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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本来就打算请客,因为这是他的另一项坚持——绝不让女人付帐!

  「我才不是在意钱的问题!」她忍不住提高音量。

  「那你到底在意什么?」凌宇帆真的被她搞迷糊了。

  「我……」这要她怎么说嘛!

  「抱歉!为您送菜。」

  这时,他点的炭烤肋排也送来了,侍者一放下泛着浓烈香气的猪肋排,他立即拿起刀叉,俐落地切下好几块带骨的肋排。

  程诗颖原以为那是他要吃的,谁知道他居然将滴着肉汁的猪肋排,一根根放进她的盘子里。

  「喏!这些分给你吃,礼尚往来才公平。」

  「等等!我、我不要……」她才不要跟他这样互相吃对方盘子里的东西,那种感觉——更亲密了!

  「何必跟我客气?来,快吃吧!」说完凌宇帆低下头,开始享用起他的餐点,不再与她争论。

  程诗颖无计可施,而且那涂满酱汁的猪肋排看起来是如此好吃,害她也忍不住心动起来。

  「唔……好吧!」虽然是他硬塞给她的,但妈妈从小就教导她不可以随便浪费食物,所以既然放在她的盘子里,那她就把它们吃掉吧!

  于是她细细品尝那些猪肋排,滑嫩的口感,烘托出肉质鲜美的酱汁,程诗颖几乎感动得认为那是世界上最棒的美食了。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姜秘书的注意!」她品尝猪肋排的同时,不忘询问要事。

  「用餐期间不谈这件事,等吃饱之后再说。」凌宇帆存心吊她胃口,让她焦急地等候,这么一来,等会儿他的话才会更有说服力。

  「噢,那好吧!」

  既然他这么说,那她只好配合他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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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等他用完餐,程诗颖连忙再次追问:「你说要帮我这件事——到底我该怎么做比较好?」

  「关于这件事呢,我认为——」凌宇帆用纸巾擦拭嘴、手,又喝了一口水才缓缓回答:「首先,我必须先了解你的背景、个性、喜好,才能替你量身订做属于你的猎夫计画。」

  「呃?」原来想与忧郁美形男交往,还得先身家调查才行。

  「好吧!那我先做个自我介绍好了,我叫程诗颖,是台南人,家里除了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我高中毕业之后考上台北的大学,所以独自离家来到台北就学,毕业后就继续留在台北工作。」

  「嗯哼。」她说的全是再简单不过的个人基本资料,但他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的个性算是活泼开朗,但偶尔会有点小沮丧;喜欢帮助别人,却经常被骗。我同学都说,我脸上就写着『请来骗我』四个字。」懊恼之色出现在她小脸上,程诗颖可怜兮兮地问:「你觉得呢?我真的让人一看就想骗吗?」

  她的问题让他咳嗽连连,不知该怎么回答,但她脸上过度认真的神情,又让他忍不住想笑。

  说真的,她的天真与单纯真的让人——很想骗、超想骗!但同时也令人很想小心地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

  呵护?哈!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想法?

  不过她的娇小纯真,真的让他打从心底升起一种莫名的怜惜,却同时又想「欺负」她,看她懊恼得直跺脚的可爱模样。

  哎!他也不知道,自己对她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莫非他是个虐待狂?

  「至于喜好,我喜欢旅行、看小说,也喜欢听音乐,尤其是电影配乐大师范吉利斯的作品,我最喜欢了。」

  「嗯哼。」

  「好了!我已经自我介绍完毕,现在你可以教教我,该怎么让姜秘书对我动心了——喔,或许这么想有点太贪心,你只要教我怎么样让他注意到我就行了。」程诗颖期待地望着他,等待他为她解惑。

  看看情形也差不多了,凌宇帆终于肯开始面授机宜。「这很简单,综合你以上资料的条件,送你两个字,就是眼神。」

  「眼神?!」

  「没错!眼睛是灵魂之窗,眼神所传达出的情感也是最美的,不只对姜秘书,我想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一样,女人性感的眼神是最动人的。你只需要用眼睛传达你的感情,他应该就能感受得到。」

  「真的吗?只要用眼神传达就可以?」就这么简单?

  「对!」凌宇帆又补充一句。「不过你可以稍微强调一下眼部的化妆,效果会更好。」

  「眼部的化妆?」可是除了朋友送的两支粉色唇蜜,她连一盒粉底都没有。哪来的眼影可化妆?

  看来只好去买了!

  一得到珍贵的情报,她立即起身道谢。「谢谢你宝贵的意见,我会努力去实行的。这一餐就由我请你,当作谢礼。」

  说完,她伸手去拿帐单,却被凌宇帆一把夺下。

  他佯装生气地质问:「你这是做什么?我不是说了我请客的吗?」

  「可是你这么热心帮我……」

  「我说过,助人为快乐之本,能够帮助你,我也很高兴呀!」

  「谢谢!你真是个好人。」程诗颖感动极了,眼眶甚至渗出几许泪水。

  难得他身为公司总裁,却如此平易近人,完全没有一丝骄矜之气,她真幸运能认识他!

  「那我先走了,谢谢你的午餐和建议,再见!」

  程诗颖满怀感激地走了以后,凌宇帆才喷笑出来。

  这个傻女孩,实在太好骗了!他这样随口说说她也信?用眼神传情这老套谁都知道,但重点是要传得妙,要适巧让对方明了你对他感兴趣,却又不能显露出太轻佻的眼神,那会令男人退避三舍,反而招来反效果。

  话没听完就慌慌张张离开,想必是跑去「执行」他的「破冰良策」吧?!一想到马上就有好戏可看,凌宇帆笑得更开怀了。

  关于这些要点,她可知道?

  想当然尔,程诗颖完全不知道。

  她一离开餐厅,就兴致勃勃地冲往最近的百货公司,准备购买一些化妆品,好来「强调」她性感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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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程诗颖比平常提早二十分钟起床,因为今天她要化妆去上班。

  首先拿出粉扑,将蜜粉均匀地扑在她细致的皮肤上,因为专柜小姐说,如果不打粉底就直接画眼影会很奇怪,所以她才忍痛多花一笔钱,连蜜粉一并买下来。

  擦过蜜粉之后,她的皮肤看起来粉透又明亮,果然漂亮多了,接着她高兴地点上朋友送的唇蜜,淡淡的粉橘色,正好衬托出她俏丽可爱的青春气息。

  最后,她慎重地拿出自己挑选的粉红色眼影,微颤的小手拿起刷子,开始往自己的眼皮涂上一层淡淡的色彩。

  奇怪,好像哪里怪怪的?

  擦完之后,她左看右看,就是觉得不对劲。看了半天,她终于发现,原来是因为画得太淡了,擦了像没擦一样,看起来才会这么奇怪。

  她想到昨天为她服务的专柜小姐,脸上的妆虽然很浓,但是好漂亮,尤其那画着亮丽的眼影、刷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看起来又大又明亮,连她看了都不禁赞叹化妆品神奇的效果,更何况是男人?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再画重一点。」

  对着镜子她喃喃嘀咕着,再度拿起眼影刷,只不过这回她放大胆子,沾上更多眼影,使劲往眼皮上刷。

  忙了好一会儿,她暂时放下小刷子再照照镜子,看见眼皮上的色彩逐渐明显,愈来愈有立体的效果,高兴得咧开小嘴,振奋起精神,又沾了一次眼影,继续努力地涂涂抹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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