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小姐!少来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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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这声音好熟!甄亚君猛地闭上嘴,转身,再次尖叫,「是你——」竟然是那个她恨不得大卸八块的臭男人。

  「怎么又是妳?!」莫士杰也愣住了。「搞什么鬼!」这已经是他今天第三次遇见这个女人了,为什么他买彩券没这种运气?

  「我才想问呢!」她大吼,「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讶异退去,他迅速武装起自己。「这条路是妳家开的,只有妳能走吗?」

  喝!这是什么态度?

  「你刚刚差点把我吓死,你知不知道?」她怒问。

  他横眉。「我是看妳提着一大袋东西,走路东倒西歪,好心想帮妳ㄟ!谁晓得妳是中邪还是有病,竟然叫救命!」

  「你才有病咧!」熊熊怒火终于忍不住爆发开来。「一声不响的跟在别人背后,还突然拍人家的肩,谁晓得你是要劫财还是劫色?」

  有没有搞错啊?莫士杰瞪眼。他也是一片好意耶!这女人讲不讲理啊?靠!

  「算我鸡婆多事,行了吧?」难怪孔老夫子感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闪开,我赶着回家呢!」

  「你不会侧个身过去啊!凭什么要我闪开?」态度真差!

  他挑眉,讥诮道:「我怕我要是一不小心碰到妳,妳会大叫非礼啊。」他还故意摇摇头,啧啧有声。「也不照照镜子……」

  啪!脑海里传来神经断裂的声音,甄亚君的最后一丝理智终于溃堤。

  生平头一次,她忍不住抓狂开骂,「你这个王八蛋!像你这种烂人,总有一天会遭报应!」

  「报应?」莫士杰嗤笑。「那妳慢慢等吧!现实人生可不是卡通,不会有正义超人跳出来大喊: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想报仇还是靠自己吧!」

  她瞪眼。

  Shit!这男人不只王八,还变态!一个大男人居然还看美少女战士?恶——

  「你该不是那种漫画或电动狂,房间里贴满了美少女海报,认为女孩超过十四岁就太老的萝莉控吧?」她一脸恶心。「真是变态!」

  「如果把我想成恋女童癖会让妳好过一点,随便!」他耸肩。「妳现在可以让开了吗?」

  「我、偏、不、让!」她抬高下巴,「怎样?」

  他翻白眼,跨了两步想要闪身过去,她却跟着移动,硬是挡在他面前。

  该死!叫她让开她不让,他自己过去也不行?这女人到底想怎样?

  「小姐,妳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好狗不挡路?」

  虽然早就知道这臭男人的嘴比毒蛇的牙更利更毒,甄亚君还是忍不住火冒三丈。

  「那又怎样?」她豁出去了。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这个男人真的教她忍无可忍。「我偏偏就是要挡路,你咬我?」

  「……」她想当狗,何必拖他下水?

  好吧!她想跟他耗是不是?他奉陪!他倒要看看她能撑多久!

  寂静的巷内,一男一女对峙着,谁也不肯退让,谁也不愿认输。

  五分钟过去……

  十分钟……十五分钟……

  她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可恶,这太不公平!猫老大五公斤,饲料一公斤,猫砂五公斤,她手上的重量加起来超过十公斤!但他怀里的小狗加上饲料和有的没的玩具,说不定连五公斤都不到!

  她逐渐苍白的脸色和颤抖得愈来愈厉害的双手全落入莫士杰的眼底,他忍不住勾唇。

  哼!看妳能撑多久!

  一阵寒风吹来,甄亚君肚子开始咕噜叫,又苦撑了五分钟后,她忽然想起一句话,「千万别跟猪打架,这只会让你变脏,却让猪乐在其中。」

  看着男人脸上得意的笑容,甄亚君终于领悟了这句话的真谛。

  又是一阵寒风袭来,她打了个哆嗦,决定暂时休兵——趁她还没饿得昏倒之前。

  「喂,女人!妳认输了?」见她忽地转身就走,莫士杰扬声。

  她没答腔。

  背后脚步声又起,他跟了上来。

  她拐了个弯,走进另一条小巷,他依然如影随形。再转个弯,他还是跟在她的身后。

  眼看就要到她租赁的公寓楼下,她忍不住转身警告,「喂!我已经不想跟你吵丁,你别一直跟着我好不好?」

  「谁跟着妳了?」他拧眉,「我就住在那里——」

  手一指,正好是她对面的大楼。只是,她住的公寓是七楼的老旧建筑,连电梯都没有。而他指的那栋大楼,却是美轮美奂的崭新豪华大楼,犹如贫民窟和豪华别墅的强烈对比。

  想到这种烂人过着优渥、舒适的生活,而她到下个月为止都得靠泡面度日,带着酸气的泡泡从她心里冒出来,愈冒愈多、愈冒愈让她觉得郁卒。

  「小姐,我劝妳有空的话去精神科挂个号。」他还来火上加油。「才不会老是妄想别人想非礼你。」

  「你……」原本已经平息的怒火又轻易被撩起。「你、你、你这个王八蛋!」

  「妳刚刚说过了。」他耸耸肩,一副不痛不痒的模样。「时间很晚了,恕我无法继续奉陪,再见。」语毕,哼着歌,踏着轻快的步伐离开。留下甄亚君一个人气得全身发抖。

  「去死啦,猪头——」她尖叫。

  她要宰了这只猪,她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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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愉快的歌声在踏进大楼后消失。

  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尖叫,莫士杰耸耸肩,没有半点罪恶感。人嘛,活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不练就一身百毒不侵的功力如何生存?

  这社会本来就是弱肉强食,想当赢家,就要强硬、无情,这女人太嫩了,徒然气死自己,别人根本不会在乎。

  「莫先生,下班了?」警卫笑容可掬的向他打招呼。他只点了点头做为响应,便直接走进电梯。

  回到家,迎接他的依然是一室冷清。录音机有几通留言,都是他的合伙人兼好友——苏翊峰打来的,两通是工作方面的事,最后一通是祝他生日快乐。

  「阿杰,我知道你一定不记得自己今天生日,你不喜欢别人提醒,可身为好友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声生日快乐。」

  他倒饲料的动作微微一顿,脸色变得严峻,但想到好友也是一片好意,纠结的双眉缓缓舒展开来。

  倒完了饲料和清水,他将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一一摆进柜子里,拆了一个玩具丢给小狗玩,便走进浴室。

  热水哗啦啦当头淋下,白雾立即将他笼罩。

  如果不是翊峰提醒,他真的忘了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不,与其说是忘了,不如说是刻意不去记得。

  自他有记忆以来,便从未庆祝过自己的生日。

  生日、生日,那是他诞生在这世上的日子,而这一天,不管对他或对他的母亲而言,都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日子。

  关于他的身世,就像那些三流小说常出现的情节。一个单纯的乡下女孩,独自到大都市讨生活,遇上了一个花言巧语的骗子,以为他是白马王子,结果这只披着人皮的狼不但吃她的喝她的住她的,搞大了她的肚子,还带着她辛苦存下的钱和另一个女人跑了。最后,女孩不得不回到老家向父母求助。女孩传统的父母无法接受女儿未婚怀孕的消息,痛打女儿一顿,将她赶出家门!接下来的剧情任何一个看过八点档连续剧的人应该都知道了。

  他还记得八岁那年,同班同学的妈妈带了生日蛋糕到班上请大家吃,那是他头一次吃到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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