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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雅米娜居次正等着您哪!”看出邪莫尔的眼里有对那异族人的眷恋,她怨恨的瞪视着灵眸。

  那凌厉的目光似利刃划过灵眸的心,她瑟缩了一下。

  “乖乖在这儿等我。”他望向灵眸交代道。

  灵眸还没反应过来,他已跃上马背与大阏氏并辔而去。远远看来,男的壮硕、女的健美,俪影双双,好一对璧人呀!她的心不知怎地竟觉得酸楚。

  这是怎么回事呀?灵眸蹲下身以双臂环胸,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和无助。

   ◎  ◎ ◎  ◎

  多年来战事频繁,他总是南征北讨,鲜少有与家人团聚的时间。

  上一次见到雅米娜应该是三年前吧!邪莫尔记得那时她还只是个黄毛丫头,个子小小的只及他胸口,而此刻的她身材高挑,雪肤犹如上好的羊奶,鲜嫩得似乎能掐出水来。

  她的美丽带有野性与不羁,这常常能激起男人的征服欲,更别说她的婚姻所能带来的巨大政治利益,一般人是抗拒不了这样的诱惑,他相信楼兰王也不例外。

  “小鹰已经长大了。”邪莫尔跃下马背拥抱他心爱的妹子。

  “单于哥哥,听说你绑了个灵族女人,是真的吗?”对那传言中的神秘女子,她可是好奇得要命呢!“你想立她为下一个阏氏吗?”

  “还是像只小麻雀,一见面就叽叽喳喳的!”他点点她俏挺的鼻戏谑道。

  “人家一回来就听说这件事,当然很关心嘛!”仗着邪莫尔的宠爱,雅米娜不死心地追问,“她长得什么模样啊?”

  “她很娇小。”想起她不盈一握的柳腰,他大概找不到比她更纤细的女人了。

  “娇小?!”她记得单于哥哥一向偏好丰腴的女人,怎么这回……

  “想见她吗?”邪莫尔好心情地问。他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她的身边。

  “现在?!”不会吧!天色已近晌午了呀!

  “嗯!”在此同时,邪莫尔看见天边有一片乌云正迅速掩来。看样子,很快就会有一场豪雨,她单薄的身体可禁不起狂风暴雨的肆虐啊!“跟我来。”他跃上马背,并示意雅米娜跟上。

  “可——”雅米娜才想开口,见他已拨转马头向圣河的方向绝尘而去。

  老天!这就是她那关心政事胜过一切的单于哥哥吗?他似乎变了好多耶!这都是因为那个灵族女人吗?雅米娜的好奇心更炽了,当下急切地骑马追着邪莫尔而去。

  而始终被冷落在一边的须卜当若则是一脸的嫉恨与失落。

   ◎  ◎ ◎  ◎

  直到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灵眸才发现时已过正午,而她已在此傻等了很久很久。也许,要她在此等候只是他打发人的一贯伎俩罢了,偏偏她却笨得信以为真。

  他是血族的单于,而她只是活死人的后裔,他怎么会真心对她呢?内心不知名的酸楚更浓重,当中还掺杂了几分自怜。尽管此时阳光灿烂,她却冷得必须用双臂抱紧自己。

  不等了,也不该再等了!她站起身,这才记起她的皮靴仍陷在河泥里,她得先拾回皮靴才行。她伸出一只白净的小脚丫子,却怎么也下不了决心往淤泥里踩。噢--这淤泥看起来好深喔!

