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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是最好,总而言之,额娘的意思是说锦晴是千挑百选的姑娘,叫你要把握,别再当痴情二愣子,她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到了三十还是个光棍儿!”

  他手按着自己的胸口,垂下脸,有气无力地问:“说完了没?”

  “说完了!”

  雍怡咧嘴一笑,知道自己再不识相打住,两兄弟可能要撕破脸了。

  “说完了就出去!”

  “不成,阿玛让咱们送份厚礼去将军府道贺,你现在还得和我去虚情假意地恭喜人家‘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什么?!”

  #  #  #

  喜音弥漫在空气中,红灯笼晕红而温和,傍晚时分,将军府便陆陆续续拥进前来恭贺新婚之喜的宾客。

  书烈仰头灌下一口烈酒,打了一个酒嗝,姿态颓然地靠坐在宴席的椅子上,心神恍惚地注视着没有焦距的前方。

  雍怡说得一点也没错,他应该看破这段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情缘,但为何他还是耿耿于怀,无法平静看待这场婚礼呢?

  恳逻……

  打从他第一次看见她时,就对她产生一种莫名的好感,而她确实也是位非常体贴又善良的女孩,豪放不羁的气质尤其深深吸引他。

  两人之间,虽然未曾有迸出半点火花的迹象,她的倩影却仍令他永难忘怀。

  今天她就要嫁人了,新郎偏偏不是他?!

  “可恨!”他倏然怒气横生地槌桌。

  任凭他饱读诗书、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又如何呢?他连自己心仪的女孩子都提不出勇气坦然告白,除了像个书呆子对她穷傻笑做尽乌龙菜事外,他还会什么?

  有够蠢!连他自己都看不顺眼自己,他就是这样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草包!

  一想到这里,书烈仰头又是一阵狂饮。

  远远的,他瞥见穿着一身金缎刺绣中国式红色旗袍的赫里亭走进大厅,笑逐颜开地向在座来宾作揖。

  带着两分醉意,他站起来,傻气地微微一笑,朝他们走过去。

  坐在一旁吃菜的雍怡,立刻停住筷子,尖锐地看紧他的举动,以防他作出啥不合礼节的夸张行为。

  书烈定定的走向新郎倌,挤出笑意的同时,向他举高了手中的酒杯。

  赫里亭俊逸迷人的脸庞,在迎上他的一刹那,闪过一丝讶异,但随即客气含笑地作揖。“原来是书烈公子。”

  书烈笑弯了唇,以清晰嗓音对他说:“赫里亭,咱们算是旧识了,两年前听说你出任边关驻守,没想到两年后再度碰面,已是在你的婚礼上!”

  而且娶的还是我爱慕已久的恳逻格格!

  呵!他低头苦笑。“大家朋友一场,我敬你们白头偕老、永浴爱河!”

  转眼间,他干了手中的酒。

  赫里亭未多想,毫不犹豫干了这杯酒。

  “再祝你早生贵子,子孙满堂!”

  再干一杯酒,杯杯都是泪。

  赫里亭接过家丁递上来的酒,笑道:“多谢,我敬你!”

  “嗯,这还差不多。”

  书烈深呼吸,硬是把眼泪往肚子里吞,苦哈哈地与新郎搂搂抱抱,起哄地对大伙说:“各位,难得大家沾了赫里亭将军的福气,齐聚一堂,冲着这点,我们再敬将军一杯!”

  “没问题!”

  “好耶!”

  他很快就得到了答案,在场人人高举杯中物,一时间好不热闹。

  “不过,人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们现在把新郎灌醉了,似乎也说不过去,既然由我起的头,这杯酒就由我来替新郎干了。干杯!”

  “干杯!”

  “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大家别客气!”

