可以看而已,没想到稍微装扮一下,就艳冠群芳,真是出乎他意料。
“哪里怪怪的吗?是不是鞋跟太高了?还是头发梳得不好?”见他一直盯着她看,她更加对自己的装扮不放心。
发髻是她妈妈从小就教她梳的,她母亲是个优雅传统的妇女,总认为女子还是要梳着各式各样的发髻,才会显得有气质;虽然妈妈的话她不一定信,不过今天这种场合除了梳发髻,她也弄不出其他的花样了。
至于鞋子,那更没得选择,她比较可以上得了台面的鞋子,就只有那几双高跟鞋。
“都很好,我们走吧。”他没有多费言词,转身就走。
柳慕陶连忙跟上去。
第四章
“我们要去哪里?”
坐在发动的车子里,她才问起今天的行程。
“阳明山。”
“你朋友住在阳明山啊?”
“不,是有钱的老头。”
“有钱的老头?谁呢?”她听的一头雾水。
“我老爸啊,昨天你不是这么说?”
她这才恍然大悟,不禁又笑又愧。
“我都已经答应你无理的要求,当你的冒牌女友了,麻烦你忘了那件事情好不好?”
“记忆深刻。”他说。
“那要怎样才会忘?”
“看你的表现。”
“好吧。”
她泄气地靠回椅背上,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夜景。
过了一会儿,她才想起刚才的话题——
“你是说要去你家吗?”
“算吧。”他轻描淡写的说。
“当然算,你爸爸家还不是你的家,你爸爸今天有宴会吗?”
“今天是他六十大寿。”
“挖咧!你还跟我说是你朋友的宴会!”
她吓得自椅背上弹起。
“那么说是不希望你太紧张。”
“可是我现在已经开始紧张了!”
听说欧阳舜华的父亲是创办他们学校的财团董事长——欧阳勖成,她大略知道一些关于这位董事长的事。欧阳财团财力非常雄厚,资产总额高达数千亿元,旗下拥有众多的中小型企业,还有几个主要的电子科技开发公司,在台湾商业界的影响力不可小戏。
对她一个出身普通家庭的人来说,欧阳勖成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一样,她作梦也没想到会跟那样的人有所接触。
“那也来不及了,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为什么你参加令尊的生日宴会,我也要跟着去?”出席那样的场合,她就像误闯皇宫的小老百姓一样嘛!
“我要让我爸见见我的‘新女朋友’。”
“可是,这样你不是连你爸也骗吗?”她毕竟只是他的冒牌女友,没必要闹到见男方家长吧!
“骗他又如何?这就是我的目的。”
“为什么?”
“因为,我的婚事不要由他安排。”他语调淡漠。
大哥在爸爸的安排下听命结婚之后,他知道爸爸开始把矛头转向他。不过,他不可能如那老头所愿,他不会像大哥那么认命!
家族的利益或许很重要,不过那与他无关;他要娶的,绝对只有他真心所爱的对象。
他之前的女友受到那老头软硬兼施的威胁,收下一千万的遣散费,就再也不敢跟他联络;他明白老头干涉他婚姻的企图相当强烈,但他没有这么容易任人摆布。
这回特地带了个冒牌女友去见他,目的就是为了要跟那老头示威!
“他逼你跟有钱人家的女儿结婚吗?”她知道商业世家之间为了互谋其利,有时候会有利益联姻的情形。
“差不多了。”
爸爸属意的对象他也认识,是目前仍在维也纳进修的年轻声乐家——岳绫。
他们家和岳家是世交,所以他和岳绞从小就相识。他也认为岳绫是不差的女孩子,容貌出众而有才华,可惜他不喜欢她。
爸爸美其名,是为了照顾因双亲飞机失事身亡而孤苦伶仃的岳绫,才会希望由他采娶她;事实上,爸爸在打什么主意,他心知肚明。
岳绫父亲活着的时候也是一位大企业家,财力和欧阳财团不相上下,加上他们夫妇曾投保巨额保险,因此死后留下天文数字的遗产由独生女岳绫继承。他爸爸要他娶岳绫,也只不过在妄想那些钱财。
爸爸无餍的野心,没必要牺牲他的婚姻自由来换取;他只能说,那贪心的老头打错算盘了!
“那你爸爸看到我会不会很生气?”她有些担心地问。
“生什么气?”
“他要你娶有钱人,可是我又不是有钱人,他大概不会高兴看到我吧。”她很有自知之明。
她爸爸是一位老教授,在学术界虽然颇有地位,可是他们柳家是“诗书传家、忠厚继世”的传统书香小家庭,要钱没钱、要势没势,像欧阳舜华的爸爸那种商业大者大概不会看得起他们吧。
“我有说过要娶你吗?担心这些。”他故意调侃她,转移注意力。
听完他这句抢白,柳幕陶立刻脸颊发红,尴尬不已。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她连忙辩白。
“你叫什么名字?”他打断她的话。
“什么?”她愣了愣。
“名字。”
“问我的名字做什么?”
“待会在宴会上你就是我的女朋友,难道我可以不知道自己女友的名字?”他真怀疑她的脑袋装什么。
“喔,说得对。我叫柳慕陶,仰慕的慕,陶渊明的陶。含义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不用怀疑,这么古色古香的名字,就是她那身为中文系资深老教授的学者爸爸替她取的。
“柳……慕陶!?”欧阳舜华放在方向盘上的手蓦然僵了一下。
“你觉得很奇怪吗?这是我爸爸替我取的,因为他很仰慕陶渊明的为人,希望我长大也能像陶渊明一样淡泊名利,所以才替我取这个名字。”她解释道。
慕陶——他从来不曾忘记过这个名字。
名字的主人长得如何,或许他早己淡忘,然而那条绣着“慕陶”二字的手帕,至今还保留在他的抽屉里。
这个名字,曾随着年少轻装行简的他远渡重洋,在异国只身求学的十数年里,陪伴着他,带给他破除万难的勇气。
国小五年级的时候,他因为卷人那场打架的事件,他父亲认为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台湾就读,所以立刻办妥手续将他送到英国念书。
那时他只有十岁。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国度,他并不害怕,只是偶尔难免沮丧。当打击和挫折让他感到灰心落寞的时候,望着手帕,他就会想起那个比他娇小许多,却能够奋力一举,将欺侮他的人过肩摔的身影。
长大后回到台湾,他没有特地去寻找那名叫慕陶的女孩,因为他知道,事隔十数年,纵使他再见到那名女孩,许多的感觉也都已经变了,也许那名女孩已经不再如当初那样吸引他。
与其让残酷的事实击碎他幼时的精神支柱,倒不如让那份完美的感觉就一直沉睡在他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