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他得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分别六年后,叶予风经常想起,假如他当年能够更了解依农一点,或者至少更了解自己一点,那该有多好?
夜里,他困坐在以安的公寓里。他的住处现在日夜都被神通广大的记者团团包围,以安便把他一处登记在亲友名下的公寓借给他住。
他苦笑。这一切,只能说是自作自受吧。
为什么他要在失去以后才晓得要珍惜?
为什么他就不能早点明白,他对依农的感情不仅仅只是友情?
他所失去的一切使他日夜追悔,他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能有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但,还来得及挽回吗?
「依农,妳在哪里?」寂寥的黑夜。
「依农,妳听得见我为妳而唱的歌吗……」寂寥的黑夜抚不平男人的心碎。
在无眠的夜色中,他弹着吉他,唱起他为她写的歌。
啊,在许多年以前,一个男孩遇见了一个女孩……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看来妳不喜欢吃丝瓜和菇类的食物,也不喜欢吃太咸的东西,不过妳倒是满敢吃辣的。」
学校附设的自助餐厅里,颜依农与叶予风占据着一张方桌的一端,一边检视餐盘里的菜色,一边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一条一条地罗列出颜依农的偏好与偏恶。
自上回依农坦承她不知道自己最喜欢什么、最讨厌什么之后,没多久,他的手上就多了一本空白的笔记本。
连续两个礼拜下来,为了找出依农的最爱,他几乎使尽了浑身解数。
他们不仅试吃着各种能买得到、看得到的食物,也到唱片行试听各种不同风格以及不同歌手演唱的音乐。
最后他发现她经常在重复听海飞兹的小提琴协奏曲,而且极端地挑食。
颜色方面比较好解决。他拿了一堆色纸卡让她挑选,结果她挑了明亮黄色后,却造成他的疑惑;因为依农最常穿在身上的衣服是蓝色和白色。但她却挑了黄色?女人心,真难懂。
此外他还发现她几乎没在运动,于是不由分说的,一有空就拉着她往体育馆跑。
她是只早鸭子,怕水,身体的骨骼肌肉却相当柔软。
她打起羽毛球时,球总会偏离轨道,但她在桌球桌上,动作却相当敏捷,才练习短短几天,就已经在球桌上打败了他。
在一连串紧锣密鼓、毫不松懈的「试验」之下,依农的喜好档案终于出炉。
现在他已经知道:她喜欢吃烤玉米,不喜欢细面条;她最喜欢的冰淇淋口味是酒酿黑樱桃;她喜欢看动作片胜过温吞吞的文艺爱情片;她深深迷恋海飞兹所诠释的小提琴协奏曲;而她明明喜欢黄色系的颜色,却经常穿蓝色或白色系的服装,只因为那是她衣橱里最常见的颜色。
她爱跳舞,虽然跳得不怎么样,却很乐在其中;她爱唱歌,虽然唱得也不怎样,却依然很喜欢抢麦克风。(这是昨天他们两个一时兴起杀去钱柜K歌时发现的,真是个意外之喜),她还极爱小猫小狗,因为有一回,他看见她流连在宠物店的玻璃橱窗前,徘徊不去。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她出生在一个正常温暖的家庭,她一定会是个喜欢笑的女孩。虽然他没有过问她的家庭背景,但他隐约察觉到她的家庭存在着某些问题。尽管他并不清楚详情,也不敢主动过问,但是他依然忍不住希望有一天她会愿意告诉他关于她的故事。
因为伤痛如果能说得出口,往往是因为痛楚已经比较轻、比较不疼了一些。
他希望她可以一直保持微笑,不要悲伤。
在他认识的所有人当中,她是他最挂念的人。而他从未如此希望一个人快乐。
他将那页尽量工整地记录了她基本数据的纸张小心地撕下来交给她。
她逐一看过每一条细目,眉眼间露出若有所思。现在,她之于他,应该是一本不上锁的书了吧?
他凝视着她那因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微微拧起的眉头。「生日快乐,颜依农。」
但今天并非她的生日啊。她讶异地抬起头,直望进他带笑的眼里,突然明白了。
今天确确实实是她的生日啊。因为在此之前,她不算真正活过。
颜依农二十二年来的生活,直至今日才有了意义。
「谢谢你。」折迭整齐握在乎里的那张纸条彷佛是一纸出生证明。
颜依农在今日重生,叶予风是她的见证。
她的笑意延伸到眼底。「待会儿有没有空?我请你吃蛋糕。」她打工的咖啡馆有一款手工蛋糕很好吃。
「好啊!」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托托是在她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冬天里出现的。
发现牠的那一天,依农在书店值晚班。
书店十点打烊后,她帮着昭德老板盘点库存,所以又拖延了半个小时才离开。
那个冬夜因为寒流来袭的缘故,连空气拂过脸上,都会引起一阵哆嗉。
依农将自己全身上下包得紧紧的,大外套、厚围巾、手套,再加上一顶毛线帽子。整个人厚重得一融入夜色中,就沉进了黑暗里。
路上,昏黄的夜灯在雾气中晕着清冷的微光。
依农朝着宿舍的方向疾步走去。那一夜,路上的人车出奇的少,连自己的脚步声都听得格外清晰。
就是在这样一个寒冷凄清的夜里,她听到一声微弱的喵呜。
那声音使她停下脚步,回过头去寻找喵呜的来源,然后不意外地在一个巷子转角的阴暗处发现了一只被弃养的猫。一双猫眼在黑夜中,隐藏于层层的废弃纸箱内,她原想不理会牠,却又在一声声凄惨的哀鸣下,无法狠心离去。
她伸手拿开那些箱子,将猫咪看个仔细,想知道牠为什么一直哀鸣个不停。
就着昏黄的路灯,她看见了这只幼猫身上布满的伤口,几乎没当场愣住。
牠伤得好重!身上有一半的毛几乎被抓掉了,露出化脓的伤口;而剩余的毛发也稀稀疏疏,看不出本来的毛色。
这是一只被攻击过的家猫,牠身上的伤口可能是被附近抢地盘的野猫抓伤的。照理说,受伤的动物攻击性应该很强,可是牠却丝毫没有攻击的预兆。应该是已经奄奄一息,根本没力气了。
如果她不管牠就此走开,在这种冷天里,不用到天亮,牠就会冻成棒冰,被清洁队员丢进焚化炉处理了。
没有考虑太久,她解下围在脖子上的围巾,小心翼翼地拿开覆在猫咪身上的纸箱,将气若游丝的牠包覆起来,用双手捧着,直接奔往她最近的兽医院去挂急诊。
她本来有点担心这么晚,兽医院可能已经关了,幸好医生还没回家,他接手处理了猫咪的伤口,然后请依农隔天再来。
隔天,依农家教后直接到兽医院去看猫。
牠的模样依旧惨不忍睹。
接下来一个礼拜,她每天工作结束后,就会到兽医院去看猫,直到医生说牠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只要小心照顾,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她才放了心。
问题是,医生在猫咪身上找不到识别芯片,但也同意这只猫应该是只家猫,而不是凶悍机警的野猫,因为牠太温驯了;如果把牠放回户外,大概没多久又会被攻击受伤。而且这只猫被主人弃养的可能性极高,因此兽医生问依农是否愿意暂时收养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