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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雀连忙把元宝小心翼翼的藏进衣襟中。

  看来今天已经可以收工了,光这一个元宝,就足够让大伙儿从街头狂吃到街尾,再从街尾杀回来还有剩呢!

  另一个元宝用来买些营养的食物给生病的大毛,希望他的病赶快好起来,才能和大家一块儿出来玩,否则整天病恹恹窝在破被里,教人看了就难过。

  她轻快的吹起口哨,准备叫其他人集合。

  “老大,今天怎么这么快就要打道回府了?”站在不远处的皮蛋,一听见她的口哨声就急急忙忙跑了过来。

  “才不是回山寨呢!我今天讨到了好东西,咱们可以好好吃一顿了,去找其他人一起来吧!”她笑得合不拢嘴。

  等下他们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呆头鹅看到那两个大元宝,肯定瞪得眼珠子都会掉出来。

  “哎哟!你怎么可以打人?” 在一片纷乱嘈杂中,隐约听见南瓜子吃痛的喊叫声。

  “喂,你干什么?”皮蛋看见有一个高瘦、穿着华丽的公子哥,正唆使他身后的小喽罗教训南瓜子。

  “打人?我没把他一脚踹开已经很客气了,竟然敢挡本公子的去路,不想活啦!”他凶神恶煞的对两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头发团。

  “呜…我又不是故意的。”南瓜子呜呜咽咽的,仿佛受尽了委屈。

  “这位大爷,你就别跟小孩子计较了,我代他向你赔不是。”小雀知道跟这种人讲道理是说不通的,还不如好言几句打发他走。

  “去去去,我最讨厌臭乞丐了,滚远点!别再来烦我。”他虽仍怒声喝斥着,但语气已较先前和缓了些微。

  待傲气公子拂袖走开,小雀才问南瓜子:“你怎么招惹到那种人?”不是教他们别随便意气用事吗?

  “没有呀!我只不过在他跟前喊了声大爷,他就唤身后的人揍我一拳,还把我推开。”他摸摸被打的脑门,果真肿了一块,疼得很。

  “真是嚣张,本姑娘今天心情好,陪他玩玩去。”不待南瓜子出言制止,她已往那人离去的方向追去。

  不多久,灵活的身影回到原地,手中多出一包东西,正一上一下抛玩着。

  “雀老大,这是什么?” 其余几人皆等在那,一见她回来,连声问道。

  “那登徒子身上的钱袋,借来玩玩,有机会再还他。”她得意的噙着笑。这一招可是娘亲传给她的,平时派不上用场,使来教训小人倒还挺顺手。

  手段高明归高明,小雀一向不喜欢盗人财物,宁可靠一张伶俐嘴巴让人心甘情愿掏出银两。此次破例纯为兄弟出一口气,料那狗眼看人低的男子猜不到为何钱袋会平空消失。

  “老大!你真厉害!”铁头马上竖起大拇指,逢迎拍马屁。

  “少来。走!老大我今天收获颇丰,请你们去吃个饱。”

  运气不好时,常常是有一餐没一餐的,所以只要有人讨到了大数目,断无藏私的道理,无不先请大伙吃个过瘾再说。

  “耶!耶!”一大群萝卜头于是嬉嬉哈哈的扬长而去。

  不只这群小乞丐,所有帮会的人几乎都敬易小雀三分。

  并非因为她是前任帮主的女儿,现任帮主的妹妹;而是她直性子、好打抱不平、凡事皆以帮内人为重的态度使然。

  就因如此,即使她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她说的话、做的事,几乎没人会有任何相左的意见。

  除了易代涛是大家尊敬的头头之外,他们也自然的称呼小雀为“老大”。

  不过,这是孩子们才会这样叫的,因为她的确是不折不扣的孩子王。

  有这么一个老大,就可以不怕被人瞧扁、被人欺负,和他们加入丐帮前孤零零行乞、过一天算一天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差。

