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惹「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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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离别,

  日出,

  日落。

  这是今年暑假的第三个星期,时间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依然是循着正常的轨道运转着。

  靠窗角落的位置上坐着一位长发披肩的少女,二十岁左右年纪,虽是静静地坐在那儿撑住下巴望着窗外发呆,但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股飞扬的青春气息。

  金黄色的夕阳从窗子斜斜落入一格格陈旧的药品架上,将十来坪大的实验室蒸腾出一股混含着化学药品与木材的陈腐味道。

  这种熟悉且带有几分亲切的味道,对她而言代表了更深一层的意义,那是她懵懵懂懂的初恋滋味……她在这里与他相遇,进而共度每个晨昏。

  然而令人遗憾的,她和大部分女孩子一样,所谓的「初恋」即将以「单恋」告结。因为她所爱恋的对象,在今天就即将离去,同时也告别了她历时两百七十五天的单恋日子。

  他,许明崇,研究所三年级的应届毕业生。人长得英俊挺拔、风流倜傥也就算了,偏偏还有一排足以拍牙膏广告的编贝皓齿,还很不吝惜地常露出来让大家瞧瞧,不知迷倒了多少女孩子。

  从第一眼见到他,她就恋上这个阳光般的学长。

  他的研究所同学大部分在前一年就毕业了,他却比人家晚一年,原因很复杂,他自己也说不清;但众多的原因当中就是少了他「比别人笨」这一条。

  他的确不笨,而且聪明得很。从念书以来就不晓得第一名以不是什么滋味,要拿奖学金缴学费都绰绰有余,还可当零用钱花:但,差就差在他的毕业论文没写出来。那一阵子据说他得了厌食症,整个人整整瘦了将近十公斤。

  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原因。

  她,莫芷颉,自认绝不是那种长得「很抱歉」、「很爱国」,或是常常被称赞「很可爱」的那类型女生:她可是货真价实「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标准校园美少女,每天在她宿舍门口,排队等着邀约她的男孩子不计其数。

  纵然有如此傲人的身价,她还是单恋着长她七岁的明崇学长。因为,排着等待他青睐的女孩子,她的编号早已远远落后好大一截。

  她认为,与其明目张胆地表达对他的爱慕,让他又多了个备胎;不如让自己悄悄把这份爱放在心头来得踏实。所以,那位万人迷的明崇学长,一直不知道她对他的恋慕之心。

  一向乐观开朗的她已经下定决心,过了今天她就要停止对他的所有爱恋。两百七十五天够长了,她无法再负荷往后见不到他的日子里,她要如-何度过每个漫漫长夜……所以,她宁可选择遗忘。

  遗忘,然后找个人认真地谈一场恋爱。

  然而,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她同时也决定,给他一点临别赠言;让他晓得曾经他的牛仔裤底下,还有她这么一号拜倒他的人物。

  所以,她一早就塞了一封信在他的抽屉里,等待他随时发现。或许他会嗤之以鼻,但没关系;对于一份她想划上句点的恋情,她早已不期待会开花结果了。

  其实她也没写什么啦,不过是抄了一首她最喜爱的现代女诗人席慕蓉的新诗「昙花的秘密」给他瞧瞧而已;至于他懂不懂她的心意,就得看他的慧根了。

  总是

  要在凋谢后的清晨

  你才会走过

  才会发现 昨夜

  就在你的窗外

  我曾经是

  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

  一朵

  我爱 也只有我

  才知道

  你错过的昨夜

  曾有过 怎样皎洁的月

  小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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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下来,他从她身边走过下下七、八次了,除了几次没意义的交谈外,他几乎没有任何异常迹象,害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整个心思都悬在那封信上,思忖着:他到底是看到没有?

  五点不到,实验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只剩下她一人坐在那儿发呆。

  眼看四下无人,她快速地冲到学长的位置,拉开那个躺着那封「情书」的抽屉……干干净净,连一只蟑螂脚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莫非信是让别人拿去了?要不然明崇学长不该一点反应都没有呀!

  至少他该说:「谢谢妳曾经爱过我。」或者是:「妳的好意我心领了。」这类回韵她深情的话语才对呀!

  好尴尬喔,她还署名哩!

  她绝望地抬头看看这栋老旧的建筑物,竟可恨得连一根柱子都没有,就是想悬梁自尽都没有梁。这么丢脸的事万一传出去,她遗想在这里继续混下去吗?

  不过,她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实验室里有的是致命的毒液;她甚至可以选择一种比较「好死I的方式」。

  「妳在找这个?」低沉且富磁性的嗓音突然在她头顶响起。

  那声音让莫芷颉瞬间头皮发麻,鸡皮疙瘩爬满身,一股热流迅速冲向脸颊。

  「学--学长,你--还没走?」她抬起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充满兴味的一对黑亮眸子,接着就是他手上那只蓝色信封。

  莫芷颉瞥见那道拆封过的痕迹,确定他已经看过了。

  「我以为若不是你没看到,就是早已经躺在垃圾桶里面了。」

  她决定坦然面对明崇学长的揶揄。以她对他的了解,她相信他会那么做的。

  「妳说我该怎么办?」他把信封收进胸前衬衫的口袋里,两手撑在桌面上,两眼直直瞅着她嫣红的俏脸问。

  「到系馆门口放炮,庆祝自己在入伍前又多了一名崇拜者。」

  说完,她也很佩服自己在这时候还能够开玩笑。

  「不错的建议!不过我有个更好的点子,妳想不想听看看?」他贼兮兮地问。

  莫芷颉原本白里透红的脸颊,此刻更加烧红得如同天边晚霞。

  「我不想听。」她是害怕的成分居多。

  「不想听就算了。」他无所谓地耸耸肩。

  这一来,她倒有几分失望。原先在送出那首诗的时候,她多少也是期望着能够得到一些响应,算是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吧!

  现在,他总算让她等到了,她却只想要逃走。

  她脚步才移动两三步,就让他的大掌从腰间拦截,然后像章鱼一样将她柔软的身躯卷入怀里,大手还不客气地沿着她胸前抚过,最后停留在她的俏臀上。

  怎么会这样?未免太猴急了吧!他连她的手都还没牵过哩!

  「脸蛋漂亮、屁股够翘,胸部虽不大,但还可以接受;身高不够却玲珑有致,抱起来质感还不错!」许明崇像检验货色一般地评论着。

  莫芷颉突然恼火地推开他,忿忿不平地对他说:

  「虽然我是暗恋你没错!不过,这并不代表你就有资格这样轻薄我!」

  这会儿,许明崇倒是开朗地笑了。

  「妳一点都不了解我,这样放下感情未免太过盲目;也许我是个大色狼也说不定。妳才二十岁,未来的机会还多着呢!」

  原来绕了一圈,只是为了拒绝她。

  经过刚刚的肢体接触,她也算体认到他的能耐了;如果他真要玩弄一个女孩子的感情简直易如反掌。她还是早早死心,免得身心俱失。

  「好了,我懂你的意思了,你用这招让我死心,的确达到目的了;就当我的眼睛让『牛屎』糊到,错看了你这只大色狼!」

  莫芷颉强烈的自尊心让她不得不自找退路。这还是她生平第一次向人家告白,没想到却惨遭滑铁卢。

  「我承认妳的诗让我震撼,也承认错过妳会教人遗憾。只是,对感情我已经失去那颗纯真的心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爱一个人像过去那样义无反顾。所以,像妳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应该要得到一份完整的爱才算公平。我一点都不适合妳,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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