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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像一头慢行荒野的豹接近猎物,蔚蓝的眼眸深如大海的颜色正紧盯着她,不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

  空气中凝着异样情愫,以为他闹着玩的任依依呼吸一窒,感受到来自他身上的压力,那种男人和女人的正负电波。

  滋!滋!滋!

  「呃,你千万别太认真,我们还是保持距离比较好。」她忽然觉得自已坐姿错误,像在迎合他。

  「我没认真呀!我只是……想摸妳而已。」他先将视线停在她微耸的胸前,然后出其不意的伸出手指轻羞她脸颊。

  还不到时候,他是如此告诉自己克制欲望。

  她有种被捉弄的感觉。「你最好别玩我,否则我让你死得很惨。」

  「假戏真做不好吗?」他看似轻佻的眼瞳中有某种信念。

  「好你的头啦!快把工作做好少偷懒,你别想吃白食。」她逃避的推开俯在上方的他,大声的斥喝掩饰一时的心动。

  胆小鬼。他在心里对她背影说着。「我手酸了,要休息。」

  「你是猪呀!一点点小事都做不好。」她扠起腰来大骂。

  「对呀﹗妳怎么知道我上辈子是猪,除了吃喝拉撒睡什么也不会。」换他躺在草坪上动也不动地享受蓝天绿地的洗礼。

  「你……」她是想骂人,但是心念一转决定不与他计较,毕竟他是个享福惯了的外人。「算了,靠人不如靠自己,我早就认命了。」

  拿起木槌的任依依语气轻怏,彷佛乐天知命的顺应天定命运,她不靠天、不靠地、不靠人,只靠一双手打出自己的世界。

  听来是云淡风轻,十分惬意,宛如世界只剩下她一人照样能活下去。

  但是心口一紧的诺亚却听出她的自嘲和苦涩,太多的失望让她灰心地不愿倚赖别人,她的世界一直只有一个人,即使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人。

  她的心,是空的。

  一跃而起,他默默地走到她身后抱着她,用着瘖哑的低嗓音喃喃道:「靠着我吧!别再硬撑了,寂寞的毒瘤会侵袭妳的心。把心给我,让我填满它。」

  水雾迅速的蒙了任依依的明亮双眸,她忍着轻咽不让泪滑落,有个人知道她的心就足够了,她从不贪求。

  因为她永远也留不住她爱的人,他们总是在她最需要爱的时候离开她,所以她不要了。

  只要不爱就不会有伤心,她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从前,现在,到未来都是。

  不去在意自然不痛,一个连父母都不爱的人还能爱谁呢?她很怀疑。

  第五章

  「什么,她回来了?﹗」

  震惊,或是说是气愤吧!

  一位打扮得宜,看来端庄秀气的女子扬高音量,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显得十分不悦。

  她用冷得冻人的眼光扫视窝在厨房里准备丰盛晚餐的一行人——包括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和受伤的小叔,以及两只米虫——嘎玛和乌沙。

  身为红叶国中英文老师的刘月理向来自以为高人一等,她从国小一直到大学毕业的成绩很少落于前三名以外,所以她应是全县最出锋头的人。

  但是不。

  自从她小学四年级时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后,所有属于她的风光在一夕间转移,她成为墙角独自发光的石头,没人在意。

  老师的信赖、同学的拥戴,乡里间口耳相传的荣耀,即使那人十九岁那年上台北求学,大家也没有忘了有这么个风云人物。

  她,任依依,一个运动天才,一个不需要付出努力就能得到注意、轻易拥有宠爱却从不爱人的女孩,一个说不在乎成绩可是年年拿第一的资优生。

  她对她的恨可以说累积了十几年,无时无刻视击败她为最后的胜利,她是多么的恨她呀!

  处心积虑的嫁入任家,她的目标在于要排挤她、孤立她,让她得不到温暖的自行求去,远离不属于她的纯朴花莲。

  老头子没死之前她是怎么煞费苦心都没用,回回落败,次次受讽刺地将恨意埋得更深,誓言有朝一日她要悉数讨回来。

  总算老天不算太亏待她,终于让她逮到机会扳回一城,成功的将碍眼的光芒除去,这个迟来的幸运几乎令她手舞足蹈地想跑到山头欢呼。

  可是在事隔半年之后为何她又回来了,她不知道这个家已经容不下她了吗?

  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强势的女人,她好不容易控制了家里所有的成员,利用他们的软弱和老实,将他们压到没有反抗的声音,就在她等着坐享成果的时候,她为什么还要回来打乱她精心布置妥当的一切。

  她没理由供回现成的果实,这个家已被她占了,谁也不能闯入,谁都不能。

  尤其是她任依依。

  「她回来干什么?想分一杯羹吧!」一定是为了分财产而来,就不信她有多清高。

  当初誓言旦旦日说不在乎,现在不露出马脚了,还说不做钱奴才呢!

  她呸!

  「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妳一样自私自利。」在这个家中,也只有嘎玛敢回她一、两句。

  任家人都太老实,凡事息事宁人不愿家里起勃溪,希望以和为贵不吵吵闹闹,因此才助长了刘月理的气焰,吃定他们一家人。

  「妳这番仔少插嘴,我们任家的事轮不到吃闲饭的妳来管。」她早想把这野丫头赶出去,省得她勾搭家里的男人。

  「妳……」

  气红了眼的嘎玛被乌沙拉向后院,他们的确是外人,管不了人家的家务事,不过有资格管的人回来了,他们不用再受委屈地看人白眼。

  嘎玛有个酗酒的母亲,打小对她不是打便是骂,从没一天好好疼惜过她,她身上的伤永远好不了,甚至在她七岁那年差些要将她卖了好换酒渴。

  是看不过去的任依依从人口贩子手中抢了她,带回牧场一住便是九年,她也早认定牧场才是她的家,不管后来的入侵者怎么冷嘲热讽她都不走,一心一意要为牧场做什么。

  而今年二十四岁的乌沙更惨,孤儿的他常受同族人欺负,他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晓得他们为何生下他,一个人独自生活在两块铁皮搭成的小屋子,不曾有人关心。

  因为连活下去都成问题,所以大字不识几个的他靠着捡垃圾堆的馊食维生。

  有一回他窝在山沟里吃着臭掉的便当,意外的撞见毒品买卖,想当然对方不会放过他,执意要他的命地几乎将他打个半死。

  那时候,刚补习回来的任依依发现一群人殴打一个快死的小孩,当下正义感大发地抄起路旁的树枝冲过去救人,不怕死地把十几个带枪的大人打得七荤八素。

  从那时起,任依依便声名大噪地令各方人士生畏,她当时才十七岁。

  不用说以她泛滥的正义感一定把人带回家,她怎能忍受比她小三岁的男孩没得吃、没得睡还到处受人欺负,她无法坐视不理。

  大家都说她个性像阿旺叔公,自然地老人家也无异议的收容两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当是自家孙子一般疼爱,几个孙子该有的他们一样也不少,和乐融融地直到任正刚在三年前娶进刘月理为止。

  「怎么她一回来你们一家老少就成奴才地四处张罗,她没手没脚要你们伺候呀﹗」刘月理的口气酸得足以挤出汁。

  平常的饮食没人要打理,个个像老佛爷等着她洗手做羹汤,就没见他们愿意帮忙洗个碗什么的。

  一见任依依回来倒是全家总动员,忙里忙外唯独不当她是一回事,好象她这个媳妇是外人,只有任依依才是他们的心肝宝贝,真是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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