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大没错,可是并不是大就值钱,房子位在住宅区内,既当不成黄金店面,更别说钻石三角窗了,要盖成公寓又嫌坪数太少,有钱买得起当住家的人又不屑买,他们会干脆买在阳明山上,视野好、风景佳,空气又新鲜,何必在这里闹中取静。」
「那你怎么这么笨,买在这里?」这齐雪儿说话当真不客气。
「这房子不是我买的,是我爸买的,三,四十年前地很便宜,一坪才一、两百元。他本想买大一点,可以三代同堂,五代同欢,一家子住在一起热闹又兴旺,哪晓得命短,早早就回老家报到,只留这楝房子给我作纪念。我一个人住实在冷清,可又舍不得卖,只好一直放着,所以这一路流浪都得自力自强、处变不惊了;而且既是去流浪,吃好,穿好又住好岂不奇怪,其实到处打工也不是很累,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是很好的人生体验。」
「说得也是。」齐雪儿赞同地点点头,「那做菜也是在那里学的吗?」一想到他精湛的厨艺,她就快流口水了。
「那是一个义大利老太太教的。」
「你去过义大利?」
马克翔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那位老太太是义大利人,至于那时是不是在义大利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怎么会?」齐雪儿纳闷得很,怎么会有人对自己在哪里都不晓得?难道是路痴,所以才会花了十年的时间才回到家。
「因为地名对我而言一点意义也没有。这十年来我一直觉得很空虚,灵魂像是翼在头顶上,看着身体漫无目的从英国开始,我一条街一条街地走,这十年来也许真把整个欧亚大陆都走遍了也说不定;我只是凭着一种生物本能,累了就睡,饿了就吃,再美,再如诗如昼的风景都只是我眼前一个模糊的影子。有一阵子简直跟行尸走肉没两样,有种人生苦短不如归去的感觉。」他顿了一下,续说:「幸而这一路上碰到不少人,他们对我的帮助很大,当然有一些看我不顺眼就拳打脚踢的家伙,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好心的。他们收留我,让我有地方可以休息,和我谈话、鼓励我面对自我,使我深深感动。但他们能给我的温暖有限,我的心还是常常处于孤寂寒冷的状态,就像追日的夸父一样,我的心底有个声音催促我不停歇地走下去,追寻我生命中不知所在的太阳,直到我倒下为止。我就这样走着,有一天走到香港,看着身边和我相同发色,肤色却完全不能沟通的人,突然间想起了台湾;可是我还在犹豫,就在天星码头看着船进船出,我看了一天,第二天就买了机票回来了。」
「你是说你就这样流浪了十年?」齐雪儿简直不敢置信。
「我不知道,也许是十年,也许是十分钟,反正对我来说,时间比地名更不具意义。」
对于他的答案,齐雪儿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早该猜到他会这样说的。
「你知道吗?我觉得你好象小说中的人物。」
「为什么?」
「你花了十年的时间去流浪,到头来却连自己去过哪里都搞不清楚,那你究竟是为了什么去流浪?不会是为了流浪而流浪吧!」
「我也不知道。」
齐雪儿露出一个「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的表情,如果不是看在他让她白吃白住的份上,她一定对他说「你该去看医生了」。
马克翔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因为齐雪儿是个把一切心思写在脸上的人。他知道她一定认为他疯了,但是他没有。他很清楚当初是为什么开始流浪,只是经过了十年,他又回到原点,这才发现他什么都没得到,所以他迷惘了。这十年究竟意味了什么?和他同年纪的男人,现在应该是为了家庭、事业而努力的时候,只有他,什么也没有,虽然他完全不想去拥有,不要家庭、不用事业,甚至连他自己都是早已放弃。那么他到底是为什么回来?他想在这里做什么?他真的不知道。
「喂!」齐雪儿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
「什么事?」
「那你现在想做什么?」
「什么都不做。」马克翔答得干脆,他根本搞不清楚自己能做什么,又什么都不想做,那干脆什么都不做吧!
「什么都不做?」齐雪儿以高八度的声音覆诵他的话,「你是说不用工作,整天在家里研究新菜单吗?」
「也许吧!」他回答得不肯定。也许明天早上醒来,他会发现自己置身于纽约的布鲁克林,那是很有可能的,
「我知道你有点钱,但是不事生产会坐吃山空的。」齐雪儿不以为然,难怪人家说富不过三代,眼前的马克翔就是个血淋淋的例子,一张像山贱似的脸却只会躲在厨房里研究食谱。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人,以往她认识的男人哪个不是本着拼命三郎的冲劲,日也操、暝也操,就是为了口袋里装满钞票,每晚睡不同的女人;她的公司随手一抓,没一个男人不是这样的,偏偏眼前这个似乎根本完全不了解何谓男人本色,无欲无求到简直可以成仙了。这种男人对她而言可是全新的接触呢!
「不要紧,再苦的日子我也过过了。有一次我在大风雪中迷路,没食物,没御寒物品,喝了三天雪水也是撑过来了。」
「在大风雪中迷路,喝了三天雪水?」齐雪儿喃喃念着。敌情这位马先生不只是山贼,还是史前山贼,她真该问问他有没有茹毛饮血过。
「真的,那一次我还以为我死定了,早上醒来发现我还活着时,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呢!」
「是呀!我也奇怪雪女怎么没捉你去当她老公。」
「欧洲没有雪女,那是日本才有。」
「你怎么知道?也许雪女和你一样想不开,也出去流浪呢?」
马克翔侧着头想了想,咧嘴一笑。「的确,也是有这个可能。」
齐雪儿在心中重重地叹了口气,看来他真的是史前人类,莫怪乎脑容量比较小。她摇摇头,目光瞥见堆在墙边一纸箱,一纸箱的书,还有更多的书七凌八落地敌在箱子四周。
「哪来这么多书?」齐雪儿好奇地蹲下去翻看,有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租义大利文的,甚至还有简体的中文书,更多的是她看不懂,根本不知道是哪一种文字写成的书。
「下午我去律师那里领回来的。我在流浪的时候无事可做,就不停看书,看完了就寄回来给我的律师,请他暂时帮我保管。」
「哇!真不得了,你是说这些书你都看过?」齐雪儿简直不敢置信,这些书起码上千本,他真的把这些书都看过了?
「没有全部,有几本只看了一半。」
「那也差不多了。」齐雪儿想,真看不出这头大熊这么有内涵。「没想到你这么喜欢看书。」
「我死去的爸爸对我说过一句话:没脑子的男人注定要当女人的玩物,同样的,只有有脑子的男人才能将女人当玩物,所以我从小博览群书,就为了怕哪天不小心给女人玩去了。」
「这你不用担心,凭你那副尊容,绝对没有女人会把你当玩物的。」她心里是这样想,但也不好意思光明正大讲出来,毕竟现在她是看人脸色吃饭,得要巴结一点。「我相信你绝对够聪明,不会被女人玩去的。」