  “哈哈……哈哈……”

  一大票男男女女笑逐颜开地喝酒助兴。

  气氛被炒热了,酒兴自难灭,大伙时而借酒装疯、时而胡闹瞎扯,喜宴的现场转瞬间已围绕层层笑声。

  书烈的笑声清朗快乐,和他百感交集的心境正好相反。

  对于新娘子,他心里有千言万语想对她说,但此刻……呵,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  #  #

  喜宴散场后,书烈已经喝得烂醉如泥,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像条笨猫一样。

  送这条笨猫回家的艰难任务,理所当然就落到雍怡的手中。

  “小心!前面是暗沟!”他说,伸手欲将书烈拉回。

  “不要扶我!”书烈哈着说,严肃地挥开了他的手。“我……我自己……会走……嗝!”

  重重打出一道酒嗝,他迷迷糊糊地确认了暗沟的位置,泛了一抹得意的笑,安全兜过它。

  “瞧这月色多好……月圆人团圆……全天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有我形单影只,强颜欢笑……呵呵……”

  他苦笑连连,不断地摇头。

  雍怡困扰地看着他,说:“做人真不干脆。”

  “对!我就是不干脆!”书烈大剌剌的拍胸脯喝道。“可是那也是我的优点,我这人就是重感情,绝不轻易变心,只要是我爱上的女人……”

  “疯言疯语!”雍怡嗤之以鼻,不以为然。

  书烈一看他的表情,立刻绽出灿烂笑容。“嘘!你……知不知道我今天喝了多少酒?”

  “关我什么事?”

  酒气一向雍怡的脸上喷来,他立刻阴沉地像雷雨天,冷淡的回他一句话,索性忙着扶稳他。老天啊,他还真重!

  “一……瓶薄酒,加五瓶烈酒!长这么大,前前后后加起来,我都还未喝过这么多酒,原来……我是海量!海量呀!”他哈哈大笑地道。东颠西箕像条大泥鳅,扶都扶不住,更别提他怪怪地执意往暗沟颠去的散乱步伐。

  “回来啊,大哥!”雍怡大叫。“你就算要殉情,也别挑条小不啦叽的臭水道,传出去会笑掉全京城人的大牙!”

  书烈扬起眉毛,困惑地瞥了他一眼。“谁告诉你………我要殉情?”

  “不然干么一直往水道走?!”

  书烈一听,伸出食指按在嘴唇上,神秘兮兮地说:“嘘,别告诉别人……我是要在水道旁打个盹!”

  话还在嘴边,他已经贴近暗沟附近的墙壁,一副痴呆样的滑下身去。

  雍怡见状,立刻命令自己闭上眼睛,缓和一下快昏厥过去的情绪。

  眼前的情况变得连他都无法置信,他这位向来洁身自爱的清高大哥,现在竟然落魄到窝在路边睡觉,活脱脱就像个没品、找不到路回家的胡同烂酒鬼,要是教熟人撞见,他的一世英名从此毁于一旦!

  雍怡其实是个性格刚烈的人,猛地拉起他的身子,对他吼道:“够了!就算你伤心难过也不必如此糟蹋自己,你堂堂钦点的讲学师傅,皇上对你寄予厚望,要是被人撞见你这德行,你还要做人吗?还有资格执教鞭吗?”

  书烈一脸迷惑的看着他。

  雍怡又说:“女人对男人而言只是附属品,可有可无,我才不相信事情有多严重,你别再借酒装疯了!”

  书烈喘着气低笑一声,用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眸注视他。

  雍怡以为他多少会听进去一些,没想到他环视了一下四周,摔然挥开他的手臂,便挣扎地朝伫足在客栈前买干粮的旅人走去。

  “大哥,你干什么?别闹事!”

  他不顾雍怡的警告,很快来到一位里着披风的陌生人身后。

  在灯笼的昏暗光线下,他背着书烈站立,一人刚进客栈内交易,另一人则站在客栈门槛前数步的地点,背脊直挺,文风不动,安静等待同伴出来。

  由于他背对着自己,所以书烈无从看清他的长相。

  不过,这人的个头真娇小!

  书烈心想,再也忍不住地发出笑声,低沉而颤动地说:“喂,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们能相遇……就是有缘!要不要……进去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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