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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乍见到她的瞬间,康靖司激动的眼鼻泛酸,他每天都在期盼这一刻的来临。

  等待,是最折腾人的酷刑,也是他该受的罪。

  瑞芯光滑的皮肤冒起小疙瘩,一颗心狂乱失序,像坏掉的钟摆。她屏住呼吸,逼迫自己对他视若无睹。

  但她没忽略他打的领带是她送的,这表示什么?他还在乎她吗?

  她心中有太多疑问想当面问他……

  康靖司潇洒自若的在她对面坐下,却故意不看她、不和她攀谈,形同陌生人。

  联谊气氛很热络,康靖司也很融入活动,与会的女性对他相当着迷,他也有问必答,似乎非常乐在其中。

  瑞芯黯下眼瞳,醋意横生,再继续待下去,恐怕会因狂烈的妒意而忍不住堵住那些女人的嘴,于是,她借故离开令人难受的众会。

  她前脚一走,康靖司也敛起笑容,他的测试已达成目的,从瑞芯刚刚的反应足以证实,她还爱着他。

  接下来,该轮到他补偿、忏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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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悻悻然逃离联谊会现场,瑞芯搭车辗转回到借住的小公寓,下了公车还得步行约莫十分钟的路程。

  阴暗的巷子路灯惨淡,每每都令她提心吊忧。一路走来,她总觉得有人在跟踪她,但一转头又不见人影,搞得她神经兮兮,不禁后侮先行离席。

  分了心的瑞芯,撞上迎面而来的行人,让她吓得七魄掉了三魄,失去镇定的放声尖叫。

  「瑞芯是我,别怕。」康靖司轻轻唤着,笑容淡得几乎让人无法察觉。

  她惊魂未定,泪眼婆娑,一颗心就要从口中蹦出来。

  「对不起,吓到你了。」他盯着她,哑声道歉。

  怔楞了好一会,瑞芯才从惊吓中回神。「你……你来干什么?」

  「对不起。」他态度诚挚。「我误会你了。」

  她咬着唇,不想被他的柔情收买。

  「那一晚我被嫉妒冲昏头,才会那样对你。」他径自陈述着,一脸愧色。

  她没反应,垂着颈子盯着灰扑扑的地面,一片心乱如麻。

  「你这傻瓜,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晚归的原因,若不是我看见新闻,也许会一辈子都误解你。」他的声音因激动而哽咽。

  她侧首。「新闻?」

  「你相信吗?这世上有人几乎跟你长得一模一样。」康靖司的语气透着惊奇。

  「当初我就是把她误认为你,所以才会以为你背叛我。」他说完竟红了脸。

  瑞芯悚然一惊,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她受到二度惊吓。「真的吗?那个人在哪里?」听到有人和自己长得那么像,任谁都会感到好奇,想会会对方。

