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翩翩贵公子 简凡
这次服大家见面的,是乔彬。
相较于上 一本书冷傲的左佑南,我比较喜欢乔彬这类型的人──文质彬彬,一举手、一投足都流露出翩翮贵公子的气息。我欣赏锋芒内敛的男人,而乔彬这种外表书卷味浓、内在犀利不凡的男人,便很得我心。
至于女主角,这次起用了阳光型的常可乐。她和上本书的女主角韩斐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女人。常可乐配乔彬最适合不过,她能抚平他的丧妹之痛,同时带走乔府的悲哀,注入快乐的色彩。
本书里,我很喜欢常可乐的名句——“金刚怒目不及菩萨低眉——恕,懂吗?人懂得放下,才可得到更多。”恨造成的心蚀,远比我们想象的来得大,放过仇恨的对象,同时也是放过自己。
说点题外话—我这个人相当讨厌找工作的过程——留意职位空缺、写履历表、穿着整齐的去面试、小心翼翼应付刁难的提问、等待不知道有没有的结果……烦人程序一堆。
我只能叹一句:社会人不容易当哪!怪不得多金帅哥这么受欢迎,求职求到心烦,我也想凭空变出个可倚靠终生的男人〈例如乔彬这一型的〉,然后窝在家,写我喜欢的小说。
正因我讨厌求职,所以除非必要,我也不会兴起辞职的念头,一动不如一静,只要上司同事正常、工作环境正常、有发展空间,工作再苦我都不介意,最重要是做得愉快。毕竟,要完全适应、融入一间公司的文化及运作,并非易事,动辄转换工作,只会伤神伤身。
寻找合适的工作时,虽然免不了让我蹙眉,可是我的哥哥和朋友们的无言支持,却给了我不小的鼓励,在此谢谢他们。
开始笔耕以后,我才赫然发现,要当一个作者不容易!除了要对得起自己的脑袋、对得起编辑的用心,还得对得起读友们的眼睛。我会付出十二万分的努力,务求自己的作品能够获得读者共鸣。
乔彬的故事能顺利诞生,毅霖亲爱的编辑们实在功不可没,谢谢你们的帮忙和照顾,我会继缤努力的。
那么,下本书再见啰!
第一章
炎热的台北街头,高温让行人忍不住频频拭汗。人群中,有一道高挑的女性身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并不是她长得倾国倾城,而是因为她身上异于常人的行头!
她背上是一个露营用的背包,左手上提着一个小型睡袋,右手则拎着一个超大的旅行袋,里头装满了杂物及衣服。
她走路时虽已尽量不撞及其它路人,但以她这身行李,在人潮颇为拥挤的街道上,不碰到任何人,实在有点儿难度。
“抱歉!”她微笑一下。
被她巨型背包撞着的路人白了她一眼,然后快步走开。
“好热……”走了好一会儿,常可乐开始有点累了。
拭了拭额头上的汗珠,她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炽阳,停下脚步,在人较少的一角倚墙休息。
稍稍放下沉重的行李,常可乐吁了一口气,拨了拨额前的深棕色刘海。幸好她留着一头短发,不然在这大热天里,她一定会热昏头!
暗自庆幸时,常可乐的目光不经意地瞥到不远处一栋华丽的百货公司。
百货公司楼高约十层,外鹳以时下流行的Cyber银为主色,很有走在时代尖端的感觉。
“噢,真的太久没回台湾了!”现在的百货公司居然这么漂亮!
常可乐唇角含笑地盯着那栋名为“乔氏第一百货”的建筑物。
“对了!我真笨啊……”—
与其在这边热到快要昏倒,不如走进百货公司吹一下免费的冷气。若运气好一点,说不定里头有试吃的摊位哩!
一想到吃,她饥肠辘辘的肚子就很合作地发出声响。
俐落拿起两手的行李、她大步朝乔氏第一百货迈进。
沁入心脾的冷气迎面吹来,常可乐笑得更开心了。乔氏第一百货一如她所预料般,四处都美得不象话,格调高雅,感觉舒适。
“台湾的百货公司真是越来越进步了!”
看到有个供客人休息的长沙发,常可乐马上冲了过去。
“呼——”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会儿,她又满足地笑了。
笑是她脸上最常见的表情,因为她认为,人若是不快乐,就是对不起自己,而且也是跟生下自己的父母作对。
坐了约三分钟,一位年纪颇大的老婆婆朝常可乐所在的沙发缓步走去,本来她身旁还有一个空位,可在老婆婆来到前,有一名穿着前卫的青少年不客气地霸占了。
老婆婆没想到会这样,站在还有几步之遥的地方呆愣着。
常可乐见状,马上站起身,把自己那三个碍人的行李踢开,小跑步到老婆婆身边,笑着说:“我要走了,你要坐那位子吗?”
老婆婆有点耳背,过了一刻才反应过来,“谢谢!”
“不客气,应该的。”
常可乐见老婆婆步履有点蹒跚,马上搀扶着她,把她送到沙发上。
“真不好意思!人老了!走一阵子就受不了!”老婆婆慈祥地对她笑。
“不要紧,反正我也要走了。”—
其实本来她是想再多休息一会儿,不过,既然有人比她更需要这位子,她当然是义不容辞地让座。
“谢谢!”老婆婆再次道谢。
这次常可乐没答话,只是回以她一记有礼的笑,扬扬手之后,便拎起行李走开。
休息也休息过了,该是时候去填饱肚子。
常可乐边想边往上层走。她才刚回到台湾没多久,这家百货公司的格局及商品类型分布,她都不了解。
哪里有试吃的摊子呢?
走了四层了,她还是找不到有免费试吃的摊位。
“肚子好饿……”她低声地说。
如果不是才下机没多久,她就被扒走钱包,现在也不用为填饱肚子而烦恼。
不过,纵使身上没有分毫,常可乐却一点也不担心。“天无绝人之路”,是她一直以来的座右铭.
搭电梯来到六楼,晶莹的水晶摆设,首先跃进她的眼底。
“哇!好多水晶耶!”
放眼望去,净是造型设计小巧可爱、高贵大方的水晶摆设,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给。
看到那么多光泽灿亮的水晶后,常可乐霎时忘了空空如也的肚皮。女孩子十之八九都喜欢可爱的东西,她也不例外。
踏前几步,她的目光在其中一个陈列架上细细浏览。
“真的好漂亮!”常可乐笑得灿烂。
当视线扫过一个双手捧着一颗星星的小女孩水晶饰品时,常可乐停住脚步。
小女孩脸上露出温馨快乐的笑靥,专注地看着手里的小星星……好美啊!
她的手下意识地伸了出去,谁知手指才接触到那个水晶,还没能整个拿在手中欣赏,小女孩手里的星星便掉了下来……
没料到那星星会和水晶本体分家,常可乐有一刻的呆滞,
直至那颗水晶星星跌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才回过神。
“啊!”糟了!
刚巧有个女售货员经过,看到地上的水晶星星,脸色顿时一沉。
“小姐。”女售货员走到常可乐跟前,欠缺职业微笑地说:“这是你摔破的吗?”
虽然是问话,但语气却是肯定的。
站在这个陈列架前的只有常可乐一个人,水晶毁了,凶手不是她是谁?
“这……”常可乐觉得百口莫辩。真奇怪,她不过才轻轻一碰,那颗星星怎么就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