  有很多人觉得当乞丐是很可怜的,不过,小雀从来没在意过自己的出身。

  她永远是那么乐观。

  她从未质疑过,为什么生来要当乞丐,不能像富贵人家小孩茶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要辛辛苦苦周旋在各种人之间,看他们的脸色过日子。

  哥哥是丐帮帮主,爹也曾是,祖父、曾祖父……不知道有几代了,他们毕生的责任都是照顾这些大小乞丐。

  他们多半是年老,力衰而孤苦伶仃的老人,要不就是身有残疾、无法像正常人一般工作的壮年人,和被爹娘抛弃的可怜孤儿。

  在丐帮里头,她算是最幸运的孩子,亲人俱在、身子也健康,哪还有资格埋怨呢?

  历代丐帮帮主都不穷!也不富有,他们有能力赚很多钱,过一般大富人家的生活,但他们始终是以再简朴不过的模样示人,竭尽所能的让乞丐们有得吃有得穿,不至于成为路边冻死饿死的枯骨。

  更甚者,他们总是劝诫身体无疾、还有能力劳动的人试着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而自幼被丐帮收留而成为小乞丐的孩子,长大后也能靠自己的力量赚钱,不要成为一辈子只会伸手、在别人眼里不值分文的无用之人。

  毕竟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界,依赖别人接济过活,过得并不比出卖灵肉的妓女光彩到哪去。

  这点外人不明了,可小雀却清清楚楚。

  她不希望这群死心塌地跟着她的孩子们认为自己是低下卑贱的。所以,她让他们了解,勇敢的面对人群、重拾自信是很重要的事,因为他们以后可能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她教他们如何不在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掉眼泪,她带着他们疯,她做一个称职的孩子王……

  虽然某些行为总难免有点任性,但在她心中自有一把衡量的尺,在冲动下做的事,也不至于会伤天害理,造成无法挽回的缺憾。

  易代涛晓得妹妹拥有皮上天的个性,和使鬼点子整得人哭笑不得的本事,但他还是放手让她带着一群孩子到处跑,就是这个原因。

  像这个时候,一群衣着破烂的孩子,正坐在酒楼里大吃大喝,而店小二在一旁恭恭敬敬的服侍着。

  他在半个时辰前的脸色可不是这样的。

  乍见那么多个小乞丐钻进酒楼时,他还以为他们是准备来吃霸王餐的,赶紧凶巴巴的拿着抹布挥舞,把他们驱到门边。

  “走开、走开,咱们还有客人要服侍呢!没时间施舍饭菜,要饭到别家去。”

  “咱们才不是要饭,是来当大爷的。”小雀使个眼色,大伙便围着一张桌子坐了下来,开始交头接耳的讨论起菜色。

  “喂喂喂,你们不可以打搅本店做生意,占了这么一张大桌子,别的客人要坐哪?” 店小二气急败坏的手叉腰,赶也不是,不赶也不是。

  “我要红烧馒鱼。” 圆滚滚的小冬瓜率先发难,他快饿死了。

  “我要清蒸豆腐。”小豆子一想到白嫩嫩的豆腐,口水就快滴下来。

  “我要……”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出自己想吃的东西,

  “喂,我们点了这么多,你是记下了没?”小雀突然看到小二一言不发的睨着他们,好像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似的。

  “点也没用呀!我们这可是不供应霸王餐的,你们付得起钱吗?”他双手交叉在胸前,一副赚贫爱富的模样。

  “当然……”小雀最讨厌这种鄙夷的口气了,难道穿得不够华丽,就没有资格进酒楼吃饭吗?“怎么可能没……”

  “我来替他们付,”突然一锭大元宝被放进店小二的手里。“这样够不够这些小兄弟好好吃一顿?”

  “够够够,太多啦!”店小二不解的看着这位出手阔绰的大爷,原本一张臭脸立刻赔起了笑容,鞠躬又哈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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