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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页

 

  「……好了。」

  「好什么好?他一点都不了解还敢乱讲,你一直等到经济稳定的时候才肯成家,我又不是白痴笨蛋,我知道你为我们之间的事情想很多,很辛苦地默默耕耘着,这间餐厅和店面好不容易买下来,他有什么资格说的一文不值?」

  「……妳在哭什么?」

  「我哪有哭!」

  虽然漂亮阿姨赖皮不肯承认,不过她明明就是在巨人叔叔的胸怀里红着眼睛撒娇,还拉着他卷起来的衣袖不停啜泣。虽然是个大人,却又像个和自己同年纪的小女孩一样任性。

  他小学四年级耶……

  「……大家都在看了。」

  巨人叔叔低声说,漂亮阿姨停住,吸了吸鼻子,五秒钟之后抬起头,花花的脸不见了,一切都神奇地恢复正常。

  小佑瞠目结舌,实在没瞧过这么厉害的特技。巨人叔叔虽然面无表情,却还是安抚着漂亮阿姨,用一种好象保护公主的感觉。不小心和他眼神相会,心脏猛猛跳了好大一下,小佑慌忙别开视线。

  糟糕!暗暗叫一声,但是却不知道糟糕在哪里,只是感觉自己脸颊好热。

  没有多久,妈妈来接走他。

  好象有种叫作依依不舍的情绪盘旋着,他回头看向没有表情的巨人叔叔,还有那个生气起来就会变得凶巴巴的漂亮阿姨,突然觉得好羡慕。

  「一定很幸福吧。」

  小佑喃喃自语。半夜躺在床上,又想到明天讨厌的数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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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下的漂亮阿姨看到我穿著制服裙子,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

  「原来妳是女孩子!」

  像这样子非常意外地说,好象我是从异世界跑来侵略地球的外星人。

  老实讲我有点伤心,虽然胸部还没变成木瓜的形状,但是我也打算开始留长头发了。

  倒是巨人叔叔,什么反应都没有,我想他早就看出我是女生吧。我是用猜的,不过其实有百分之九十九能够确定。

  也许他连我们家没有「把拔」的事情都知道了。

  现在,只有半天课的那天,我放学都会坐在餐厅里写功课,等妈妈回来。不是白吃而已,我有用三十元买阳春面或卤肉饭带去,叔叔会另外请我喝奶茶或果汁,妈妈又说不可以占人家便宜,不过叔叔要请我也没办法啊!只要别说出来就好了吧,就当成我跟叔叔的小秘密。

  妈妈只要一喝醉,就会说自己没有看男人的眼光,我想我应该没有遗传到没眼光的缺点。

  今天,漂亮阿姨终于发现我的目的,她坐在我面前,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虽然妳是小孩子;第二句是,但还是不能让给妳。

  她虽然很有礼貌地在微笑,但是眼神好认真,认真到好象要找我决斗的地步。

  女生都容易有这种直觉吗?我好想问妈妈,不过妈妈一定会用铁沙掌揍我的屁股。

  被揭穿就算了,至少她没有笑我。

  哪像我们班男生,到现在还在欺负女生,扯人家头发最无聊了。

  我忽然想到电影里面那个很假的大金刚,牠会抓走女主角,应该是因为很喜欢她才会这么做吧。电影的结局是什么?大金刚死掉了吗?我因为想睡觉所以没有仔细地看。明白大金刚会那么做的原因之后,我心里有点酸酸的。

  隔壁的欧巴桑在倒垃圾的时候又在聊叔叔和阿姨感情不好了。一定是叔叔习惯没有表情,阿姨又很爱假仙的关系。

  到底怎么样才叫感情好呢?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如果有一天叔叔抓走阿姨爬上大楼,阿姨绝对会变脸把救援的直升机全都打烂,然后不准大家去吵他们,就这样幸福地和叔叔生活着吧。

  对了,楼下餐厅的名字叫作「芯之园」,当我打听到叔叔和阿姨的姓名后,就觉得这个名字真是很俗。

  后记

  大哥说:「我已经看腻妳的小说。」

  其实大哥也算是我的忠实读者,我的每本书他都会带回家,慢慢阅读之后,有时候还会给我几句感想。

  他这么跟我说的时候,我心里跳了一下。虽然我笑着反驳我自己当然没有办法像他看惯的书籍那样厉害,但是我想,这些都不能拿来当作我自己被看腻的借口,大概是我的努力不够吧。

  我很感谢他会跟我这么说,因为他可以看到我看不到的盲点。又有别于朋友的友善感想。

  我也不知道怎么才不会被看腻,只能努力认真对待自己的故事,我想还是只有尽力吧。

  我讨厌写俊男美女。

  在第十本的时候被读者来信问过了,那是有各种理由的。

  我自己偏好普通人士的设定,路上绝大部份都是平凡却幸福的情侣,我讨厌以貌取人,外在条件并不代表一切,只喜欢长相或只因为长相而喜欢就代表很肤浅。

  其实我是个偏激的人。

  我喜欢默默地写稿,默默地交稿,默默地等待挂号信,默默地期待稿子成为书本。

  这个时期,我几乎不看小说,偶尔跟朋友出去吃个饭,笑闹一番,他们的言谈很少涉及我的写作,可能他们知道当面提及我会很害羞,我也很庆幸他们的领域都不在这里,因为他们不会给我压力,也不谈论,只帮忙我纡解。

  回到家之后,我换上另外一颗脑袋,自己关在小小的房间里,打开计算机就只有稿子。

  有时候朋友打电话来,我发现我的语言能力好象退化了,有些词不达意,还会突然忘记简单的形容词。

  写稿的时候,我几近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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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厌和喜欢也许只是一线之隔。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这么想着。

  会这样写,也是因为自己的感受特别深刻。

  话说从前从前从前有个笨蛋少女,很梦幻地在心里列出了男友的条件。长相最好普通,避免招蜂引蝶;他一定要温柔深情,又要老实体贴,还必须对自己很好很好。但是当喜欢上的时候,她却发现,对方根本与她要求完全相反,而且还是她最讨厌的那一种类型。

  她真的很讨厌他,讨厌到不行。

  但是,却又喜欢上他。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她想破自己愚笨的脑袋。

  虽然是讨厌,但是喜欢上了也没办法啊!她在心里大叫。

  至少他是个专情的人,这一点对她来说最重要。她三言两语安慰自己。

  挣扎在喜欢与讨厌的分界线,那是一种很有趣的状态。不会只有那个笨蛋少女才这样认为吧?

  长大以后的她,想法又不一样了。她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有条件和限制的,当喜欢上了,那就是喜欢……

  六月底的时候,才刚苟延残喘地写完《衣衣不舍》,项姐就告诉我,还有个圣诞套书。

  懒散到了极点的我,应该是没有可能一连接下这种重责大任。

  但我答应了。原因有两个,一、两位主角的故事已经在我脑海里存在,原本就是要写,刚好符合;二、距离交稿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这是两个很重要的原因。对我而言。

  七月一整个月,我按照既定计画休息,但是脑子里却不停铺陈架构,厚厚的小笔记本被写掉三分之一本。

  八月开始,我打开一个新档案,慢慢地开始写。

  这一次,我不知道另外三个同伴是谁。不过还是说一句:我会尽量努力不要变成累赘……

  老实说我的抗压性很低,很低很低,个性也很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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