  在她无措之际,一只白皙的手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而那手里提阗的正是她的靴子。

  “这……”她惊愕地抬起小脸。

  “这是你的吗?”大手的主人微笑地问。

  他是个斯文的年轻男子,虽然穿了匈奴袍子,身材也颇为高大,却少了属于匈奴人的野气与活力。那股野气与活力,在邪莫尔身上表现得极为鲜明而炽张。

  唉~~她又不自觉地想起他,用力摇头想甩掉出现在她脑海中的他。

  “你不舒服吗?”她的脸色苍白,让屠耆错以为她生病了。 

  “不,我很好。”她连忙否认。

  “我是屠耆,你是汉人吧?”看她的骨架纤细,口音也像是南方人,屠耆猜测道。

  “嗯!有一部分是。”她虽是胡汉混血,外貌却与中原人没什么两样。

  “我从未见过你,不过,这大概是因为我很少在单于庭的缘故。”他露出和善的笑容。

  “那你住在哪里?”他的友善立即赢得她的友谊,让她放下戒心与他攀谈。

  血族人对她这个被单于掳掠来的灵族女人,总是抱着谨慎与防备的态度,这令她不自在到了极点;至于和邪莫尔的接触,总像是在波峰浪谷上,让她紧张不安,却又期待不已,总之,在他面前,她老是会变得不太像自己;而和屠耆在一起,就像和家人相处般轻松,如同在麻礼身边一样。

  “西边的玫瑰谷。”

  “玫瑰谷?”她瞪大眼睛望定他,“这草原也有玫瑰吗?”

  “嗯!我住的山谷里满是玫瑰,到了玫瑰盛开的时节,整个山谷绚烂得能与日光争艳。”他骄傲的描述道。

  “只用想的就觉得好壮观喔!”她的眼神发亮,心向往之。

  “你等一下。”说完,他突然跑开。

  不久后,他抱着一大束红色野花回来交到她的手上,“这些送给你。”

  这些花并不美,也没有好闻的香气,但色泽却红得煞是可爱。“这是什么?”灵眸好奇地问。

  “蔫支。”

  “阏氏?阏氏不就是单于的妻子吗?”她偏着头,张大美瞳不解的问。

  知道她是将在匈奴语中有着相同发音的“蔫支”与“阏氏”弄混,屠耆在泥里划出“蔫支”二字解释,“是蔫支,而非阏氏,不过,草原上有种说法,阏氏之所以为阏氏,是言其可爱如蔫支也。”

  “言其可爱如蔫支……”灵眸喃喃地重复道。眼前突然浮现出邪莫尔与大阏氏并辔而去的身影,她的心好似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捏着,几乎让她疼得喘不过气来。

  “许久以来,灵族人以它制成胭脂给女人作为艳色之用。不过,制作最上等胭脂的秘方一直归灵族的灵巫所独有,自灵族战败,灵巫成为活死人后,草原上已没有真正的好胭脂了。”他叹口气,惋惜的说。

  灵族!一听到话题与自己的灵族人有关,她立刻认真了起来。“哦!”

  “我正试着用玫瑰花瓣制作另一种胭脂,只是目前还没有成功。”

  “我相信你一定办得到的。”她用力的点点头,加强自己的语气。

  “谢谢。”听得她的鼓励,他大为高兴,当下便将她引以为知音。

  他喜欢制作些胭脂香粉的嗜好,常人是无法理解的,甚至的亲哥哥邪莫尔也因此而蔑视他,毕竟,在血族男人眼中,做这种事哪比得上驰聘沙场快意,这也是当年顿突单于对制胭脂的秘方不屑一顾的原因。

  “对了!什么是活死人啊?”灵眸来不及想知道关于灵族人的一切。

  “活死人护陵就如中原的活人殉葬一样,他们的生命是墓主人所有,虽然他们不至于得陪葬,但活动范围仅限于单于陵,而且也不能与外界接触。”屠耆皱起剑眉继续解释,“这对于喜好自由逐水草而居的匈奴人来说,简直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可那个……不是有人去过单于陵吗?”那次明明先有血族人到单于陵,然后才有她的血族营地之行啊!她困惑地看着他。

  “只有当他们急需灵巫救治最在意之人时,才会不顾禁令以身犯险。”

  “哦!那灵巫是什么呢?”她像个求知欲旺盛的学生不停的发问。

  麻礼曾告诉过她,她将会成为下一任的灵巫,也知道祖母兰婆婆就是现任的灵巫,可灵巫究竟是什么,又背负着怎样的责任,她却完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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