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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是个笨蛋。」交往这么久,她还是无法习惯彼此的亲近,每每烧红一张俏脸,羞得无法见人。

  「在妳面前我像个掉了脑袋的男人,只有晕头转向的份……妳答不答应嫁给我?」

  不提这事还没想到。「这才是你拚命说服我回来的真正目的,对吧?」她回眸斜睨,果不其然,看见一张诡计得逞喜不自胜的表情。

  「呵呵呵……不少人羡慕我能娶到这么漂亮又能干的老婆。」

  「是啊,也有人说我怎么会跟你这么一个毫无成就的穷画家交往。」旧事重上心头,龚歆慈只觉得好笑。「刚刚有人跑来问我,我是不是瞎了眼才看上你?」

  男人的眸瞇起危险讯息。「哪一个?」是谁想找死?竟敢背地里挑拨离间。

  「我忘了。」她说,「虽然有点印象,但实在是想不起来他是谁……我真的离家太久了。」

  「无妨,等一下回去宣布结婚消息的时候,妳再指给我看。」上官谨摩拳擦掌,开始热身。

  结婚……「你确定吗?」他们真的要结婚?

  男人的轻松表情换成谨慎。「歆慈,我不接受拒绝的答案。」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半年,耐心险些宣告用尽。「我们该做的事也做了,不该做的做得更是彻底,妳这时候还说不嫁我就太过分了。」

  红脸再加深艳色。「什么叫该做的、不该做的?你……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要我说得更清楚一点吗?」色色的狗爪于巴上她,舌尖轻吐,舔舐她鲜红诱人的唇瓣。「我们住在一起,睡在一起,不要告诉我妳忘了昨天晚上我是怎么……」

  「不要再说了!」老天!她是爱上什么样的男人主这种事挂在嘴上还能毫无赧色,她这个听的人脸烫得都可以烧开水了,他还一副没什么的样于!

  「不说可以,只要妳点头,答应嫁我。」

  「你真的想这么早就定下来?」二十四岁就结婚,会不会太年轻了?

  「我爸二十岁跟我妈结婚的时候,还被我阿公说太晚哩。」

  「那是以前,现在很少人这么早结婚。」她顿了顿,缓缓道出令她迟疑的理由:「这么早结婚,万一将来……」

  「在我眼里,没有人比妳更好。还是……」严肃的脸孔为之一变,哀凄得吓人,只差没挤出两滴泪以示伤心欲绝。「妳还想找更好的?」

  「我……」

  「没有了啦、没有了啦!」上官谨再度化身为狗,紧搂着怀中人,让两人的身子密合无缝。「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好的男人,妳别想了,错过我这一站可没下家店啊。」呜呜呜~~男人悲泣中。

  「你听我把话……」

  「不听不听,狗儿念经!」埋首在纤秀颈项的男人,声音哀怨的从空隙间挤出,「说妳愿意嫁给我,快啦快啦……」

  天……龚歆慈暗叹,扪心自问,从跟他交往到现在,自己究竟叹过几回气?

  仔细算算,还真算不出个具体数字。

  死缠烂打、活搅蛮缠,极尽赖皮之能事;时而像个孩子,有时又变成顶天立地的男人,一个人怎么能同时拥有这两种相互矛盾的性格?

  偏偏,这样的他很吸引她,让她能安心,且放松。

  结婚吗?生命中多了一个他陪伴,那样的日子……似乎挺不错的呵。

  不过……她可不想这么快就答应。

  浑然不察她想法的上官谨仍在抗议,死皮赖脸到极点,「总面言之一句话,说妳愿意嫁给我。除了这句话,其它的我都听不见。」

  「那么……」笑气憋在肚子里,龚歆慈忍笑道:「我爱你呢?你也听不见吗?」

  「嗄?」

  什么、什么?!她刚说什么?

  他吃惊的表情终于逗出龚歆慈的笑声,倒在他怀里笑得身子直颤。

  再给她一些时间吧!再多享受一点这种吊他胃口的乐趣。

  逗弄人,其实还挺好玩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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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点多的夜晚,没有光害的乡村,再加上月娘羞然藏脸不见人,星星得以闪烁光华,在天空罗织出浅浅的银带,美不胜收。

  离开家乡十一年的龚歆慈直到这时候,才真的有了归乡的感觉。

  见过父亲,以及不曾相处过的继母和正值青春期、同父异母的弟弟,十一年的心结并非这么轻易就能完全解开。

  熟悉却陌生的老家让龚歆慈自在不起来,而这不自在的尴尬,也同样存在于另外两名不曾与她一同生活过的龚家人身上。

  上官谨很体贴的将龚歆慈带离,当晚就住在他家,反正早晚都是要搬进来的,上官家两老非常欢迎。

  至于长年来的心结,就让时间慢慢将之消化殆尽吧!人生中有些事只能慢慢来,不能求快。

  冥想的此刻,身后脚步声将龚歆慈拉回现实。

  「睡不着吗?」

  「嗯。」她轻应,视线从天空拉回到身边的人,忍不住开口道:「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上官谨揽她入怀,灿笑的表示:「拿吻和一场婚礼当作谢礼如何?」

  「色狼。」她娇嗔道。

  他突然叹口气。「我大概一辈子都脱离不了被说成犬科动物的宿命。」从小狗到豺狼,现在又是女友眼中的色狼,他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人。

  「是啊!」心结已有解开的迹象,龚歆慈觉得整个人轻松不少,也有开玩笑的兴致了。「在我看来,你还有当导盲犬的潜能呢。」

  「太好了,我又找到新工作了。」上官谨的表情可一点也不高兴。

  「真的。」小子悄悄圈住他,龚歆慈闭上眼聆听情人的心跳。怦咚怦咚,是能令她安心的节奏。「你带我找到回家的路,真的是我的导盲犬。」

  「只要妳答应这辈子不会把我弃养,让我变成流浪犬,我可以放弃当万物之灵。」

  「但人跟狗是不能结婚的。」杏眸含情睨视,等着看他如何自圆其说。

  「呃……刚那句话收回,当我没说过。」

  清脆如铃的笑声在他怀中响起,和着夜风,就像浑然天成的音律,悦耳迷人。

  天籁中,柔柔的爱语轻扬,传送情人间的甜言蜜语,久久不散……

  【全书完】

  后记

  「什么?小狼狗?」

  当晨希听见哈雷编编提的套书设定,脑海中突然出现闪过一个公式——

  狼+狗=狼狗。(晨希的生物逻辑与众不同)

  然后,再经由脑神经的解读变成——

  色狼+小狗=小狼狗。

  最后再衍生成——

  有点色的豺狼+外表可爱的狗仔子=晨希出品的小狼狗。(推理结束)

  所以,我的上官谨变成这副德性——死皮赖脸、死缠烂打、死……还有什么死开头的成语,快快,借我几个!

  其实,晨希并不养小动物,但喜欢玩人家养的小动物,抱起来大玩空中拋接啊,一起转圈圈啊,拿好吃的东西逗逗牠,让牠看得到吃不到啦……举凡种种能让小动物把晨希记在牠小小脑袋里的举止,我都乐此不疲,屡玩不爽。

  久而久之,跟小动物之间建立起「热情如火」的交情——不是小动物看见我就想在我身上咬出七八个洞;就是我想剪剪牠的毛、逗逗牠,看一只小乖乖因为我的存在出现躁郁症的症状。

  唉,我是如此热爱小动物啊!热爱的程度让家中有养小动物的友人敬我而远之,从来没有邀请我踩进他家大门,啧啧,朋友做到这样还象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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