  康靖司摇摇头,给了她失望的答案。「我只知道她叫路应容。」

  她垂下眼帘,觉得可惜。

  「要找她并不困难。」他接续道。「我知道她的老公是谁,以后可能还有机会碰面。」

  瑞芯淡淡的应了声,场面顿时冷却。

  「对不起,原谅我的愚蠢。」他打破僵局,放下身段乞求她的谅解。「我……因为我太在乎你,才会失去理智。」

  他的真情告白,令她杏眼圆睁,僵成木头人。

  康靖司趁她呆楞的瞬间,将她密实的拥进宽阔的胸膛里,并俯头贪婪品尝她的朱唇。

  瑞芯并未如他预期的将他推开,甚至像猫咪般乖巧的蜷伏在他温暖的怀抱,与他口舌交缠。

  这一刻,他们都倾尽全部的思念与眷恋,不想再欺骗自己……

  从热烈的深吻逐渐转为轻啄,康靖司仍在她的玫瑰唇瓣上徘徊,一下吻她的唇角,一下以舌尖描绘唇廓。

  瑞芯牢牢环住他的腰,喃喃低语:「别再不要我了,好不好?」她再也承受不起他的背弃。

  他爱怜的拨玩她随风飘逸的发,埋头嗅着她的发香,沉醉于佳人在抱的幸福和愉悦当中。

  「给我机会补偿你。」他嘶哑的回答。

  她沉默,久到他心慌,头一次他对自己没把握。

  终于,她抬起头望着他,缓缓开口:「期限是一辈子喔。」

  听到她的要求,康靖司松了一口气,笑着拥住她,调侃道:「你这是在向我求婚吗?」

  闻言,瑞芯嘟起红唇,轻捶他的胸口。「我的意思是,要你追求我一辈子。」

  「啧,你还是一样爱生气。」他握住她的柔荑,放在唇边亲吻。

  「要你管。」她大发娇瞋。

  「你不嫁给我,恐怕也没其他男人敢娶你。」他好笑的凝视她,看着她生动的表情,内心涨满了感动。

  「谁说的?!可是有好几个大老板在追我哟。」她炫耀道。

  「他们没希望了。」康靖司绷着俊脸,不以为然的冷啐。「因为,我会成为你的老公。」

  他露骨的表白,让瑞芯羞红了脸,但在心里却是甜滋滋的,浓得化不开。

  「如果五年后你还爱我,我就嫁给你。」她倒答得很认真。她现在才二十岁,谈结婚还太早了呢。

  语毕,她逃开他的怀抱,朝他眨眨眼,俏皮道:「来追我吧!」

  康靖司没辙的笑了笑,展开一场爱情追逐战,心中却一边暗忖,他可没耐心等五年,明天就把她绑去结婚……

  失而复得的珍爱,格外动人甜美,对相爱的两人来说,是莫大的幸运也是天大的幸福。

  跋

  卉声卉影-真情共勉 辛卉

  大家还记不记得在卉的第-本书《阎帝的猎物》后记中,曾经提及的一个占了非常重要地位的「朋友」-那位帮卉写了-篇后记、让卉崇拜的他?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他曾经写给卉的一篇手札,内容如下:

  探讨别人喜不喜欢你也是毫无意义,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如何?

  重要的是,你要先让你不讨厌自己。

  我没有办法教你怎么做,就当作你没多少时日可活吧!

  你就不用害怕自己没钱,因为剩余的积蓄-定足够过活,也毋顺担心引人的眼光,因为很快他们就不记得你了。

  尽量运用你最后的精神,发挥你最棒的文采。

  如果你的书不受欢迎,至少让它成为你自己的骄傲;如果你的书大受欢迎,那么你会觉得人生还不赖!

  不要等到真的没时间了,才后悔自己还有很多事想做。

  我从来没苛求你要成为名作家,在我心中,早已肯定了你,倒是你自己,表现得让自己满意吗?

  我希望你成为什么样的女人?其实我早说过很多次了,我只希望你──爱自己!

  别以为这很简单,这并非单纯的迷恋自己;而是要能够征服别人的眼光,跟征服别人不-样的是──

  你的职位并不-定比别人高,但是要做事认真、负责任:薪水不-定要比别人多,但是要自给自足、不求人:权力不一定要比别人大,但是要以身作则、不说空话。

  简单而言,就是让别人能够相信你,信服你!如果你觉得这样还是太累,你只好……接受自己!

  接受自己的优点、缺点、特点。

  我就是比别人笨、比别人懒、又不喜欢奉承,又不会赚钱,也不够红,那又怎样?!

  我就是这样浊一无二的人,没有人像我,我也不去模仿别人,我就是过这样的生活,而且找很自在。

  怎样!你们眼红吗?!我不追求富贵、权力、名气,追不到,徒增自卑;追到了,更添空虚。

  人往往在追求的瞬间,最容易迷失了自己!

  如果你还是想过有钱人、好逸恶劳的生活,找只能说,那得先经过加倍的努力及煎熬,你受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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